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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这个临时逗留的地方(第1页)

1926年

冬夜里,我穿着奇装异服,一袭黑色的紧身连衣裙,镶着金色的小闪光片,在里兹酒店的灯光下亮晶晶的。我觉得大家都渴望我,觉得自己非常金贵——是人们的偶像!

我是世界上最出名的作家的太太,他是作家当中最年轻的,才29岁。而我呢,才26岁,却容颜憔悴,好像是他的侍女,他的母狗。司各特用他青蓝色的眼睛看着我,那种极地般的蓝色和他酒杯里的东西颜色相同。

“现在,你浑身鱼鳞,”他结结巴巴地对我说,“无法改变了。”

我还以为这是胡话,是酒后的幻觉。

“我太爱你了,司各特。我不是一条美人鱼,我没有任何魔法,只有对你的爱,傻子。”“你这话可没人会信。”他咯咯地笑起来:“而且,我并不以为你是美人鱼,而是以为你是个阴险的女人。你太卑鄙了。”

这时,我又产生了那个念头,那是乔森去年给我的启发:“告诉他,他是个戴绿帽子的丈夫,他会还你以自由的。”可是不行,不行,那个戴绿帽子的丈夫会把我赶走的。作为他的妻子——如果不让人渴望,那就永远一无所有。

应该相信,我们并不完全是普通人。我突然觉得必须让自己毁灭。作为一个小说家,司各特无所不能:惩罚了我之后,他还想改变我。

他找了最出名的心理医生。所以,我们还是处在名人当中。

*

斯泰因家里有那么多没有教养的人。路易斯这个自命不凡的家伙已经把晚会弄糟,他获得允许,念起了他最近的小说,只有几个法国人给他鼓掌,尽管他们一点都没听懂。我和勒内一起逃走了。真的,我宁愿去“黑人之家”、“波里多”、“圆顶”等饭店跳舞。勒内是个年轻诗人,身体不是很强壮(司各特很讨厌他),他和椰子住在一起,椰子是我们当中一个无法抵挡的鸡奸者——而且是个出色的画家,我可以肯定。他们把我拖到右岸的低级酒吧里,拖到蒙马尔特和香榭丽舍同性恋者聚集的酒吧。我在那里并没有感到太不舒服,而且,那里的舞会是国际性的,我很喜欢,人们的面孔有白有黑,各种肤色的人都有。司各特已经很久没有跟我跳舞了,也没有跟别人跳。他已经厌烦跳舞,他觉得那些红色的墙,橙色或蓝色的落地灯太可怕,他再也忍受不了爵士乐开始之前乐队演奏的探戈。我在那里觉得很新奇,好像既身在异域,又处在家中。那里的灯光经过花玻璃的过滤,显得非常柔和,让我脆弱的眼睛十分舒服;那里的音乐也激动人心。这些夜总会让我想起了曼哈顿郊外的小咖啡馆,尤其是亚拉巴马河湾的地下酒吧。星期六晚上,朱丽娅姑妈和她的妹妹会在那些醉醺醺、动不动就打架的男人当中跳舞。我和塔卢拉赫曾骑着自行车,穿过从舱壁上拆下来的两块木板,去看她们巡回演唱。然后,我们也跟她们一样:对外关门,几小时几小时地跳舞,毫无节制,裙子撩到腰间。

几个大小伙子,也许是想出卖肉体,他们摩挲着他,或把他抱起来时,他咯咯地大笑起来:有时,他们消失在女性禁入的地下室,他们说是吸烟室。椰子从那里出来时,满脸通红,傻傻地笑着,目光滞呆,他好像刚被人吻过。“这座城市非常惊人,不是吗?”他悄悄地跟我耳语道。好像所有的鸡奸者,所有的娼妓和所有美国的脏人都选择巴黎作为他们藏身的城市。没有什么禁令,用不着克制什么。

“好了,椰子,告诉我,我为什么无权吸烟?”

椰子大笑起来,搞得我很不自在。他从嗓子眼里发出来的笑声忧伤多于快乐。

勒内告诉了我一些更离奇的事情。比如说改变轨道。离开原先的轨迹,离开这个临时逗留的地方。[20]他说自杀是一种高尚的行为,只要死的时候身边有白色的茶花和几个插满紫罗兰的喇叭状花瓶:床单的血只会显得更红。我喜欢那些男人,喜欢那种幻觉。我为什么不是个男人?我很容易就会爱上男人的!我不一样。他们说我很软弱,脆弱,他们泼冷水说。Soweird[21]。

“茶花是我的家乡的象征。”我说,“一个你们无法认识的地方——世界的屁眼。它叫亚拉巴马。”

“那好,我去你的家乡自杀。去亚拉巴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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