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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1页)

也得亏沈倩离开东北的早,不然当地计划生育有一半功劳得归她。

七点钟,沈倩的小舅妈眼看两人聊得差不多,起身就表示是时候离开。

另外三个人也不知是不是故意的,响应得格外整齐划一,就像屁股后头有怪物似的,一溜烟往外头跑。

沈倩对姚信和到底有一些少女时期的美好滤镜,两人留在最后,并肩走着,中间只隔了一个拳头的距离,姚信和身上那股草药香灰的味道传到她鼻子里,沈倩只觉整个人都要被勾得意识不清,视线连成一片,连走路的姿势都变得歪歪扭扭。

另一边的走廊此时不知从哪儿突然窜出来两个追逐打闹的孩子。

前面那个特别胖,猛地抬头看见沈倩刹不住脚,“哎哟”一声往前一扑,愣是把她撞得往后倒去。

姚信和眼疾手快,右手抓住沈倩的胳膊往自己这边一揽,好歹没让她真摔了。

沈倩被一大男人捞进怀里,起初还有一些尴尬,可等她靠在姚信和胸口,摸到他身上那几块硬邦邦的肌肉,眼珠子一转,又忍不住偷乐起来。

毕竟,英雄救美这种事,她以前跟谈樾在一起的时候,还真从没享受过。

谈樾大学那会儿是个弹钢琴的,模样清秀,个头不高,小胳膊小腿儿加在一起没有二两肉。

他那发小李延卿倒是不矮,但嘴贫人贱,平时跟在沈倩屁股后头晃悠,一有空就怂恿谈樾劝她减肥,说是再这样下去,可没人能抱得动自己。

姚信和想来不会有这些不体面的顾虑。

他个子高,身上肌肉也结实,胳膊削瘦有力,看着像是经过专业锻炼的。

沈倩难得在一个男人面前有了小鸟依人的底气,一时埋在人家胸口,满脸春意,根本不想起来。

姚信和见她不说话,也不好就这么把人推开,沉默一晌,就只能问到:“伤了?”

他的声音低沉得很有质感。

沈倩自己是学声乐的,对男人的嗓音要求也严,太亮的她觉得娘,太低的她觉得假,也就姚信和的声音,跟比着她耳朵长的似的,一张嘴就让人浑身发麻。

沈倩为祸世间二十几年,一向信奉积极认错,坚决不改。

此时,她像是突然打通了自己身为女人的任督六脉,手指攥着姚信和的衣角,开始有些粗糙地撒娇起来,圆滚滚的一双眼睛眨巴两下,胸前那团软绵因为挤压而往上拱起,凸出一个饱满的弧度,喘气的空荡上下一蹭,要不是真挤不出眼泪,兴许都能称得上感人了,“脚崴了,好疼,今儿晚上我怕是过不去了。”

姚信和以前不是没遇到过“投怀送抱”的女人,但像沈倩这样,挺大一只,往那一躺,干脆不起来的,他的确头一回见。

但沈倩显然觉得自己演技挺好。

她下午才从乡下回来,衣服上沾了不少农村里的味道——泥疙瘩、家禽饲料、脱了壳的稻谷,路边开的野花儿,都有,混合在一起,味道倒也不难闻,就是有些怪异。

好在姚信和没有觉得反感,垂着头,甚至有些下意识地亲近。

他小时候被拐卖,活在乡野田间,其实就是在这样的味道里长大的。

姚信和被接回北城以前,一直跟养父陆向前生活在南平乡下,那会儿他还叫陆和,隔壁住着堂姐陆曼一家。

陆曼也是陆家人从外头买回来的,比他大三岁。

陆曼的养父母很早以前就带着儿子进城打了工,留下她一个人在乡下照顾家里七十多岁的爷爷。

姚信和那时放课之后无人管教,吃了上顿没下顿,一有空,就下河抓鱼,或是爬树,摘一些能入口的果子和花儿,隔一阵,上村长院子外头偷点儿野蜂蜜,存在家里干净的坛子里,饿得狠了就拿出来,沾着陆曼偷塞给他的馒头吃上两口,不光顶饿,还特别解馋。

陆曼那时干瘦得厉害,对姚信和这个堂弟却很好。

姚信和生病时的那几口肉,基本都是她从自个儿嘴里省下来的;有时,陆向前从镇上喝了酒回来,拿着棍子发疯,她就整宿整宿的睡不着,半夜翻墙,摸到姚信和的屋子里,一边抹着眼泪给他上药,一边掏出几颗自己偷偷攒钱买的桂花糖。

姚信和小时候喜欢吃糖,但这玩意儿能吃到的时间不多,毕竟条件有限。

姚信和被姚家接回北城那年,陆曼也跟着他一起离开了南平。

姚家老太太感念她过去的付出,给她在北城上了户口,大学时候,还把她和姚信和一起送出了国。

姚信和的师兄金大山那年跟他们坐的是同一趟航班。

在飞机上,金大山对陆曼一见钟情,两人处了几年对象,后来在陆曼大学毕业那年登记结了婚,第二年陆曼在西雅图生下姚小糖,就此在美国定居下来。

零六年,金大山意外车祸去世,陆曼第二个月就离开美国、移居加拿大,插足了当地富商秦刻与原配妻子的婚姻,陪对方耗完财产分割的官司之后,成功跻身了当地高层华人圈。

姚信和读完研究生没有再深造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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