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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一诗惊世(第1页)

这种优越感,让李世民觉得自己要比其他人厉害,这种厉害不仅仅体现在自己是君,其他人是臣。

更体现在自己的儿子比跟随了他打天下的众人之子优秀,这种优越,是作为一个父亲的自豪。

一看到李世民脸上的得意与笑容,长孙无忌等人内心苦涩,却不得不陪笑附和。因为李世民在,没有人愿意扫兴。

而且一想到接下来诗会上自己子侄们的表现,内心深处的苦涩更甚了。

……

春色!

自古伤秋悲春,是文人士子的拿手好戏。在这个时候,水云诗会以春色打头,确实不错。

李承乾与李泰皱着眉头思考,他们自然想要做出一首震惊所有人的辉煌诗篇,以传扬天下,得名得利。

而且两个人都清楚,在这水云轩背后,站着的那个人,有着如何强大的能量。一首好诗,足以名动天下。

一旦一个皇子名动天下,然后以礼贤下士之风,行走在大唐,必然会引得天下奇才蜂蛹而来。

这便是现实!

谁都想上前一步,谁都想万丈光芒,谁都想依靠着强者生存。

只是有些人努力变成了强者,而李恪此刻就是如此想的。他清楚的知道,就在今日,水云诗会之上,就是一个人一诗成名,一诗惊世的绝佳场合。

以水云轩之主的社会地位,这一场影响整个长安的诗会,发生的一切都将会传入大唐帝国的主人,李世民耳中。

对于这一切,几乎就在一瞬间李恪就想明白了。只要在水云轩一诗成名,必将会传到李世民那里。

对于描写春色的诗,李恪知道的虽然不多,但是却也不会少。

特别是背靠华夏五千年的文化传承,必然能够一击必杀。

“三哥,这都半柱香过去了,你想出来了么?”李宗年纪最小,最先是忍不住,道。

李宗的这一句话,顿时吸引了雅间中的众兄弟。一时间,众人纷纷将目光看向了正中间的李恪。

“众兄弟稍安勿躁,不就是区区一首描写春色的诗么,为兄手到擒来!”

李恪知道这些人的性格,对于花魁女色,十分的热衷,这个时代的纨绔二代们,对于财和色的都是极为的感兴趣。

毕竟这些人里面,除了秦怀玉之外,剩下都是家里的次子,家里父亲打下的天下,爵位赏赐都和他们没有关系。

正因为如此,他们除了钱财与美人之外,并没有太多的追求,因为大唐四境平安,他们根本别无用武之地。

一念至此,李恪笑道:“诸位兄弟,你要记住我们的目标不是传世诗篇。今日我们兄弟聚会,自当有酒有美女助兴。”

“今日水云轩中剑南春尽情享受,本王便赢来长安花魁为兄弟们红袖添酒,为兄弟们助兴。”

说到这里,李恪站起身来:“笔墨纸砚伺候,本王今日要一诗惊天下!”

“是!”

小卫子点头答应一声,转身走出了雅间,向着早已经在门口等候的侍女手里接过笔墨纸砚,端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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