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先生。”
小琴面无表情,语气坚定。
“您竟然不认识我了吗?”
郑肴屿的眉心微微一皱。
他这个人,从生来就懂得享受生活、享受人生,甚至在他和韩辰绘结婚之后,连韩辰绘都被他带跑偏了。
一开始他给她买东西,她总是不敢接,她心里知道那些东西价值不菲,但是跟着他时间久了,不管是金钱还是男女之事,她开始懂得享受,不仅不在乎他给她花钱,甚至她自己赚了钱也花……
郑肴屿从来不会委屈自己,既然喜欢吃喝玩乐,那么就在外面浪,他一点都不在乎别人是怎么评价他的――在他十几岁的时候,他的身上和其他富家公子差不多,同样贴着“纨绔子弟”“败家公子”的标签。
从他以绝对高分考去美国斯坦福大学,又在美国搞出一番事业之后,那些标签才从他的身上撕掉。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现实。
除了工作时间,他确实喜欢流连夜店,抽烟喝酒、打牌赌牌,都是缓解工作压力的良药,他最爱的消遣活动。
所以,他在夜店里见过的女人数量,走马观花、数不胜数。他的男性友人如唐李绍齐段恪,哪个不是身边燕燕莺莺的?女性友人如白虹佟璇,周围也是男女女女、人来人往……
要说他究竟有没有见过面前这个清纯甜美的女人,他自己也不知道。
她的样貌一看就是唐李绍齐他们的菜,如果在一起喝过酒打过牌,那太有可能了。
但要是问他认不认识她,那答案必然只有一个――
不认识。
他又没有对人脸过目不忘的本领,他每日在生意场上要接触那么多的人,许多员工他都不认得,怎么会记得一个在声色场合偶然一面的女人?
况且她就只是单纯的“好看”,在他看来,没有任何辨识度。
如果她有一张像韩辰绘那样充满辨识度的脸,进可妖艳jian货、退可蠢萌可爱,也许他就能记住了。
只用几秒钟,小琴便调整好了表情,甜甜地微笑起来。
“郑先生,您贵人多忘事,很正常,我们本来也就是萍水相逢,但你总应该记得这个吧――”
小琴笑呵呵地举起一只胳膊,并特意放在一束白光下,让郑肴屿可以清晰地看到她手腕上的东西。
郑肴屿扬了扬眉。
这个白玉手串,他当然认识,当初他派人寻了好久才寻到十几颗白玉珠,并请匠人制成了一个手串。不过这东西在他看来也就是一时新鲜,他只带过几次,白玉手串就失宠了。
不知道多久之前,那天他去澳门之前,见到韩辰绘翻东西,正好翻到了这个白玉手串,他便颇有兴致地戴了出门。
“当然记得,这是我的手串,然后呢?”
小琴眉眼弯弯。
“既然是郑先生的手串,又如何现在戴到我的手上了呢?”
郑肴屿的眼神依然冰冷,可唇边却漾出笑意。
“怎么到你手上的,你心里没点数吗?”
-
郑肴屿说完“没有数吗”那句话,韩辰绘就“哼”了一声。
这个坏男人!
只有他们两个人的时候,他就用“没有逼数”来攻击她的演技,给她气的想哭,现在遇到其他的女人,他为了在外人面前维持人设,不想失了礼数,倒颇为“怜香惜玉”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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