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鸵鸟(第1页)

1940年

对生命的解释解释不了任何东西。

我跟海兰医院的年轻医生讲得越多,越觉得自己失败,听不懂他说什么。这些医生我见得太多了(“起码有一百!”司各特说。我听见他增加了薪酬)。

这个医生很年轻,很和蔼,蓝蓝的目光看着我,不试图剖析我,也没有怀疑我。

我一生中的13个月——这好像并不长,但已经太多了——我不得不躲起来写东西。我已经31岁了。然而,我接受了一个帝国,同意让一个妒忌的、神经质的、失败的丈夫来统治我,直到无法生活的那一天。

10年来第一次,我在两个大陆起码换了20家医院,这次,终于有个年轻医生对我说:“我相信你。”

司各特喝得醉醺醺的,在洗手盆里撒尿,有时撒到旁边。

早上可以发现地砖上有干了的尿滴和彩釉瓷砖上黄黄的尿迹。

我在动物园看到过?然而,这却是我们达成的协议——起码,我们这样答应过——大的地方一定要干净,小事情一切都可以将就。我相信我正逐渐失去我丈夫。那个讲究的男人,以前曾那么吹毛求疵,疑神疑鬼,现在哪个蓬头垢脸的丑老婆子他都要。他身上甚至已经失去了自己的味道,恶臭难闻,让人掩鼻。他习惯屈尊,自甘堕落,也许早就堕落了,谁知道呢?

因为现在大家在损我们:他们说,司各特老得太快,说他发胖了,喝酒喝得脸都变了形。但那些笨蛋,他们知道什么?他的书就是他的心血,他的小说太少了,他为钱而写作的文章却很多,太多了。同样,他的书也是我的心血。对那些人来说,写作,就像是与自己的一场长谈,就像是面对家庭牧师的一场忏悔。(我想起了圣帕特里克的本堂神甫住宅,想起了那个身上有油炸味道的爱尔兰天主教神甫的所有布道。由于小祭坛上的花瓶里插着的宿球类花草,由于宿球类花草和有哈喇味的油,它们的味道和烧焦了的肉油味混在一起,我感到很恶心。我头昏脑张。糟糕的结合,我心想,危险的婚姻。我觉得自己要晕倒了,要倒在一道黑一道白的地面上了)。对于其他人来说也同样,写作,就像在某位弗洛伊德先生或弗洛伊德女士面前睡觉[22]。

不,写作意味着马上做严肃的事情,直接进地狱,持续的火刑,在一千伏的电击中有时非常快乐。

昨天,弗勒吕斯路,斯泰因家。

路易斯说:“写作,就是跟同事拳击,你死我活。”大家都鼓起掌来,哈哈大笑。司各特用眼睛盯着他,既忧伤,又诱人。

“多愚蠢啊!”勒内嘀咕了一声。“美国的新一代就是这个样子的吗?”

“他差不多跟洗脚水一样深。”椰子用法语说,他说得很大声,让大家都听得见。“来,泽尔达,我们去真正的男人练拳击的地方。”

司各特看着我跟他们离开,脸上挂着蔑视的笑。然后,他转过身去,眼睛湿湿的,看着那个私底下已经侮辱过他的那个露着胸脯的巨人。但司各特并不认识他,司各特需要的是一个爱他、尊敬他的男人,不管这个男人多么残忍、会怎样背叛他。

我并不奢望他能像爱他父亲那样爱我,但我有时想,他是否有过一天爱我胜过爱路易斯、威尔逊、毕晓普。那种想拥有我的强烈欲望,是不是就是人们所谓的爱情?他从来没有像那天晚上看路易斯那样专注、专心地看过我。他张开的眼睛中跳动着火焰。那双眼睛,我只知道它是浅绿色的,非常漂亮,几乎是透明的,眼白里充满了酒精。黑色瞳孔中的那团火,是什么感情突然把它烧起来的?我不断地问自己。永远不会停止。

*

母亲年轻的时候我还没有出生(她现在老了,发胖了,生我的时候腰出了毛病),但她20岁时候的一张老照片表明她当年很有魅力:凝脂般的皮肤,蓝莹莹的眼珠,弯弯的鼻梁,一个高贵的鼻子,与她的胸衣和长长的英式金发、开拓者令人尊敬的姓氏十分匹配。

我可怜的母亲从来就不曾是美国妇女的典范:有一段时间,她曾梦想当演员和舞蹈家。但她父亲(也就是我当奴隶主的外公和议员)警告她,如果看到她光着身子在妓院唱歌,他会亲手掐死她。光着身子,这是他这么说的。可她无非是想表现表现自己博闻强记的能力:Brimée,bidée,brisée。[23]

然后是戏弄别人、粉碎别人。

举办独唱音乐会的夜晚,朱丽娅姑妈的头上总是插着栀子花。她的妹妹奥罗拉穿着像香烟纸那么薄的裙子,对她来说,唱歌是她可以公开的唯一收入,她唯一的愿望是一把宝石扇架的羽毛扇——那种奢华让我感到吃惊。我和塔卢拉赫最后在郊外一个可供跳舞的小咖啡馆后院找到了一个舒适的地方,一个绝妙的瞄准点,一个半开半关的活板门,从那儿只能看到女歌手的后背,姑妈沉重的肩膀,奥罗拉裙子里面漂亮的屁股,而在我们对面,那些激动万分、黑眼睛里燃烧着火焰的男人们好像看的是我们。一天晚上,我们躲在那里偷看被禁的表演时,被两个客人发现了。瞧那些人表情!……当他们意识到两个白人少女,议员和法官(他们的工作甚至就是评判像他们那样的黑人)的女儿们在那里时,当他们想到如果警察局长和他的人听到风声,会对他们进行怎样的报复时……她们什么不会说呢?显然会说她们被强奸了,被迫喝酒,最后,反正是被迫。这些有钱的白人小女孩,像巫婆一样,为了在他们执法的父亲眼里撇清责任,她们什么不会说呢?

姑妈在20秒的时间里,用三句话就把政策告诉了我。应该承认,我不喜欢这样。塔卢拉赫同样也不喜欢。因为小咖啡馆的走廊里人太多,听不清音乐,看不见跳舞,我们是很放肆,但并不想犯罪,不想惹事。人们在那里挺好的,在那里跳舞。

跳舞可没罪。

司各特在追我的时候,送了我一把蓝色的鸵鸟毛扇子,我一直留在身边,即使是在转院期间。扇子虽然没有发挥它的作用,却一直放在它应该放的地方:一个手提箱的箱底。

*

在巴黎的公共汽车上,在酒吧里,在爵士乐夜总会里,我碰到了许多黑人(在这里,人们都称他们为“有色人种”,我所属的亚拉巴马贵族也这样说),这些黑人很自由,并没有与白人隔离,他们笑得很单纯。尽管他们很干净,比我们国家的有色人种干净一百倍,当他们敞开上衣或卷起他们一尘不染的衬衣袖子时,我有时还是会感到头晕,因为那时我仿佛又看见了我的姑妈保姆……总之,不是她本人,而是小女孩时期的姑妈……那么温柔,那么有教养,她在马厩里干活,把小小的我抱到花斑马的马背上。有时,我故意从马鞍上掉下来,想落到她的手臂上。在她的手臂上,非常,非常,非常痛。因为太温柔所以很痛,我想是这样。

今天回想起这些事,回想起她的白裙子时(裙子上的黑点像是用一种细笔蘸墨画上去的),那匹双人小马——对我来说是一匹大马——想跟我们说些什么。

1920年我离开家里的那天,司各特到车站里来接我——那天,我的王子把我抢走了——母亲变成了陌生人,她一脸厌恶的样子,在阳台上从头到脚打量着我。最后,她终于在我的头发上看见了姑妈……编织的栀子花环:“当然……你只缺梳个黑人的发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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