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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第1页)

目的地是,大燕国都洛平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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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白衣月鹏

古有西天取经途漫漫,今有破车北上路迢迢,黄翎羽一天到晚坐在辕后控马驾车,还任劳任怨地张罗储食宿头,自是为了避免和慕容泊涯同处一室,否则出了些什没该发生的事情就不好说话了。

慕容泊涯虽新伤未愈,但旧伤已经得到调养,精神日渐好转。

他倒是颇有喜感地旁观黄翎羽遮遮掩掩躲躲藏藏的态度。也自奇怪,为何遇袭前并不惧他,同患此难之后反而躲他不及?

这一路有躲有猜有睡觉不提。

行了十来日,在一日路就进京。这些日子都是尽量住店打尖。与以前一样,慕容睡上,他远远抱着一铺被子滚地上。可惜头一错过了宿头,黄翎羽将马车停在了洛平河旁,燃起篝火,点了艾草,过了一。

第二日起来时,慕容泊涯还在车上打坐。时值夏末秋初,黄翎羽见洛平河水清澈见底可人,便离了篝火沿着河岸慢慢散步。

慕容泊涯还没从车里出来,他也不着急,看看自己浑身上下,正所谓是风尘仆仆,记起自己的确已经十来日没有洗。摸了摸脖子耳后,只觉土壤肥沃得能够养出蚯蚓来,哈哈乐了。

阿弥陀佛无量明尊,不是小的我不爱干净,这正是出门在外啊出门在外。

兴头上来,也不管河水凉不凉,三下五除二剥了衣服扑进河里。

“吱……”

这回他是真的倒抽了口凉气。可好净有下河了。这边的水比怀戈的水更冷,也更……让人激动——冷得激动。没敢多停留片刻,黄翎羽在浑身鸡皮疙瘩的草裙舞中火速的搓起老泥来。

话说,凡男人,大抵洗澡速度是十分快的。黄翎羽也不例外,其中过程简洁明了,无须赘述。

但他起来时,蜷着身子语衣擦干了水,穿了中衣外衣,回过头要把沾了水的里衣丢上车时,不又倒抽一口凉气。

他看见了什么?

他看见了什么!

世界上最可怕的生物——宿舍辅导员正义愤填膺地站他身后一手叉腰一手指着他的鼻子……

——开玩笑的。

他看见了一个人。

问题是,是个,不知当如何形容的人。

他至今见的同龄人不多,大多还是尘灰满面终日在佃田泥潭里打滚的混小子。要说漂亮的,第一个认识的就是慕容泊涯,第二个就是眼前这个人。

只是慕容泊涯是被他归为顺目这一个纲目,若是带去菜场早市,大叔大伯大婶大娘们看到这俊俏后生的样子,十有会打折降价。

而这个人,可以被归为“不是人”这一个纲目。若是带去菜场早市,大婶大娘大叔大伯们定会像看见了土匪一般,望风而逃,远远躲到巷里屋角,羞红了脸看。

几乎鼻子碰鼻子的这个人身形高挑,长发乌黑至极,柔柔地垂落过膝,晨风吹得微起,有生命一般浮动着。

那张脸被长发遮了大半,大概应该是鹅蛋形,泽几如半透明的温软和田籽玉,偏生眉目又泽深乌。披着一件宽大的白袍,遮了身形,但风动下依旧能看出腰身细瘦。

人!不是人!绝对不是可以带去采买的人!

“大,大,大,大那个啥,”大了半天,黄翎羽还愣没分出是大哥还是大来,这人有没有喉结炕出来,大概这人压根就有种让别人猜测“它”是男是的爱好,把这敏感地方深深藏在长发的阴影下。

反正,人要长这样,历史上会称之为水,男人要长这样,总之,还是个水。

想到自己清白之躯不知道被这位不知道是男是的家伙视干了多久,黄翎羽紧紧衣襟,正道:“麻烦您让让,这个,陌生人授受不亲。”

这个“大那个啥”在他如块水猛兽般的目光中,低下了头,形状可称精致的鼻尖在他肩上轻轻扫过。

“这味道……”“大那个啥”终于开口了。

黄翎羽真无语了——这位大那个啥,是个大哥。

白袍人忽然警觉地转头。黄翎羽随着他的视线,看到了数十丈外,变得如纸箱大小的马车上,缓缓下来了慕容泊涯。因为有些远,炕清他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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