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好帅……”
花痴少女们惊喜的尖叫起来,在高中可不常见到这样的场面。
不过此时倒是没有哪个少女围过来。以前的李小虎简直是个夯货,从来都不怜香惜玉。他一根筋儿喜欢的,只有花园高中的校花林月,对于其他的女生向来都是横眉以对,常常让热情的少女下不来台,是个生人勿近的呆霸王。
不远处的体育课老师,也是两眼一亮,旋即又摇了摇头,大名鼎鼎的李小虎,体育老师也不是第一天见到,知道这个好苗子不可能招进校篮球队。
李小虎怔怔的看着双手,心中忽然想起前世李连杰主演的电影《太极张三丰》,大坏蛋天宝霸气十足的说:“我命由我不由天……”
又想起《英雄本色》之中,小马哥说:“我就是神!神也是人,能掌握自己命运的就是神……”
可是,人真的能把握自己的命运吗?
若真的能,那我无缘无故被丢到这个陌生的世界,又该如何去反抗命运的安排?
李小虎忽然又想,为什么要反抗?不管是不是命运的安排,自己总是照着自己的真性情活了这一遭,又何必去管什么虚无缥缈的命运?
既来之则安之,想得再多也回不去了,不如好好考虑一下人生大计。
老子今天真是太文青了,居然去考虑什么命运齿轮这样玄幻的命题,李小虎暗骂自己有病。
纠结了一个上午,这时候忽然念头通达,李小虎不知所谓的冲着篮球场边上的花痴少女们挥挥手,引起一连串尖叫,施施然向着食堂走去——上午最后一节课马上就要结束,还是先到食堂去打饭,填饱肚子是正经。
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往常下课之后,全校学生都是一窝蜂的涌到食堂,人山人海。但现在离下课还有十几分钟,整个食堂只有李小虎一个人,静悄悄的。
食堂大厨看来也认识李小虎,给的饭菜分量倍儿足。
其实李小虎的家就在中海市,骑自行车到花园高中,只要十几分钟的时间。不过高中课程紧,睡眠时间严重不足,所以就算是很多走读生,中午也一般都是在学校食堂吃饭,顺便还可以节省点时间出来,美美的睡个午觉。
当然,李小虎今天肯定没有什么心情睡午觉,他一边狼吞虎咽的扒拉饭菜,一边从记忆中慢慢了解这个世界,思考着人生大计。
李小虎前世的日历已经翻到了2013年,传说中的世界末日都已经平安度过,但是这个世界却才刚过1997年元旦,马上寒假就要来临。
虽然时间倒回了十几年,但想要利用重生者的先知先觉,在商场或者官场兴风作浪,却完全不可能。
因为这个世界与李小虎前世完全是牛头不对马嘴,很多人和事都变得面目全非,似乎是某只翩翩飞舞的花蝴蝶,不小心扇了一下翅膀,把李小虎前世所熟知的那些名人、大事,全都给一家伙扇没了。
没了先知先觉的优势,难道又要重复前世末流网络写手的命运?
这当然不是李小虎想要的,他翻看着身体的记忆,却忽然发现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他所附身的这具身体原先的主人,脑袋有点缺根弦儿,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典型代表人物。但不可思议的是,就是这样一个人,却竟然精通多种乐器,甚至还曾经写过几首不着调的歌曲……当然,这几首歌都很烂。
说起来,这具身体原先的主人其实并不热爱音乐,只不过他有个哥哥,呃,李小虎的哥哥不一定就叫李小龙,事实上他哥哥叫李小山——李小山的老爹叫李正山。李小虎只是个计划外的产品,名字不太好往下排,再排下去得变成李土丘了。
哥哥李小山的理想是做大明星,以后能赚钱养家糊口。以前的李小虎懵懵懂懂的,只是因为非常崇拜哥哥,所以也就跟着老哥学音乐,打算追随老哥的脚步。
现在李小虎虽然换了个人,但所掌握的音乐知识和技能,却一点没丢。所以此时李小虎反应过来,第一个念头就是哥们儿要当大明星了,他前世听了那么多脍炙人口的好歌,这个世界里可全都没有。
但李小虎的第二个念头却是……我不要做明星。
李小虎的虚荣心其实也暴强,只不过他却没有兴趣把自己扒光了,放到大庭广众之下,让人去研究他身上有几根毫毛。
在李小虎的印象当中,明星就是过着这样的生活,表面风光,其实没有一点**。
若是有可能,李小虎更愿意像前世一样,做个写手——当然,是畅销书写手,而不是前世那样的扑街末流网络写手。
只是很可惜,文采这种东西,不是穿越就能变好的,即使李小虎前世看过无数经典的小说,他也无法原封不动的还原过来。
真要让他动笔去写,再好的故事,都有可能被他写成扑街货。
想到这里的时候,李小虎脸色忽然变得诡异起来,因为他刚刚才发现,原来穿越真的是有猪脚大礼包附赠的——他的脑袋居然里多出了一台电脑,只心念一动,马上就有无数经典的小说列出来,堆满了整个电脑屏幕……
………【第二章 要抄就抄金庸小说】………
李小虎动了动念头,选中一本金庸大师的《鹿鼎记》打开。
“第一回纵横钩党清流祸峭茜风期月旦评……”
“北风如刀,满地冰霜。江南近海滨的一条大路上,一队清兵手执刀枪,押着七辆囚车,冲风冒寒,向北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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