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一点神秘感好了。
这个章节,只能算是对我未能更新故事的抱歉信吧。
请各位尽量谅解我的时间很少。
今天我会挤出时间完成番外一的第三部分,请您期待吧。
广濑未知
记录于09年4月7日6:25分 。。
番外篇一:一个叫做涅槃的男孩(3)
多年以后,偶然的机会下我和涅槃居然神奇的第二次相遇了。所不同的是,当年自以为是的评论家也就是我而今却成为了为情所困喃喃自语的楼主,而当年那个茫然无助的年轻男子而今却以成熟稳重的形象担任了评论者的角色,在寒冷的冬夜将一股温暖的力量传达到我的内心深处,这仿佛是对我多年前那一次关注和回复的回报和反刍。
至今我依然觉得这一次的重逢简直等于奇迹。网络世界是如此巨大,数据庞杂,角色众多,两个陌生的人,不知姓名年龄,素未谋面,甚至都不知道对方提供的是否是真实性别,一次偶然的短暂邂逅之后,竟然可以在多年之后再次重逢在另外一个地方,这是多么戏剧化的事情啊。当然了,或许你会说,既然如此,你们又是怎么认出对方的呢?我想这只能说机缘巧合了。
我不会计算概率,但我简单形容一下你应该就可以了解重逢的机会有多么难得了。这一次我们重逢的地点是在涅槃上一次发帖的论坛上。可能你又会说,在原来发帖的地方遇见,这很稀松平常啊,又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呢?呵呵,你先别着急啊,让我先报上几个数据吧。树洞(我的帖子的昵称)所在的论坛有几十个版块,而其中每一个版块又分出许多个主题。我无法知道这个论坛的帖子当时的总数,但仅其中某一个版块在06年的时候帖子的数量就已经超过了几千万。目前该论坛的注册会员数绝对不少于几十万。因此,要在这样的情况下遇见多年以前仅仅有过几个回复的交情的人并且一下子就认出对方来,必须要有很好的记性和眼力,当然更要一份偶然的运气在里面,
首先必须是双方都在当时使用了与第一次相遇的时候使用的ID,必须保证相遇时两人都进入了同一个版块的同一个主题的同一个帖子,且至少有一方可以完整清晰准确无误的认出对方的ID来。
时隔多年,其实我在此期间很少去这个论坛,并且此前也从未在我记录日记的帖子所在的版块发表过任何的帖子。而涅槃也是一样,自从那个帖子之后,他也几乎不到这里来。假如不是因为我在前几天因为情感上的困惑决定开始用文字记录和宣泄,而涅槃又恰好因为无聊用手机上这里看帖,假如不是因为涅槃对我当年给他的回复记忆忧新,一直记住了我使用的ID名字“魔女”,假如不是涅槃心地善良的希望给我一点鼓励,在犹豫再三之后终于鼓足勇气在帖子里给我留言,假如不是我的记忆力不错,并且确实也对涅槃有一定的印象,那么可能我们就会擦身而过,没有任何交集,我可能不会认识到一个人的评论会给别人带来如何的影响,我可能不会一直坚持着在那里写下无数的文字,我可能也就不会认识天南海北各色各样的朋友,分享他们的故事,我可能也就不会开始在这里写在这部小说,当然今天我也就不会在这里记录他的故事,写下他的名字“涅槃”了。除了因缘际会,我无法形容这些巧合。
人生就是如此充满了戏剧色彩,我和这个名叫涅槃的男孩子,因为网络而相识,也因为网络而结下了一段友谊。
(写到这里,我不得不很不识趣的打断一下了。呵呵。其实这个问题在连载第二部分的时候,我已经考虑了很久。当写完上一部分的时候,最后的话的确是我的感悟。但写完之后看看,却似乎意味深长。我咂摸了许久,总是似乎有点怪异的味道。直到某一个朋友点醒了我,他问我故事的后面是不是涅槃还会和魔女有很多互动。
呵呵,我想他已经够含蓄的表达了他真实的想法了,所谓的互动无非就是类似以下这些情节。一个为情所伤的女子偶然在网络重逢某位帅哥,因为多年以前的一次不经意的点击和几次回复交流,让两人结下了不解之缘。如今造化弄人,让两人再度相遇。一个情伤累累,泪眼婆娑,楚楚动人,一个痴情至诚,欣赏怜惜,英俊潇洒,于是惺惺相惜,互相关怀,慢慢情愫暗藏,蠢蠢预动,几番轮回之后一来二去发展出一段纠结的感情来。这个故事够狗血吧,也非常好发挥,你看姐弟恋,网恋,多角恋都有了。于是作者手指翻飞,口若悬河,观者兴致盎然,全情投入,恨不得直接伸手把两个人拉出电脑来。如果还嫌不过瘾,那就再给女主角男主角再各自安排若干爱慕者和反对者,拉出一棵枝繁叶茂的感情树来。总之你要什么有什么,都可以拿着菜谱点菜了,足够作者意淫个三百六十五回,少说三四十万字了。倘若再细分一下,到时候再根据读者的具体情况和需要,增加一些细节描写,比如是好色之徒的,就给配点带颜色的描写(此处省略几万字),要是喜欢纯情的,那就按照琼瑶的套路走。总之,务求怎么拧巴纠结怎么来,怎么恶心怎么写,当然最后必须保证这两人待在一块儿修成正果,但过程就可以任意发挥,绝对不会轻易放过这两人可怜虫,闲着没事就想出点狗血情节恶心一下,最好还让其中某一个结个婚,生个孩子什么的,这样就可以增加婚外恋的情节了,要是这样还不行,那就直接让他们结婚,然后再给其中一个配个小三,这样也是婚外恋,假如和小三再有个孩子,那就是私生子情节。再往下还可以发展出离婚,孩子寻亲,分财产,等等等等,要是还嫌不够,可以让某人杀了其中的某人,这样就可以是推理或者悬疑感版本的爱情小说了。继续往下,也可以发展成恐怖小说,比如死去的那个变成厉鬼来复仇,又或者按照人鬼情感未了的套路走。这还是可以没有完结,就算两个人都死了,还是可以设定一个人物,比如说其中某人的子女,用回放的形式或者倒叙的方法去寻找他们的过去等等(可参照《玻璃之城的剧本》),总之,只要是两个人,甚至无论性别年龄,都可以往这些故事里面套。
所以,我说的所谓怪异的味道就是第二部分的结语太多含糊暧昧,让人疑惑重重,浮想连篇,假如我不是作者的话,我也会暗自想象有如此巧遇的这两个人,又是这么浓墨重彩的拉出独立的篇章来,就一定应该会有很多后续的狗血爱情故事才对。
呵呵。我万分理解阁下的心情和想法,不过可惜啊,对不住各位,可能我只好让你感到失望了。我向来不是按照牌理出牌的人,何况这个小说原本就是基于现实的故事改编的。有时候人生如戏,戏如人生。现实里面的故事有时候的确波澜起伏,仿佛烈酒般香醇,后劲十足,但也会有淡然温暖的时候,如同一杯温暖的白开水,解渴温暖但也平淡无奇。至少我保证的是,无论是魔女还是涅槃,对于这一次的相遇应该是十分高兴的,但这份高兴是建立在当初第一次的交流让彼此留下的良好印象的基础上,大家互相欣赏,魔女欣赏涅槃善良和温暖的内心和对女友的深情,而涅槃可能是对当初魔女的回复带给他的某些影响有所感触。我们的确建立了友谊,但这份友谊与爱情毫无关联。
毕竟涅槃对我而言是一个真真实实存在的朋友,就算我自己可以拿我自己随便揉捏,但我也不愿意更加无权利去随意拉别人下水。要是真的有人觉得看着不过瘾,最多我勉为其难,另外设计一个虚构的人物,和这个故事里面的真实的朋友们没有任何关系,让他来扮演这个怜香惜玉,英雄救美的角色好了。
广濑未知
插录于2009年4月8日)
番外篇一:一个叫做涅槃的男孩(4)
涅槃,其实并没有在树洞出现很久,他出现在08年11月1日,最后一次登陆论坛并在树洞回复的时间是11月16日,此后他的身影再未在树洞里面出现。我想他对我可能是有点恨铁不成钢的意思吧。怜惜之余又不能说服我,最后只能选择眼不见为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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