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三人回了府。
君闻书还是在书房,当我把素心兰放在桌上的时候,他抬了头,“你买的?”
“是二娘和我买的。”
君闻书盯着花,点点头,“还买了什么?”
“两盆水仙,一盆春鹃。一盆水仙摆在你房里了,另一盆水仙放在居室迎门的桌上,我把春鹃放在了右首,大大的一盆,省的看着都是素色和细长的叶子。嗯,我们还买了一个大窗花,很大,二娘恐怕贴不下,再就是新灯笼和一些小东西了。”
君闻书又点了点头,我行了个礼,下去了。君闻书真是个怪人,从目光来看,明明是喜欢花的,却没什么神色,难道这花也有什么玄机?少年老头,我摇摇头,继续坐在桌上给萧靖江写信,告诉他我今天买了什么。水仙很便宜,却在冰天雪地中有春之颜色,不知他湖州的家中可曾摆得?他的案上也当摆些花儿吧,要不太枯燥了。我隐约还记得他家房子的模样,君家是富丽中有一股死气,而他的家,却是有一种萧瑟之气,怕是他那后娘不让买花吧,否则也不会那样的萧瑟,他又什么时候能够如愿、脱离他的那个家呢?我叹了口气,不知不觉,外面的天已经黑了。
吃罢晚饭,君闻书看了那个大窗花,看了又看的,虽然口中说太招摇了,但我看得出来,他也是喜欢的。他命我把窗花放在窗子上比划,纸牡丹刚好把窗子蒙上,灯下仿佛立在了纸上,君闻书点点头:“也罢,买都买了,回头换窗纸时把它贴上吧。”
我独自提个灯笼往住处走,园里的雪化的差不多了,微弱的灯光映在黑乎乎的地上随着我一步一步的往前挪。白天还是晴好,晚上突然起了风,夹道旁的树梢发出呜呜的声音,黑冷的冬夜中听来让人颇有几分怯意。我裹了裹身上的衣服,跺着脚,快了步子往屋里赶。
刚进门,我正要放下灯笼,一只手忽然把我拉了过去,黑暗中,我听到一个人的呼吸声,正待要叫,一只手捂住了我的嘴,耳边一个男声叫道:“别喊,是我,快掌灯。”我战战兢兢的回头一看,一块绿色的宝石发着幽润的光,他,杨骋风?!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各位抬爱,真没想到,写成这样,居然还有人说好,谢谢大家不吝自己的同情和对我的鼓励。以前逛论坛,我从来是无话则只看贴不回贴之人,今日发现,有时,别人的一句话还是很重要的。
这是我第一次写小说,说来好笑,闲的时候从来没动过念头,倒是要忙起来了,居然动笔写小说了,无怪乎他们最近笑我开始思凡了。
需要对大家说的是,我没有存稿,原来那十二章是零零碎碎写的,昨天因为心情不好,一口气全贴上了。帖出来后发现,这有一个极大的坏处,就是你有了压力——原来是你写或不写,都只是你自己的事,现在却变成了,或许有人看,或许有人等,为了对得起人,反倒不得不逼着自己想、自己写了,好在我是无名小辈,不用考虑声名之累。
尽管文写的不咋地,但还要说在前头,更新的速度真不敢保证,而且也可以说是毫无规律,我希望(仅仅是希望)能快些写完,因为,也许有闲的时间不多了。
谢谢大家,尤其谢谢帮我捉虫儿的同学们。顺便说一下,我确实喜欢宋朝,所以起文就写了宋朝,但写着才发现,太受拘束了,尤其是有一些东西,要符合历史情况才行。如果哪位高人发现我什么地方“超越现实”了,请务必施教则个,在下谢过。
春天来了,希望大家都好。
第十四章 婚事的秘密
我掌了灯,便退到门口。杨骋风走向我那唯一的桌子,经过我身边时,突然手一伸,抽走了我攥在手里的纸——那是我今天给萧靖江写的信,自从上次君闻书主动让我写信后,我便觉得书库不安全,每次都把写的内容带回来,藏在我的衣框里。我怒目而视,他却大剌剌的坐下,就着灯展开信“这写的什么呀?……好难看的字呀……,‘今与二娘赴集市购几盆栽,余甚喜之蓬勃颜色,奈何余自养尚不能,何况花乎?汝常伏案,如不违堂上,亦可养之一二,时时视之,当养神悦目矣。’嘻嘻,还挺像的嘛,颇有些小媳妇的味道。你那心上人叫什么?我看看,萧公子,原来他姓萧啊?叫什么呢?”
我不搭理他。他又嘻嘻的笑了:“不要紧,本少爷记得,湖州,哪天我想知道了,随便写封信给湖州的老官儿,保准连他的祖宗八代都查的清。”我盯着他,这个杨骋风,他要做什么?他看了看我,忽的又嘻嘻一笑,手捏着信的一角,垂直的凑在灯焰上。我刚要喊,却又闭了嘴,看他那得意的样子,只怕我露出着急的样子,他会更得意了吧。
他的手果然停在那里,信纸让灯焰上微微动着。“喊啊,叫啊,你怎么不说话?我真烧了。”
我一别头,哼,一封信,我不要了,偏不要你得逞。
“真扫兴,你总是与别人不同,骗不了你,你的心眼怎么转的那么快。”我仍不搭话,心说,对付你足够了。
杨骋风见我不理他,也无了兴趣,把信丢在桌上,嘴里却不落下风,“算了,你这种丫头,写个字不容易,少爷我仁慈,还你吧。喂,你站那里干什么?过来啊。”
我正色道:“不知何事劳杨少爷来此寒舍?”
“哂,多日不见,你倒学得挺酸。嘘,好冷,这鬼屋子连个炭火都没有——你倒是把门关上,风都进来了!”
“杨少爷,男女孤处一室本已不妥,何况这月黑风高夜。”我道:“此处地冷,确实不适合招待您,我家少爷可能尚未歇息,不如请移坐正房,亦尽君家的主人之道。”侍槐说,二小姐和杨骋风已经订婚了,婚期正定在春天,如若让人发现他在我房里,我可就说不清了——前次我没做什么都挨了打,弄一个小姐未过门的姑爷在我房里,真要人知道……,我不寒而栗,我和他没什么交情,没有必要冒这险。
“君闻书那里有什么好去的?那个小老头儿,既不会说风趣话,也不懂什么颜色掌故,人家都带着玉佩,他却佩着个小乌龟,真是土包子。”
我不答,对此种人,沉默是最好的对付办法,况且,他说的倒也是事实。他摇晃着腿,一副高兴的样子,我在心里盘算着他的来意。
“说话啊,我看你今天在集市上和那老婆子、傻小子说的开心的紧,眉开眼笑的。”我说呢,原来他今天在集市上见过我。我不搭言,只听他继续往下说:“你我一年多没见了吧,看你上次那个样子,我还以为你死了呢,哈哈”他极得意的大笑起来。鸟人!“这君闻书也真是,把你藏在这个地方了,孤零零的,让人猛的一看,还以为这只是无人住的小间。”他又环顾房子。
听他的意思,这君府都逛遍了?好狂妄。
“喂,说话!”
“杨少爷,您要奴婢说什么?”
“说话。”他在“话”上重重顿了下。我无奈。
“杨少爷,听说您和我家二小姐已经订过婚,君府亦算是您的亲家了,我一个做丫环的,委实不敢让您在这局狭简陋的地方坐着,如果您不愿意去打扰我家少爷,我叫几个小厮带您去临松轩见老爷和夫人吧。”
“赶我走?呵,”他倒笑了起来,“你不说我倒忘了,我要娶君家的二小姐了呢,这样说来,以后我不也是你的主子了?”
我一口气噎在那里,转来转去,怎么成这样了?极其能胡搅,我便又不搭言。
“喂,你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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