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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卷 第二十七章 怯懦是暴虐的根由(第1页)

常听人说,怯懦是暴虐的根由。

据我切身体会,这种邪恶而非人道的、乖戾而粗暴的勇敢,每每伴有女性的软弱。有些人暴戾恣睢,却动辄流泪,且是为鸡毛蒜皮的事。费莱阿的暴君亚历山大[1]容不得剧院里演悲剧,生怕他的臣民们看见他为赫卡柏[2]和安德洛玛刻[3]的不幸遭遇悲叹伤心,而他本人却冷酷无情,每天杀人不计其数。是不是心灵的软弱使他们变得如此仁慈?

当敌人任我们摆布时,我们就英勇不起来了(遇到抵抗,人才变得英勇),

只爱杀抵抗的公牛[4]。

——克劳迪乌斯

可在欢庆胜利时,怯懦就加入进来了,既然不能扮演这第一个角色[5],那就甘演第二个角色,大肆屠杀,让双手沾满鲜血。胜利后的大屠杀往往是民众和辎重军官们干的;在民众战争中,之所以会发生无数闻所未闻的残暴行为,那是因为民众想锻炼自己,他们觉得在别的方面逞不了英雄,就组织起来,大肆杀戮,直至血染双肘,把脚下奄奄一息的身体撕得粉碎:

怯懦的狼、熊以及所有最卑劣的野兽,

猛烈扑向垂死者[6],

——奥维德

犹如一群胆小如鼠的恶狗,没敢在野外攻击野兽,就在家里撕咬它们的皮肉。是什么使得我们现在的争吵变得鲜血淋淋的呢?我们的祖先只进行一定程度的复仇,我们却从最极端开始,一上来就大杀大砍,如果说这不是怯儒所致,又是什么呢?众所周知,打击敌人、使敌人让步,与结果和杀死敌人相比,前者更显得英勇无畏,更表现出对敌人的蔑视。此外,复仇的欲望更容易得到满足,因为复仇仅仅为让人感到我们在复仇。因此,我们不会向一头咬伤我们的野兽或一块击伤我们的石头发起进攻,因为它们感觉不到我们的复仇。把一个人杀死了,他不就感觉不到我们的复仇了吗?

布亚斯[7]对一个恶人喊道:“我知道你迟早要受惩罚,可我怕是看不见了。”他抱怨奥尔霍迈诺斯人[8]惩罚利西斯库斯对他们的背叛惩罚得不是时候,因为对此惩罚感兴趣的并且可能从中得到快乐的人已经一个不剩了。复仇也一样。当复仇的对象已感觉不到复仇,这样的复仇就失去了意义,因为,正如复仇者想从复仇中获得快乐一样,被复仇者也应该从中得到痛苦并感到后悔。

我们常说:“他会后悔的。”可是,我们朝他脑袋上开一枪,还能认为他会后悔吗?恰恰相反,如果我们一枪打死他,他倒下时会心怀敌意地朝我们做鬼脸,他不仅不会后悔,还会对我们不满意。让他迅速而毫无痛苦地死去,这是给予他人生最大的恩惠。我们要东躲西藏,避开法官的跟踪追击,他却安安静静,无人打搅。杀死他,有利于将来不再受他的进攻,却不利于对他复仇:这样做,惧怕多于无畏,谨慎多于勇敢,防御多于进攻。显而易见,这背离了复仇的真正目的,有损于我们的名声;这是怕他活在世上,还会向我们发起进攻。

你杀死他,不是为了对付他,而是为了保护你。

这种做法,在纳森克王国是毫无用处的。那里,不仅军人,而且手艺人吵架也都动剑动刀。谁想格斗,国王决不会阻拦,若是贵族决斗,他还会在一旁观战助威,决出胜负后,会赏给赢者一条金链子。然而,如若别人也想获得那条金链,可以同受国王赠与的人进行决斗;一场战斗刚刚结束,又有好几场战斗在等待他。

如果我们想堂堂正正地永远控制敌人,对他们为所欲为,那么,看到他们摆脱我们的控制,比方说,看到他们死去,我们会非常恼火。可我们却更想用稳当的方法来获胜,而不是决斗一场;我们在争吵时更重视结果,不重视荣誉。阿西尼乌斯·波利奥[9]是个有教养的人,他也犯过同样的错误:他写了篇批驳普兰库斯[10]的文章,但等他死后才发表。这与其说是在冒险发泄怨恨,不如说在向一个瞎子做蔑视的手势,向一个聋子说侮辱的话语,在进攻一个没有感觉的人。因此,有人批评波利奥说,只有淘气的孩子才会同死人战斗。对于一个想以文章进行反击,不希望看到对手立即死去的人,面对波利奥的做法,除了会说他喜欢争论但又软弱无能外,还会说他什么呢?

有人告诉亚里士多德某某人说了他坏话,亚里士多德回答:“他可以做得更过分,可以鞭挞我,只要我不在场。”

我们的祖先受了侮辱后只满足于反驳,受了驳斥便给予回击,如此而已。他们英勇刚毅,对活着的和受我们攻击的敌人丝毫也不怕,而我们看见敌人活蹦乱跳,就吓得浑身打颤。现在,我们不是奉行一种漂亮的做法,对伤害过我们或受过我们伤害的人,一律紧追不放,把他们置于死地吗?

在格斗中,我们还引进了一种做法,让第二者、第三者、第四者陪在我们身边,这也是一种卑怯的表现。这在从前是决斗,而现在称战斗和搏斗。发明这一做法的人害怕孤独:因为人人都不相信自己[11]。不言而喻,有人陪伴在旁,当你处境危险时,能带给你鼓舞和安慰。从前让第三者在场,是为了避免出现混乱和背信行为,为了给战斗的命运作证。可是,自从第三者们加入战斗以来,被邀者就不可能老老实实地当观众了,因为怕承担缺乏感情或胆量的罪名。

借别人的力量和胆量来捍卫自己的荣誉,我觉得,这种做法不仅不公正,不体面,而且对于一个勇敢而非常自信的人来说,将自己的命运同第二个人的命运联系起来,是有百害而无一利。每个人冒的风险够多的了,怎能再为另一个人去冒险!各人靠自己的勇敢捍卫自己的生命已很艰难,怎能再让旁人来危及宝贵的生命!因为二对二交战,是互相捆在一起的格斗,除非事先明确商定照相反的规则行事。如果你的助手倒下,你理所当然地要面对两个人。有人说,这二对一的攻击是怯懦的攻击,确实是这样,这就好比你自己全副武装,攻击一个只剩一截剑的人,或者你自己安然无恙,攻击一个身受重伤者。但是,如果你这个优势是在战斗中赢得的,你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利用。力量的悬殊和不等只是在战斗开始时应该考虑。再说,你要责备就责备命运吧。当你的两名助手已受伤致死,你一个人要对付三个人的时候,对方对你的优势是无可指责的,正如在战争中,当我看见敌人同我们的一个人肉搏,我会理所当然地刺敌人一剑。根据人际关系的准则,哪里有两军对峙(例如,我们的奥尔良公爵向英格兰国王亨利挑战,一百对一百,阿尔戈斯人和斯巴达人作战,三百对三百,贺拉提乌斯兄弟与库里阿提乌斯兄弟之间的战斗[12]是三对三),每一方的人数再多,也只被当作一个人看待。哪里有人相伴,运气就要搀和进去。

这一论述对我是有利可图的。我的一个兄弟马特科隆老爷应邀去意大利给一位不甚相识的绅士助战,那人是被另一个人召来格斗的。在这场决斗中,马特科隆的对手碰巧住得离他家更近一些,相互也更熟悉一些(我希望有人给我解释一下这些格斗规则,它们同理性的规则常常背道而驰);他杀死对手后,见决斗双方的主人尚未分出胜负,就去帮助他的伙伴了。他能不这样做吗?难道应该袖手旁观,看着对方——如果命该如此的话——杀死他的伙伴?他不就是为了捍卫他的伙伴而来的吗?至此他所做的依然无补于事,因为鹿死谁手尚不清楚。当你的敌人已遭受损失处于劣势时,你可以也应该礼貌相待,然而,如果你是在为别人效劳,你不过是随从,并不是纠纷的主人,在这种情况下,我看不出你如何能做到对敌人礼貌相待。我兄弟已身不由己,和别人的命运捆在一起,当然就不可能做到公正和有礼貌了。因此,在我们国王及时而郑重的请求下,我兄弟得以从意大利监牢中释放出来。

真是鲁莽而轻率的民族!我们不满足于将我们的恶习和荒唐臭名远扬于世界,还要跑到别的国家去让人家一睹我们的风采,你把三个法国人放到利比亚的沙漠里,不出一个月,他们必定会互相攻击,抓得遍体鱗伤;跑到外国去决斗,简直就是为了让外国人,尤其是那些乐于嘲笑和讥讽我们恶习的人从我们的悲剧中得以消闲解闷。

我们到意大利去学习剑术[13],刚懂一点皮毛,便拿我们的生命来作练习。然而,按照训练的次序,学习理论当先于实践,我们却违背了学习的原则:

这是对青少年的残酷考验,

对未来战争的艰苦训练[14]。

——维吉尔

我深深知道,剑术的高低对它的目的是很有用的(在西班牙,曾有两位表兄弟亲王决斗,据李维说,年长的那位武艺高强,足智多谋,年轻的那位茫然不知所措,因此,年长的轻而易举战胜了年轻的)。我自己也见到过,有些人剑术高强,格斗时勇气倍增,变得异乎寻常。然而,懂得剑术,并不是真正的勇敢,那是以机智作依靠的,其基础不是自身。决斗的荣誉在于比赛勇敢,而非技艺。因此,我曾见我的一位朋友,尽管以精通剑术遐迩闻名,在决斗时,却选择己所不擅长的、完全取决于运气和自信的武器,免得人家把他的胜利归于他的剑术而不是他本人的勇敢。在我孩提时代,贵族们不喜欢有好剑手的声誉,以为这是一种侮辱,学剑时偷偷摸摸,避人耳目,仿佛这是一种技能性行当,是与真正而朴实的勇敢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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