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槿知道,苍雪可以压制住体内的魔性,但也知道,如果她受到严重的刺激,魔会苏醒,那将会是又一场厮杀,也将是武林的又一次浩劫。
十八年前的那场战役,只能称之为屠杀。三分之一的江湖人死于苍云之手,另外三分之一则是受了重伤,终生不能习武,只能与药为伴。而得知苍云被擒的柳扶风,更是为了他,血洗了整个江湖,将剩下的三分之一也杀了个七七八八,以至于十来年的时间里,江湖上风平浪静,没有出过任何事——能挑事儿都被宰了。
走出屋子,看了看红色尚未退去的天空,仿若时光倒退场景重叠。木槿摇头叹息,他只希望,苍雪不要步上苍云的后尘,更希望,狐凌不要辜负了苍雪才好。
那可真真是,世上第一不幸之事。
木槿是看着苍云、苍雪父女俩长大的,没有什么人比他更心疼这两个人,就好象是嫡亲的儿子、孙女一样,他不想悲剧重演。苍云虽人称魔君,但他比谁都心软,不然,也不会单纯因为云姬子护着苍雪的举动而留下她一条命。是个母亲在那时都会做出这样的举动,苍云只是找了一个不杀她的借口而已。而苍雪呢,在外人看来,她心狠手辣翻脸无情,其实,经历过当年惨状的她,何其无辜。
她是怕了,父亲的孤立无援让她害怕了,所以才会拼了命的扩大自己的力量,不惜以人命为代价的强大了起来。
苍雪是从真正的尸山血海里一步步走了出来,那样小的年纪,却已经什么都没了,没有人帮她,没有人是自己人,一切只能靠自己,却生死皆不由己。她生怕自己再次深陷那种境况,孤立无援,人人都想来踩她一脚人人都想来要她的命,所有人都视她为自己的垫脚石——那是她一辈子的梦魇。
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更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苍雪做的一切,在外人看来凶狠残暴,在槿叔眼里,也不过是一个小女孩想要保护自己和在乎的人所做的一切,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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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
睢阳郡的大街上,熙熙攘攘,热闹非凡,老百姓们还是一副富足模样,并没有受到战乱的影响。
毕竟没有打到家门口,日子该过还得过,不是么?
在这繁华热闹的街头,有一个人十分显眼。
黑衣,白马。那马十分漂亮,通体雪白没有一根杂毛,毛色极好,明眼人一看都不由得赞一声好马,纯种的照夜玉狮子。
马好,骑马的人也不赖。一身黑衣干净利落,短发,两鬓的头发却极长,模样也是一等一的好,俊美,带着几分玩世不恭。一拽缰绳那白马一个拿桩停了下来,马上的人滚鞍下马动作利索带着几分轻巧飘逸,会武的人一看,不由得赞一声好身手。
马是踏云,人是狐凌无疑。
其实说来也有趣,狐凌本是不爱骑马的,她嫌那个速度慢,每每有事都是轻功来去,仗着她功夫好,倒是也乐得开心。只是这战场之上,打仗是个累人的活,狐凌也知道,于是特地管苍雪借了这匹良驹骑。踏云本是苍雪的坐骑,说是坐骑也没见苍雪骑过几回,反而是当个主子似的惯着,这冷不丁被别人骑了那么一下,踏云不乐意了,三甩两甩最后都尥蹶子了,愣是没把狐凌从马背上甩下来,反而让狐凌揪下了一撮毛,疼的它稀溜溜的叫唤,反倒老实了。
苍雪说这马就是犯贱,自己好吃好喝的供着它连个好脸都不给,狐凌揪了它一撮毛它倒是上赶着献殷勤,就是一个欠收拾的命。到最后,这马连苍雪都骑不得了,只认狐凌一个主子,倒是把苍雪给气个够呛,连着好几天没给狐凌好脸色瞧。
下了马,狐凌没有将缰绳递给迎面走来的伙计,反而是自己寻了个地方将马给拴了起来。又从包里拿出一根胡萝卜喂了,边喂边叨叨:“只许吃这一根啊,多了我可没有,一会儿别惹事儿啊,给我安生点知道没。”
踏云嚼着胡萝卜也没空搭理她,眨巴了两下眼睛意思自己知道了,顺便把剩下的那半根胡萝卜从狐凌手里抢了过去,转过身用屁股对着她,大尾巴一甩一甩让狐凌赶紧走。
狐凌见状也不恼,拍了拍手,潇潇洒洒的走进店里。
店名叫留客居。
名是好名,意思也不差,要说这店里的酒菜,就更加的好了。
其实狐凌不是一个吃客,什么好吃什么不好吃对她来说都差不多,但是既然来了就断没有亏嘴的道理,叫了几道好菜上了壶竹叶青,狐凌坐在窗边的位子上边喝酒边看风景。
大战在即,狐凌这会儿入了这睢阳郡可不是为了吃吃喝喝。睢阳郡是天下有名的粮城,仗一旦打起来,刀剑无眼水火无情,这城就算没有毁的彻底那也绝然不是原来的样子。狐凌算来算去都觉得这仗打不得,虽说这些损失后来会补回来,但是狐凌就是连这点损失都不愿意有,抠门的要紧,觉得要是打了这仗粮食少了可就是自己亏了,不战而屈人之兵才是狐凌打的好算盘。
她这边算盘打得是噼里啪啦直响,可这睢阳郡的守将杜威愿不愿意拨这算盘珠子还是另一回事儿。
杜家几代忠良,要不是如此南宫逸也不会让杜威来做这睢阳郡的守将。这个官看着不大,也不怎么威风,可他守的不是一般的地方,那是楚国的命脉,其重要程度不比皇城差。狐凌也知道南宫逸把杜威放在这么重要的地方,自然是信得过他,杜威也是有几分能耐的,是名战将,真要打起来自己恐怕也捞不着什么好。
既然不能硬夺,就只能智取。
但是这“智”让狐凌犯了难,也幸好有高人相助才不至于无计可施。苍雪来信说是凭着与镜玲珑的交情,给她求了个妙宗儿,让狐凌千万不能忘了自己混江湖的手艺。
信不长,但是意思可明白得很,狐凌一下子就开了窍。
想要见杜威那是不可能走正道,但是歪门邪道倒是可以试一试。先将那杜威诓出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若是那姓杜的软硬不吃,就只能将他那兵符换个地方了。兵符若是没了,任他有翻天的本领也捞不着什么好。
想到这里,狐凌“嘿嘿嘿”的笑了,抿口酒再吃口菜,美哉美哉!
要说这满城的酒楼狐凌挑哪个不行,偏挑这留客居,那也是有说头的。杜威好酒,而这留客居,便是用酒留客。每到休沐那日晌午,杜威都会跑到这来喝上几杯,也不贪多,分寸把握的极好,既不会误了正事也解了肚里的馋虫。狐凌都不用费什么事儿,满城的人都知道杜威的这个习惯,随便找个人问就知道的一清二楚,是以狐凌今日来是来打埋伏的。
眼看着酒喝完了菜也吃得差不多了,狐凌想着再要点什么来拖时间的时候,杜威终于来了。
店里的伙计早就迎了上去:“呦,杜爷您来了,还是老样子?”
杜威拍了拍小二的肩膀:“哪次来你不是这句话,这么长时间我什么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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