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薛刚来讲,吕碧安的这个要求太容易达到了。
高力士脱靴,杨贵妃磨墨,当时李白做的诗可不是一首,而是三首。
刚才给罗素梅的是第一首,现在给夏于娇的是第二首。
老规矩,这首也得稍微改一下,只是这次改的不是第二句,而是第一句。
李白的原文是一枝红艳露凝香,薛刚给改成了怜月惜花艳容光。
原因也基本与前者类似,所谓“露”“香”等字,与前文呼应,暗示了男女之事,薛刚做了扫黄大使,把整句删去。
在新句中,改以“艳容”呼应第一首诗中的“丽色”,又以“怜月”二字,点出了夏于娇的封号。
再次以降低艺术水平为代价,把这首诗改得应情应景。
另外,选用这首诗还有一桩妙处,史载赵飞燕“能做掌上舞”,身材娇小,整好和怜月公主的身材差不多,好似真的是为她所作。
写出一首好诗来可能是运气,写出两首好诗就不能用运气来解释了,那只能说明,人家真有那个能力!
当即,人们对薛刚的文学水平再无怀疑。
夏于娇激动地站起身来,学着刚才罗素梅的样子,连拜三拜,道:“多谢王侍郎赐下此诗,小女子定会把您这副墨宝装裱起来,挂在闺房之内,日日观摩。”
吕碧安咬了咬牙,不待薛刚发问,就痛快认输道:“王侍郎果然大才,某家承认您的点评可称千金一字,刚才是我莽撞了,这厢给您赔罪了。”
薛刚的脾气是属顺毛驴的,既然吕碧安已经认输,当即他也就不为己甚,道:“好说,好说。”
薛刚文压众王子,大部分人是心服口服外带佩服,但一样米养百样人,见大周的礼部侍郎这么威风,也有人心里不大痛快。
再见到怜月公主夏于娇对这个王胖子甚是崇拜,听到她说出什么“闺房之内”“日日观摩”之类的暧昧之语,那就更不痛快了。
当然了,经过这两首诗的洗礼,他明白,跟人家比文的那无异于鸡蛋碰石头,现在只能另辟蹊径。
只听有人高声道:“哼,文才好有什么用?难不成做出一首好诗来,肚子就不饿了?写出一篇好文章来,就能逼退百万大军?或者说,路上遇到了强盗,张张嘴,就能把人家骂走?简直是笑话!哈哈!”
薛刚循着声音看去,发现说话的是一个高鼻深目,满面虬髯的高大男子。
尽管知道此人是想找茬,不过,他毫不生气。
就像刚才吕碧安的挑衅让他有了文压众王子的机会一样,现在金杜瓦的挑衅,同样是给了他武压群豪的机会。
薛刚道:“敢问这位王子如何称呼?”
“我乃大宛国王子金杜瓦是也!怎么?刚才某家那两句话戳到了王侍郎的痛处了么?那实在不好意思,我愿意向您赔罪!”嘴里说着赔罪,但他的脸上却毫无愧色,挑衅之意甚浓。
“笑话!”薛刚道:“我怎么会需要你赔罪?实不相瞒,您刚才的那话非但没戳到我的痛处,还骚到了我的痒处。”
金杜瓦一愣,道:“此言怎讲?
薛刚来到了他的
面前,沉声道:“知道我王元宝在长安有什么称号吗?文可安邦武可定国。事实上,咱们是英雄所见略同,某家同样认为文学无甚大用,关键时刻还得看手底下硬不硬。”
这节奏不对啊,金杜瓦顿时有点傻眼。
敢情这个死胖子不仅仅会做诗,而且还颇以武艺自傲,这可咋办?没难住人家啊。
不过,他转念又一想,诶,金杜瓦啊,金杜瓦,你这胆子也忒小了,怎么三言两语就被人家吓住了?
他说武艺高你就真信?吹牛吧!
人的精力总是有限的,他在文的方面花的精力多了,到了武的方面就必然薄弱,很大的可能,是此人在大言欺人。
再说了,即便王元宝没有撒谎又怎样?他以武学修为傲,但你也不差。年方二十八岁就进阶元婴,掌大宛神兵“酒神杯”,就是待诏都可战得,又怕得谁来?
想到这里,他哈哈大笑道:“哦?果真如此?但不知王侍郎是什么修为?到底擅长使什么手段?”
薛刚道:“某家乃元婴修为,至于什么手段么……”
“怎样?”
“这个问题你还真难住我了。”薛刚砸吧了一下嘴,故作为难之色道:“我擅长太多,三天三夜都说不完。这么说吧,我还真没什么不擅长的。”
“哼,王中郎休要胡吹大气!可知天下一切法,那是待诏修士的手段,更何况,即便对于待诏修士来说,那也只是号称而已,做不得真的。你王中郎何德何能,比待诏修士还厉害?”
薛刚傲然道:“谁告诉你待诏做不到的事,我就一定做不到?如果金王子不信的话,尽可以跟我比划比划。”
“哈哈,吾正有此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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