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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部分(第2页)

“你刚才不是挺会*我的?现在轮到我*你,有错吗?”爱是双方的,既然她主动对我进行“爱抚”,我要是不也对她进行“爱抚”,那我这个当老公的可就失职了。

“我错了,你饶了我吧,我晚上回去给你做好吃的。”求饶吧求饶吧,我可是很心软的哦。

“知道错了吧?既然你这么听话,那是不是我提的要求你都会答应?”见机行事、借机生事。

“只要你现在放了我,你提什么要求我都答应。”乖乖,那本狼爷就提了。

“这可是你说的哦,晚上我要吃你!”嘿嘿,这要求不过分吧?

“除了这个之外,其他的我都答应你。”就知道她不会答应,不过没事,我还有其他招数。

“那你自卫给我看。”可能是当时太激动,我把“*”打成“自卫”了,看都没看就发了出去。

“好,那你放开我。”我以为她能理解我的“错别字”,就放开了她,准备晚上回去后欣赏她的“自卫”。

我把脚收了回来,身子也坐直了,毕竟这样的姿势不能坚持太久,别人还以为我在干嘛呢。可是我大意了,我的脚刚收回来对方就狠狠的踩了我两脚,而且是双脚并用,地板“砰砰”作响,开始有同事把眼光投向我们这边,笑了一下又转回去。

“你干嘛踩我?”

“你叫我自卫的嘛,我刚才就是在自卫呀。”

“······!”

“小顺子,晚上过去我那边吃饭不?”和冰儿“停火”后,我也无心工作,毕竟刚才那样的场面太刺激了。Welson发消息给我,他是一个很风趣的“熟男”,和我宿舍的老阙很像,自从和他混熟了以后他就叫我“小顺子”,奶奶的,“小洪”像女人,“小顺子”就是太监了。

“去!坚决的去!”他们三个自从和老板提出辞职后就在公司呆到月底,这几天在处理接手的工作。这位老大哥邀请部门的成员去他家吃“散伙宴”,我进公司时间不长,但是和大家混得很熟,自然也在被邀请之列。

六个人坐着摇摇晃晃的公交车到Welson家,其实也不是他家,是他家楼下的东北菜馆。吃饭当然先点菜,我点了自己喜欢的水煮活鱼。自从来厦门后就很少吃这东西,因为味道不纯,和老家的根本就不能比。

“你说说话呀,老是趴在桌上干嘛?这样很容易醉的。”Welson今天很健谈,这是平时很少见的,他看我用手撑着下巴靠在桌上一言不发。

其实我一直很不喜欢这种聚会或者说散伙饭,多少有点离别的愁绪。虽说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但是在散伙的宴席上,我却不能很坦然去面对曾经相处一个多月的同事们。我努力挤出笑容,借助酒精来掩饰内心的不舍。是有点不舍,这些都是很有趣的人,算是我走出校门的第一批真正意义上的同事。

大学毕业在即时,几个弟兄经常喝酒,喝高了就抱在一起哭。三年同窗虽说不算长,但是从五湖四海走到一起,而且是出奇的团结,这是最值得我们最怀念的。如今同学已散落在各地,虽然在厦门生活了三年,在没有他们的日子里,这个城市依旧是那么陌生。

想到大学时代,眼看即将辞职的同事,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酒呢?快给我酒!可是这可恶的啤酒,在还没麻痹小脑之前就把我的肚子给撑大了,为什么就没人想来几瓶小二呢?

“少喝一点啦,又没人跟你抢酒喝。”冰儿把我想端起酒杯的手按住,借酒消愁是女人永远不会懂的。女人借酒消愁是一种手段,男人借酒消愁是一种心情。

“没事,我还行。”

那晚的酒量特别好,应该说是“肚量”特别大,一箱啤酒下肚,全然没有想吐的意思,但是走路已经在飘了。酒不醉人人自醉,喝酒不是一种形式,而是一种心情,一种对环境、对生活的认知。我已经记不起那晚的详细情形,只记得酒喝很多,话也说很多,走路的时候撞过一次电线杆。是记不起还是不想记?人生路漫长,以后这样的散伙饭还很多,是该释怀了,没必要把每一次的离别都看得那么重。

“猪头,下车了。”在出租车里酒醒了很多,在冰儿的搀扶下我终于“顺利”回到了家里。这沙发太柔软了,为了不辜负它的柔软,我决定在这沙发上抽根烟。

“哎,别抽了,来,擦把脸。”冰儿拿走我叼在嘴里的烟,一条热毛巾在我脸上乱抹。

“你到底会不会帮人擦脸嘛?我又不是猪头,哪有你这样擦的,我自己来。”接过冰儿手里的毛巾,快速在脸上擦了几下。夺过她手里的烟,喝酒的时候抽烟是最舒服的。

我这个人喝酒有一些小习惯,不在状态时酒量绝对少,两瓶啤酒就能让我在卫生间吐一会儿。在状态时,三瓶小二外加一瓶红酒我都能稳如泰山,当然有很多人肯定说:“就你这点酒量还敢搬出来?”但是对于一个土生土长的闽南人来讲,这点酒量已经算不错了。每次在状态时喝酒,一定要喝到趴下,不然我会不停的找酒喝。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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