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清晨,路遥从满是莺莺燕燕的店里走出,准备去街边找个小摊去吃口早饭。
走到一个拐角处的时候,出现了一个长得普通,身高普通,衣着普通的中年汉子。
在走过路遥的时候,一个趔趄,就撞到了路遥的身上。
看起来像是不小心,但是这汉子的手已经放到了路遥的腰间。
出手速度之快绝非常人,灵巧程度也让人叹为观止。
要知道路遥自己本身就会一些爪功和指法,在之前假银票案的时候更是学会了陆小凤的《灵犀一指》,普天之下能让路遥感到惊叹的手指,还会作这样装束的人,那就只有司空摘星了。
司空摘星,江湖人称偷王之王。他精通易容术,从不以真面目示人。身高不详,可高可矮;体重不详,可胖可瘦;年龄不详,可老可幼;容貌不详,可俊可丑,但从其自称来看应该是称得上英俊的。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司空摘星是个男人,其他的都是一个谜,哪怕是陆小凤都不确定自己是否见过他的真面目。
他还精通轻功,有着和“神蛛凌空,银丝渡虚”的黑蜘蛛与踏月公子楚留香一样的江湖第一轻功高手称号。
他是一个将偷当做一门艺术的人。做事也有着自己的行事特点。
1。司空摘星不会因为自己缺钱花而去偷,需要有人花钱请他才偷。
2。他很少偷金银,但是会对偷皇宫禁地里某些大人物的生活用品很感兴趣。
3。他是陆小凤的朋友,可以跟陆小凤调侃,但是他决不会让陆小凤干涉他偷这门艺术,更不会因为谁而改变偷的原则。
唯一一个能逼他出手的人就是金九龄。毕竟哪怕是“偷王之王”但他还是个贼啊,贼就没有不怕捕快的,尤其是你还欠了这个捕快的人情。
路遥和司空摘星也算熟,毕竟在之前也一起破过案,虽说不知道这次他来找自己干吗,但是既然碰上了,那玩玩也无不可。
路遥的右手悄然探出,直抓司空摘星的手腕。司空摘星也不慌,双指一翻直点路遥的脉门。
两人以快打快,眨眼间,已经过了七八招。
不得不说,盛名之下无虚士,司空摘星在手上的功夫确实了得,如果不是之前又学会了《灵犀一指》,只怕这会儿的路遥早就败下阵来了。
若比的是轻功,那路遥现在可能还是略逊一筹,但要是比武功的话,那司空摘星是连半分取胜的机会都没有。
瞅准时机,路遥双指一探,直点他手腕上的太渊穴。
司空摘星也足够机灵,眼见不敌,立马抽身离开,“灵犀一指,路遥你什么时候学会的陆小鸡的绝学的。”
“仿的,就上次假银票案的时候,见过他出手,感觉这武功挺帅气就学了过来,不过适配度不如陆小鸡,相较他的《灵犀一指》总是差了那么点意思。话说,你这次来是干什么,咱们怎么说也算是朋友,你偷我来了。”
每个武学都和人有不同的适配度,适配度越高,发挥出的威力越大,如灵犀一指和陆小凤,小李飞刀和李寻欢。
“没,花满楼让我来给你送请柬。之前陆小凤总说你武功一绝,正好这次碰上了,就想和你试一试。”
“请柬?什么请柬?”
“这是花满楼让我给你的,一个月后,花家家主大寿。”
路遥接过请柬,花家家主大寿,那就意味着铁鞋大盗的剧情开始了。
“那你是怎么知道我在这的?”
“我是谁啊,偷王之王,我是贼祖宗啊。盗门里的消息还是很灵通的。最近盗门里传出来的消息,有一只肥羊,每一出现必在当地最好的青楼,享受最好的衣食住行,我一猜就是你了。”
路遥点点头,原来如此。每个地方消息最灵通的一个是丐帮,另一个就是这些小偷了。
“一个月后你去吗?”
路遥问道,他记得原来的剧情里是没有司空摘星的啊。
司空摘星摇了摇头:“我就不去了,花家的交际面太广,来祝寿的宾客里还有不少官府里的人,我和他们可待不到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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