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身处世外的大多数人,城里如常,日落后的蒸腾,带来夜市的好时光。小郑常常不自觉的走到万花筒的小店,往背巷走一走,回去睡不着,看着自己所能收集来的资料,把夜一直坐完。直到万花筒放出来那天,小马还在医院里躺着,落不落下残疾不好说,提起那天除了支支吾吾的抱怨自己,别的一点线索没有,不过另一个小马却在看守所门口等着,穿着便装。
万花筒,站住。这个小马横眉立目,看着更像是模板中的执法人员。
咋?万花筒气色很好,并没有被牢狱洗刷的更多些晦气,反倒是精神了。想明白的状态,正邪也都如此。
钢口硬的很哦,今儿我把话撂到这儿,你要是还在城里,就啥想法都不要有了,等着死。说完小马走了,不强硬,但口风似曾相识,像是小郑那一套——咱们谁拾掇谁呢,只是嘴狠更像是安慰自己。万花筒藐视着这个人的背影,感到复仇的快感,满意自己的智慧,觉得饿,想好好吃一碗羊杂,都是美味,却不是那个恶心的警察端过来恶心自己的那一碗。
回到自家店前,居委会的人等在那里了,交给他一把钥匙:派出所给你锁上了,给。说完也没理他就走了。他们咋知道的?在这儿专门等我?不过接下来干什么,只有真是个卖货的,才能气死他们。这个店还成了负担——卖不了,还连个低保都吃不上,但是以这样的状态熬一熬,那种想通的愉快令万花筒脸上有了光气。。
第一个买东西的是这一带的片警,老熟人了。就买了个打火机。看了他一眼,站在门口抽了根烟才走,到对面的电线杆底下好像检查着摄像头。
第二个还是个警察,买了瓶啤酒,到外面很认真的倒在下水口,引得很多路人愕然。他又进来,把瓶子放在柜台上,走了。
第三个进来的时候,万花筒觉得可笑——又是个警察,虽然没有穿警服,那架势明明就是。接着巡逻车在门口闪了好一阵警灯,才走。
……反正天已经捅破,放任自己哪怕短暂的自得,就没有什么畏惧了。无欲则刚,万花筒看着别人对自己无法声张的愤怒,继续得意着。你们这么多制服,无奈全都投鼠忌器。
程所长来了,万花筒赶紧把椅子搬过来:程叔,来了。
搬走搬走,离远些,我不是你叔,你站好。
哦。万花筒脸儿撂下,有些不高兴,过去不是这样的,老万在世时,他们还喝酒呢。无所谓,你不还是个警察嘛。
作为重大案件发生地附近的群众,希望你随时配合调查,如果有啥情况不说的话,后果自负,行了,知道这就行了。
程叔……
谁是你叔?以后敢叫你给我等着。老程抬脚就走,万花筒拧身哼了一声儿。
一天两天,一直都是这个鬼样子。生意几乎没有,四周的人见了他也唯恐避之不及。万花筒觉着按说自己在混混儿里面是个人物了——谁都拿他没办法,公安局都没办法,可好些天了一个人也没见上门。都应该知道自己放出来了,连胜两阵,没个动静儿。前所未有成就感冷寂的环绕着他,而他沉浸其中,搞不懂需要多久再换一种方式。万花筒隐约知道,自己可能择不清了,那就不择。
有一天,他转悠着去吃羊杂,有个人看见他,放下手里的碗一直看着他,那眼神像是长在他身上。吃了几口他就倒了胃口,起身要走,那人还看着他。万花筒上前站在那人面前:看啥呢?你想……
你好好儿地。那人也站起来,手背在后面,盯着他的脸。他觉得这人还是个警察,就悻悻的走了。走出老远回头,那人还在盯着他。
这样的场面出现在每天各个时段,或者路上,或者店里,在他去过的每个地方。遇到巡逻车,看见他一般会停下里,让把身份证掏出来查一下。对于没有经过这样情况的人而言,这一阶段万花筒从志得意满到觉得无聊。他就像生活在一张网里的鱼,不松不紧,还溺在水里,无处可遁,无法排遣的孤独越来越强烈。一个月以来这感觉越来越强烈。如果说那时小郑是单兵骚扰,那现在就是无处不在的监视。店旁边的巷子里也装了摄像头,对于那里住户的防盗还真是个好事。晚上,摄像头前面的光环足以照亮很大一片区域,万花筒出神的盯了很久——摄像头和警察把他包围了,围拢了他的白天黑夜,甚至梦境。而这不过是一个又破又小城市。
孤独中他有无限时间,可以玩味自己在事件的逻辑运行中的轨迹,多少有点儿厌倦如今情非所愿的盛大。为什么要去打老汉——偏偏是一个挨过枪子儿的老警察;打了就打了,为什么要砸了那辆山地车,咋不卖了;打完为什么跑,最多拘留十几天赔点钱,好好回话,日子便一如既往;跑了就跑了,为什么还要回来……他理由的支点落实在自己父亲身上。老万从不怕事,可还爱惹事,直到自己记事儿的时候,父亲还能因打架而被拘留。他在意他,从不干涉他所有的作为,一个小店足以撑起生活,东一榔头西一棒槌,更不缺衣食酒肉,麻将桌子从不收摊儿。那会儿的街上谁不给万花筒面子?哪家的鸡不知道叫一声万哥?现在,只要他进夜场,老板就让出去,跟撵那些闹事的醉鬼一样不客气。女人,连那个轰不走的傻丫头都不来了;酒宴,没有了;连话,差不多都没人跟他说了。这样的日子肯定会结束,不知道是哪一天的每一天,煎熬变成了每一刻。
城市排斥一个人,这个人身在其中,也等于远离此在的日常。万花筒预期的成就感变得荡然无存。没意思,耗不起,走,再试试,不行还回来。能回来一回,就能再回来。万花筒在门上贴了张字条,继续卖店。过去没卖了,是因为没人愿意跟死狗掰扯,再者就是对拆迁的忌惮。现在物是人非,都知道万花筒被警察拴在腰上一样,有心人看得明白,都觉得这位置有便宜可占,完全可以商量。当天,他的邻居就来了,说只要价钱合适,现在就能给钱。
十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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