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贝儿子,过来我问你,你小子身体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有没有会飞或者一拳能开山的事情?”老巴特好像是有点傻了一样的问道,看自己的儿子好像是看怪物一样。
“啥?会飞?我不会啊,只是我感觉我的力气很大。”秦南彪老实的回答道,自己的力气的确是一天一个样子,而且感觉到明天自己的力气一定会更大的。
嗯?不对啊,要是按照古鲁特说的,要是这小子真的是武者的话那肯定会飞的啊,你看那些武者哪个不是飞来飞去的,而且武者在这些普通人的眼里那就是神仙啊,至于那些武者里谁飞的快慢高低那咱就不知道了,反正人家是会飞的。
不过接下来的事情就让老巴特有点吃惊了。
“干爹,我去挑水的时候一个这玩意要吃我,我跑不过他,他要吃我的时候我就推了他一下,就变成这样了,这是个什么玩意啊。”秦南彪有些费力的把里屋的一个野猪模样的东西给拉了出来。
额?这··这他妈的太能扯了吧,这是一头红角野猪,虽然算不上什么魔兽,可这东西也是三四百斤的,平时要是遇到这东西都会绕着走的,真要是打起来,十个老巴特这样的也打不过他啊,这傻儿子怎么就把这个给带回来了?老巴特的眼睛瞪的就好像是鸡蛋一样,这小子就算不是武者也得是个战士了。
或者自己捡的这儿子是天生神力的?
………【第 6 节 隔山打牛?】………
“你·你给我仔细的说说,这个东西你是怎么弄来的?”老巴特围着这个家伙看了一圈又一圈,秦南彪也跟着他干爹看来看去的,直到自己看的眼睛都有点晕的时候才把干爹给拉到座位上,没等自己说什么呢,干爹先问自己了。
秦南彪想了想刚才的事情,因为这个地区是没有水源的,所以要吃水的话就得要去十几里外的山上去取水的,以前的时候都是老巴特跑一趟够俩人喝好几天的,可秦南彪想到自己是当儿子的,怎么能让老爹去弄水呢,就拿上两个桶跟着奴隶营里的人上去取水了。
这取水的工作一般都是不交给奴隶去做的,水在这里算是比较珍贵的东西,要是这些奴隶把山上的水源给破坏了的话,那所有的人就只能跑更远的路去小河里取水了,所以取水的人在上午上班的时候都是监工的一些家属,只有下班后才有一些监工结伴去取水。
如果是老巴特的话那是打死也不敢自己跑出去取水的,因为这周围可不只是只有人类的,这里已经是野外了,还有各种各样的野兽,据说也是有魔兽的,不过那些都是在远处的森林里的,偶尔也会有几只会溜达到奴隶营边上来,只是因为有巨大的特制努,所以那些魔兽才进不来,可是要是在野外碰到这些魔兽的时候那就只能是一个死,当然有高级战士随从的话那就另说了。
早上出去取水的队伍已经走出去几里了,那是十几个人的小队,平时这样的小队也是很少的,只能是家里一点水都没了才会选择这个时候去,秦南彪也不熟悉这个直接就拿上水桶冲了出去,他看了看那些人走的路,是沿着官道走的,太远了,要是走近路的话肯定会比较近的。
这小子直接就朝着小路走了过去,果然靠着自己超强的脚力那些人还没到的时候自己就先到了取水的地方,这里的水倒是真清,秦南彪多少还是有点公德心的,不然的话就要直接下去洗个澡了,自己这几天身上可是够臭的。
也就是在这小子又抄小路回来的时候碰上了这个红角野猪,这野猪也是有一阵子没吃过人了,以前的时候还能在沿途拉几个去取水的人去吃,谁知道现在这些人都学能了,一次就去十几二十个的,自己要是这个时候去吃人,别人没吃到,再把自己给搭进去了,那可不上算,所以就在周围转悠,看看有没有落单的,今天还就真遇到了一个,只是这个运气就不怎么好了。
开始的时候秦南彪也是很害怕的,好家伙这个东西那么大,自己还是第一次见呢,看那个牙还是很害怕的,应该是比较厉害的东西,所以秦南彪就开始跑了,只是两个脚的怎么能跑过四只猪蹄的呢,这红角野猪最大的一个优势就是自己的速度很快,所以秦南彪没跑了几十米就被这家伙给追上了。
根据这野猪以前吃人时候的经验,只要是自己把牙给漏出来就没有不害怕的,可眼前的这小子眼看逃跑不成竟然要跟自己试试,以秦南彪这样的实力别说杀一只红角野猪了,只要是他乐意,整个郊外的野猪也都不够他杀的,他也只是跟在矿井下打石头一样直接就打了这家伙一拳,这家伙就躺下不动了,看这个肉倒是还不错的,秦南彪直接就给拉回来了。
“你是说你就这么打了他一下,这家伙就没气了?”老巴特半天才醒过来,怎么好像是吹牛一样呢,可这个野猪却真实的躺在这里,一切都表明这个儿子说的都是事实。
“是啊,干爹,这东西的肉好吃不好吃啊?”秦南彪没空给老巴特解释,因为这句话他已经问了三遍了,自己回答了两遍了,也把上午的事情叙述了两遍了,还问自己,咱可没那么多的功夫,从起来还没吃饭呢,看看这肉到底好不好吃才是现在最重要的事情。
“什么?好吃不好吃?你小子走了大运了,这野猪肉是最好吃的东西了,我们平时只有过节的时候才有点野猪肉肉吃的,只是那些都是家养的东西,那也百十块一斤呢,这个就不一样了,我记得我小时候有个高级战士打了这么一头,我们那个奴隶营里一人就分了那么一点,我还没尝到味道呢就下去了,要是拉到市场上去卖的话这肉可是上千块一斤呢,尤其是这个角,是最值钱的,据说要好几万块的,好像是什么东西的材料,你小子真是发达了。”老巴特直接给了这小子一巴掌,这儿子真是没白养啊。
这么一个红角野猪怎么也得四百来斤,加上那个角可是要好几十万的,要是把内脏都卖给酿酒商,那这一个野猪就得七十多万呢,原来自己一个月只有三千块的,可要交了各种各样的税自己也就不到一千块了,罗斯老爷的税比较重啊,可是罗斯老爷对这种东西可是不征税的,可能也是没人想去杀野猪吧,一般人去了那就是让野猪给杀的,有点本事的人干点别的也能赚的比这多了,不值当的。
“我说干爹,您别老看着了,这个猪腿我看很不错的,我这几天吃你的饭感觉你做饭也很好吃的,不如我们就吃了吧。“秦南彪说完没等老巴特反应过来直接就把一条猪后腿给扯了下来,等老巴特看见的时候那个心疼啊,什么叫败家子啊,这就是败家子,好好的一个猪腿叫你给弄成这个样子了,怎么还能卖钱呢,这小子干活那么不利索的,整个皮都给破坏了,这东西要是一个整个的话那才能值钱啊,这么一个破了皮有什么用?
本来想骂这小子一顿的,看他那个馋样又把心里的话给咽了回去,有了钱也是留给这小子的,随他去吧,今儿咱也豁出去了享受一把,就吃这根猪大腿了,这个皮不能整个卖了,回头就找王裁缝给我们爷俩一人弄一个皮大褂来,反正有钱人讲究我们是不讲究的,只要冬天能暖和就行了。
“小兔崽子,你给我放下,这东西要是再被你给败坏了,我就揍死你。”老巴特刚把猪腿给割下来,就发现秦南彪这小子正对着这脑袋上的那根角感兴趣呢,这猪皮卖不了钱了收入就缩水了四分之一了,要是这个再卖不了钱那亏的可就更大了。
“嘿嘿,我就看看,不会动的。”看到老巴特那样子,而且刚才也知道自己的行为让这个家里损失了多少了,秦南彪怏怏的走开了,他很清楚要是自己再把这个角给败坏了,老巴特会直接给自己好看的,按照老巴特的说法再疼儿子做错了事情也得打。
“臭小子,这红角野猪的全身都是宝贝啊,要是我来弄的话一定不会这样的,过来跟我学着点,这野猪也要先收集材料的,第一重要的就是这角,然后就是四根大腿,然后是皮,然后是这些内脏,最后才是这些肉,你就知道吃,原来这能卖七十多万的,现在少了跟腿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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