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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书斋>从天而落一刀斩下 > 5(第1页)

5(第1页)

就在此书即将出版之前,我终于设法得到了伦恩牧师的妻子肯德拉·沃西的联系方式,并说服她接受了我的采访。于是,我按照她提供的信息动身前往了在她目前居住的精神病疗养院里与她见面(她要求我不得在书中透露该机构的名称和位置)。

我被一位指甲修得很整洁的护工带到了肯德拉的房间。那是一间通风良好、阳光充裕的房间。肯德拉当时正坐在一张书桌前,面前摊开了一本书(后来我看到那是弗莱克西博·桑迪的一本新书)。那只小狗史努基则坐在她的腿上,冲我敷衍了事地摇晃着它的尾巴。我进门时,肯德拉似乎根本就没有注意到我的到来。当她终于抬起头来与我四目交接时,我发现她的眼神很清澈,脸上的表情也比我想象中的要精明许多。她实在是太瘦了,我甚至可以看到她皮肤下的静脉纹路。她说起话来拖拖拉拉的,可能是由于她有得克萨斯口音的关系,也可能是由于她长期服用安神药物的关系。

她招手示意我坐到桌子对面的一张扶手椅上。当我把录音笔放在她面前时,她也没有表现出任何反抗的表情。

我问肯德拉,她为什么愿意接受我的采访,而拒绝了其他记者的采访要求。

我读过你的书。就是那本有关几个小孩不小心用母亲的枪打死了自己的兄妹的书。里面还描写了另外几个孩子是如何想到要偷父亲的半自动步枪,谋杀班上同学的。当伦恩发现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气得直跳脚。他当然会生气了,他可是那个荒谬的第二修正案的狂热支持者,觉得人人都有佩枪的权利。

不过,你可不要觉得,我这么做是为了报复伦恩和那个妓女之间有私情的事情。大家都叫那个妓女是“贱人”,是吧?说实话,我倒挺喜欢她的,因为她特别地坦率,有什么话都直说。这种人在当今的社会里可不好找了。我倒是希望她能够借助此事大红大紫一把,趁机多赚几笔。

我接着问道,是不是她把伦恩牧师出轨的事情透露给媒体的。她叹了一口气,摸了摸史努基,轻轻地点了一下头。于是我追问她,如果她不是想报仇的话,为什么还要揭穿此事。

因为,真相往往能够让你解脱!(她突然莫名其妙地笑起来)顺便说一句,你写到这里的时候可以加一句“你做得好,做得真好”。诚实跟你说吧,我这么做就是为了伦恩好,就是为了让他远离伦德博士。自从伦恩在纽约的那档广播节目中洋相百出之后,那几个“大人物”就把他踢出了他们的圈子。伦恩对此简直是伤心欲绝。不过我知道,只要伦德博士一声令下,他便还是会兴高采烈地跑回去。我觉得自己这么做是为了他好,因为明眼人都能看出来,伦德博士是一个善于摆布他人的高手,而他是绝不可能容忍一个有过性丑闻的人跟随在他左右、玷污他的名声的。他实在是太在意自己在政坛里的仕途了。这应该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不堪的事情了。我每天都要把这些想法在自己的脑袋里想上几千次:如果我那天没有跟踪伦恩去汽车旅馆会怎么样?如果我假装一切都没发生过又会怎么样?可是我也一直在想,如果伦恩再次回到伦德博士麾下,情况又会如何呢?他会不会不再听信吉姆·唐纳德的那些鬼话呢?大家都在传说伦恩才是这一切惨案的罪魁祸首,不过事情其实远没有那么简单。事实上,一直是一种失望的情绪在把伦恩推向绝境。唉,都是伤心惹的祸呀。

我张开嘴本想要插一句,但她并没有停下来。

我没有疯,真的没有。我的精神很正常。这种装疯卖傻的日子简直是要累死我了。我总不能一辈子都把自己装成是一个精神病人吧?他们说,客观上我得的是抑郁症,而且还有可能是两极性的。谁知道那是什么意思?这地方的费用可不便宜。我一直是让自己那个一无是处的哥哥帮我付账,毕竟他拿了我爸爸留下的大部分财产去做生意。所以说,现在也该是让他出点血的时候了。除此之外,我还能问谁呢?我本想亲自去找伦德博士的。我记得自从我们在那次糟糕透顶的会议上见过面后,他就一直很嫌弃我。我也知道他根本就不想让我和伦恩一起出现在他的电视节目上。他的妻子也不是很喜欢我。不过我也不喜欢她。当我拒绝加入她的基督教女子社团时,你真应该看看她是一副什么嘴脸。“肯德拉,我们应该把那些女权主义者和堕胎的女人都关到监狱里去。”

她眯起眼睛看着我。

我能看得出来,你应该是个女权主义者,对吧?

我回答说,她想得没错。

要是伦德博士听到我下面说的这些话,肯定是会疯掉的。我不是个女权主义者,我什么都不是。我不属于任何一种人,而且我也知道萨那县里那些荒谬的女人在背地里是怎么谈论我的。我在那里生活了整整十五年。她们觉得我高傲,爱异想天开。她们还以为我温顺、软弱。“温顺之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承受地土。”伦恩总是能够让那些女人为他倾倒。我倒是很惊讶他居然没有和她们中的任何一个交往。我想,我大概还得感谢他没有“吃窝边草”吧。

这是什么样的生活呀!住在穷乡僻壤,和一个牧师丈夫相守终生。这和父亲对我的期待简直是相距太远了,和我对自己的期许也大相径庭。我算是一个小有野心的人,因为自己有大学文凭,所以一度想当个老师。可是那些女人却总想把我拉到她们的圈子里去。要是世界末日真的来了,或者是原子弹战争真的要爆发了,几千罐腌萝卜是救不了谁的命的,不是吗?

帕米拉可以算是那群人中比较有意思的一个了。下辈子没准我们俩还能够成为朋友。好吧,也许不一定是朋友。但她起码不会像其他人那么无聊,只会傻傻地关心些家长里短的事情。我很同情她的遭遇。虽然她和那样一个糟糕的丈夫生活在一起,但居然有勇气走出去看看这个世界。

她又开始抚摸史努基。

我经常想,若是帕姆知道史努基有人照顾,心中应该有所安慰吧。

我问她是如何和伦恩牧师相识的。

这还能有什么新鲜的?就是一次《圣经》研读的聚会而已。那次的聚会正好在田纳西举行,而田纳西也正是我上大学的地方。我们俩是在一个人满为患的大帐篷里相遇的(她冷冷地笑了笑),我对他一见钟情。直到很多年后,我才发现伦恩喜欢我是为了我的钱财。他一直都想有一座属于自己的教堂。“那是我终生的目标。我要散播主的恩典,拯救世人的灵魂。”他总是这么说。

当时,他和我一样,是浸信会的教友。不过,他那时候没有上过大学,而是一直都在南方工作打拼,还给塞缪·凯勒博士做过执事。我估计你可能不记得凯勒博士是谁了。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时候,他本是个不知名的教会小人物,但却因为是个同性恋而声名鹊起。据说,他被人发现在某公共厕所里猥亵一个男童。我记得父亲早就说过他不是什么好人。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件事情发生后,作为教堂执事的伦恩一直没有找到其他的工作。因此,他不得不白手起家,另辟蹊径。我们搬过很多次家,希望能够找到一个可以安身立命的地方。最终,我们来到了萨那县。那时候,我父亲刚刚去世,留给了我一笔财产。我们就是用那些钱在当地买下了一个农场。我本以为伦恩当初是想过要在农场上务农的,可他对此一窍不通。

说实话,他是个长得很养眼的男人。我想,他现在也应该还是老样子吧。他很懂得如何利用自己的良好形象。不过,我当初带他回家的时候,就遭到了父亲的反对。“记住我的话,这个男孩会让你伤心的。”他是这么说的。

父亲错了。伦恩并没有让我伤心,不过他倒是做尽了各种可能会让我伤心的事情。

两行眼泪从她的双颊上滑落了下来,但她似乎并不在意。我为她递过去一张纸巾,她心不在焉地接过去擦了擦眼睛。

不用管我,我不是个爱哭的人。我相信,我的信仰早就在上帝决定要夺走我生育子嗣的能力时便丧失殆尽了。生孩子是我嫁给伦恩之后的唯一心愿。如果我能有个孩子,生活可能就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了。我觉得自己的要求并不过分,可是伦恩却连领养一个孩子都不同意。“孩子并不在耶稣给我们的恩典之内,肯德拉。”

不过我现在有个值得我心疼的宝贝了,不是吗?哦是的。它需要我,也值得我去爱。我们都深深地爱着彼此。

她的手还在轻抚着史努基,可是那只狗一动也不动。

伦恩不是个坏人。不是的。我永远也不会这么说他。他是个被自己的野心挫败了的男人。其实他也知道,自己不是一个有号召力的人。不过,就在他的名字出现在了帕米拉的遗言中之后,他整个人都变了。

我这话听上去是不是有点偏激?

我不该生帕米拉的气。其实我一点也不怪她。就像我之前所说的,她是个好人。而伦恩和我……我猜大概是因为我们在一起太久了,感情变停滞了,需要做出些什么改变。他有他的广播节目、他的《圣经》和他的一大堆信徒陪伴。这么多年来,他一直都在努力,想让那些“大人物”对他刮目相看。我从没有见过他像收到休斯顿会议邀请那天那样激动过。

虽然,我心里有一个尚未死去的声音一直在安慰我说,我们之间也许还有希望,但他已经完全被喜悦冲昏了头脑,对于那条遗言中的深意也是越发地笃定。尽管周围开始也有不少人说他是个骗子,比那些宣扬外星人言论的狂热分子好不到哪里去,但他并没有因此而退缩。

在那些人纷纷涌入我家的农场后,我实在是忍无可忍了。他们的到来也让史努基非常的不舒服。我记得伦恩曾经想过要向那些人收住宿费,以此来大赚一笔,并借此机会向伦德博士证明自己也是有一批忠实信众的。但是这些来农场里混吃混喝的人全都身无分文。就说那个蒙蒂吧。我能感觉到他总是不怀好意地看着我,似乎有些精神不正常。因此,大部分时间我都躲在自己的房间看电视。虽然伦恩有时候也会拉着我去教堂参加礼拜活动,但我越来越无法面对那些人了。有时候,我会带上史努基开车出去兜风。我们就那么一直开下去,不在乎要开到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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