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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第1页)

中国有句古话叫弃其糟粕取其精华,我们应该以包容的心态去容纳一些对我们的文化发展或者说自身修养有用的国外文化。《挪威的森林》是一部青春恋爱小说,我们都曾年轻过,小说里的情节可能就出现在我们的周围,我们无权去驱散曾经拥有的青春吧?”她把我说得无地自容,原来我一直存在我心里的那种情怀竟是无用的谬论。我发现她应该也学过社会心理学,简单的几句话每句都击中我的弱处,能与此人结为红颜知己也不失为一件美事,于是我开始施展我的“泡妞手段”。

“你上辈子应该是一只蛔虫,我肚子里的蛔虫。厉害的是连我这辈子在想什么你都那么清楚,难道这就是民间传说中的缘分?如果你是男子,我肯定与你结为异性兄弟。”脸皮厚好像是我特有的本质,自我嘲笑一番。

“呵呵,”她笑得花枝招展,我发现她不仅人美,声音也动听。“我是女子,你能奈我何?”

“可惜了,现在是白天,月亮她老人家在睡觉,要是晚上的话就可以叫她帮我们牵一条红线。”我真为自己的这句话担心,如果她开得起这个玩笑,那么事情将会按照我预料的发展,如果她开不起这个玩笑,那么下车之后将是陌路人,可能不会有第二次的邂逅。

“姥姥在这里呢,既然你和她那么有缘,我来当你们的月老好了。”突然我们前排的一个乘客转过头来,用似笑似嗔的表情对我说。正是我们的大作家“冰心”,她何时坐在我前面?可能是我们聊得太投入了。

“哟,原来是冰作家,你怎么会和我在同一辆车上呢?也不和我打一声招呼。”

“其实她刚上车的时候有和你招手了,只是你没看见。”旁边了女人小声对我说。

这时候车刚好到了终点站,下车前我没有向她要联系方式,因为我相信明天还会遇见她。

“挺厉害的嘛,在公交车上还能这么泡妞,不知道栽在你手里的女生有多少。”谢婉莹有些生气。

“吾生二十有余,家里尚无一妻,为之奈何矣。”

“少跟我贫嘴,快点走,要迟到了。”

第七章

以后每天总能在公交车上遇见那个女人,冰心也总是在半路上“杀出来”,冰心的存在总让我和这个女人的谈话显得尴尬。其实我对她毫无非分之想,只是彼此都热爱文学,有着共同的话题,这样的谈话能让颠簸的公交车旅途变得短暂而愉快。有时候有些人在某个环境里只能是邂逅而不能相守,我深深知道这个道理,我也非常清楚我在她心目中是一种什么样的形象,可能是一个奇怪的陌生人,也可能是一个有文化的流氓。所以我没有说任何有非份之想的言语,也没有做任何的进攻性动作。甚至也没问她的名字和联系方式,只是在每天清晨进行一段短暂而轻松的文学交流而已。

然而谢婉莹好像对我们的谈话很介意,经常会转过头来插几句。我以为她是在跟踪我,因为之前在这辆车上我从没见过她。

“冰儿,你住在哪里?”我在QQ上问她,叫她“谢婉莹”或者“冰心”实在太别扭了,于是我就叫她“冰儿”。

“你问这干嘛?是不是想在我回家的路上和创造偶遇?最好是叫几个流氓调戏我,然后你突然出现英雄救美是不是?然后要我以身相许?你这套路太俗了。我知道我长得冰雪聪明、娇小可爱,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万人迷,但是本小姐已经名花有主啦,你松土是没用的。”她打字速度特别快,我的话发出去还不到半分钟她一连串的字就出现在对话框里。

我发了一个擦汗的表情过去,她为什么就那么肯定我是来松土的?难道我真的有表现的那么直接?我好像只问过她一句愿不愿意在我的自行车后面笑而已。她这招应该叫先发制人,以攻为守。我发现自己实在太聪明了。

“我说你怎么比我还自恋啊?我只是问一下你住哪里而已,以前好像没在公交车上看见过你,最近怎么就突然出现了?你是不是在跟踪我然后也让我对你产生感情?”瞎掰可是我的强项,每次同学聚会低沉的气氛都能让我给掰火起来。

“羞羞羞,谁跟踪你!自恋狂!我只不过是碰巧路过而已,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很快就不能再和你的红颜知己见面了,嘻嘻。”

“为什么?难道你要像王母娘娘那样把我们用一条银河隔开?那我得赶快去养一群喜鹊。”

“不是啦,我们公司要搬走了,你不是喜欢大海吗?公司就要搬到海边的写字楼,听说从窗户往外看就能看到很多帆船,好期待哦。对了,还有空调哦。”想象得出她很高兴。

我也半忧半喜,忧的是不能再和“公车佳人”见面了,自从第一次邂逅后我就给她取了个外号叫“公车佳人”,她也乐于接受。喜的是公司搬到靠海的地方,我从小就喜欢在海边看海,坐在礁石上吹着海风,咸咸的。新公司也会有空调,我就不用再拿着羽毛扇模仿孔明了。冰儿和我同是技术部的,她是美工,是实实在在的技术员,而我充其量也就是一个网络写手。每当我拿着羽毛扇的时候冰儿总会笑我:“如果再戴一顶帽子贴一撮胡子,你就更像孔明了。”

公司在周末的时候搬,麻雀虽小,五脏却一点也不少,搬家公司的车跑了好几趟才把东西全部搬到新公司。我们这些男生自然负责拆电脑装电脑、拆桌子装桌子的重活。当把最后一颗螺丝钉拧进去后已是晚上五点多,匆匆赶到公交车站点,刚好有一辆车即将开走。我上车后看一下时间是五点半,这是我的习惯,每次坐车都要计算一下车程。虽然在厦门生活了三年,对厦门的了解却少之又少,本来以为小小的岛屿应该不会有太长的距离,没想到从新公司到我住的地方足足要一个半小时,这还是在周末,如果是上下班高峰期那可不止。

第一天上班我就迟到了半个小时,虽然老板说第一天允许我们迟到,但心里还是觉得很不好意思。我是属于夜猫一族,晚上没有三点过后是难以入睡,所以白天上班都是昏昏沉沉,月上柳枝头的时候我又来精神。为了能不迟到,我得比平时提前一个小时起床,因为中途要转车,厦门的公交车虽说齐,却不多,等车经常要花十几二十分钟。一天的睡眠不足五个小时,再这样下去我迟早会精神衰弱重则虚脱而死。

为了家里两鬓斑白的双亲,为了未来美丽的老婆和可爱的孩子,为了祖国更加美好的明天,于是我决定听取老板的意见把家搬到公司附近。找房子是件困难的事,特别是在这片生活了三年的“人生地不熟”的土地上。有人说上海人很排外,其实厦门人也差不多,但是他们的排外情绪没有那么直截了当,而是通过一种叫做“矫情”的东西来向外来者阐述他们的另类排外。所以在厦门碰得灰头灰脸的也不要太过于气愤,在鱼龙混杂的地方“人情”这种东西根本就毫无立足之地。

我在网上搜索了一下公司附近的房子,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这个地方非常偏僻,虽然平时感觉很幽静,但从没想过厦门有如此“经济落后”的地方,至少十里之内我找不到一家饭馆更买不到一包烟。

正当我心灰意冷准备下线睡觉的时候,鼠标不经意点到一则房屋出租信息。这是一套一房一厅一厨一卫的房子,八十平左右,有九成新,那一带的楼盘几乎是近几年才开发的,房子都比较新,房东很有心,把卧室和卫生间拍了照片放上来。这样的房子刚好适合我这样的单身汉居住,就是价格偏高,离公司也比较远,但这是唯一的选择了。向老板请了一天的假,联系好房东去看房子。

这套房子离公司并不是很远,步行大概需要十分钟,我就当做是晨练。大一的时候经常参加校跆拳道协会的训练,大二时有了电脑之后就很少运动,如今快跑几十米我就气喘嘘嘘了。这个小区离大海很近,趴在卧室的窗户上可以感受到微微的海风,忽然想到海子的诗: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于是我决定把这里称之为“家”,我从不轻易把住的地方称作“家”,因为并不是每个地方都可以成为每个人的家,有时候你只是匆匆的过客,而家是你一辈子的牵挂。

家里的家具并不多,卧室里只有一张两层的铁架床和一个衣柜,偌大的房间显得有点空荡,不过这正合我胃口,到时候可以买一个不倒翁沙袋放在里面,早上起来的时候可以打两拳。客厅有一套沙发和一张玻璃桌,也显得很空荡。唯有厨房里设备齐全,锅碗瓢盆样样齐全,房东说这些我都可以使用。一个人在外漂泊这么多年,从没拥有过一个属于自己的厨房,其实我很喜欢没事的时候自己炒两个小菜,买一瓶小酒,虽然不能举杯邀明月,但也能对影成两人。小区里没有我消费得起的饭馆,我也喜欢自己做饭,单身的男人一定要学会照顾自己,要照顾自己就先得照顾自己的胃,这就是我一直学厨艺的原因。

看房子和搬家要在一天之内完成,还要几个没上班的哥们过来帮忙。晚上请他们吃完饭后一个人回到这个新家,空荡荡的房子,我的心里也空荡荡的,也懒得开灯,倒在床上就胡思乱想。这间房子何时才能迎来它的女主人?这是我一直的愿望也是我父母放在心头的大事,我妈经常打电话催我早点找个对象,接到这样的电话我只能苦笑,我大学毕业还不到一年,就算我现在想结婚法律也不允许,我都还没到法定的年龄。我一直在躲避这个问题,直到看到老大的变化后我的想法也有了很大的改变。老大是我大学时候的班长,是一个很踏实的男生,现在在一家电子厂上班,他从实习的时候进去到现在都还留在那里,后来他跟我们说了原因,原来他在老家的女朋友怀孕了,他就快当爸爸了。我们都替他感到高兴,有事没事经常往他住的地方串。男人的宿舍是混乱的这一点也不假,臭袜子、未洗的衣服、满地的烟头,然而这一切在他老婆来厦门后决然消失,凌乱的宿舍经过一番的收拾俨然成了一个温馨的小窝。我非常羡慕老大,有一个这样的老婆、一个这么温馨的家,尽管我在外面多苦多累,回家以后依然是幸福的感觉。

“听说你搬新家啦?”冰儿知道我搬家后马上屁颠屁颠的跑到我身边。

“对呀,就在小区那边,房子蛮新的,你要不要过来和我同居呀?”我一脸的猥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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