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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第1页)

“经商的?”沈欢当然奇怪,难道商贾之后都是这样热情大方的?想想认识的周季,性情与之差不多,不过周季年长,豪放中又有一股沉稳罢了。而这个赵仲,行事说话明显还有着孩子的童趣与单纯。虽然还有着怀疑,不过既然人家已经说到这个份上,若再紧紧逼问,就有点过分了,只能就此打住。

赵仲第一次进沈欢的书房,也与王旁初来一样,惊讶又赞叹,好半天激动的心情才恢复过来,紧紧地盯着坐在对边沈欢说道:“小弟果然没有看错,沈兄之才令人吃惊,看来小弟今日真是来对了。有一疑问,还请沈兄帮着解答。”

沈欢大是挠头,又来了,这个赵仲见人总是要提问题的,不过上次用急着回家来拒绝,这次人家找上门来,却再也找不出推脱的借口,只能小心地说道:“看赵兄也是聪明之人,你都疑惑的问题,估计小弟也是无能为力的。”

赵仲笑道:“这事与知制诰王大人也有关,刚好王旁兄也在,就让小弟说出来,大家探讨一番,如何?”

王旁奇道:“哦?与家父也有关?说来一听,应该有趣吧?”

赵仲不待沈欢开口,连忙抢道:“是这样的,王大人身为知制诰,纠察京中刑狱,前些年有个奇案,说的是京中有一少年,拿着他养的鸟上街,一个朋友看见了,要过去玩,少年不同意,那朋友抢了就跑,之后少年追上去,拔刀就杀了那朋友……”

王旁听到这里“啊”了一声,沉声道:“杀了?”

沈欢微笑地听着,这不就是自己拿来证明王安石非常自信的例子么,在《宋史》里是有明文记载的。没想到赵仲今天却拿来说事,不过看来他也是有心人,不然这事发生在好些年前,他当时不过稚童,哪来这些关注?心里对赵仲的身份更是好奇了。

赵仲顿了一下说道:“王兄,若你是官府,碰上这事该如何判这个少年罪责呢?”

王旁说道:“小弟不通刑律,不敢妄言。不过杀人偿命,这道理应该很明白的了。”

赵仲更奇怪了:“难道王兄也认为该判这个少年死罪么?”

王旁这才想起赵仲说此事与父亲有关,更不敢开口了,他当时年幼,加上王安石回家一般不谈政事,他却是不知道王安石是如何纠察此事的。

赵仲叹道:“开封府断此少年当死,不过令尊王大人却认为死者不与而携,按律当以盗论罪,杀了他也是捕盗而已,是不应该论罪的。此事上了大理寺,他们维持开封府判断。这事到此本来按例王大人是要道歉请罪的,不过王大人却说‘我无罪’,御史弹劾,当时官家最后也没过问。这事小弟就不解了,王大人精通刑律,所说也有道理,官府与大理寺为什么还判少年当死呢?若是王大人错了,此事为什么最后又没有动静了呢?此事真的令小弟困惑不已,不得解,本来想亲自上门请教王大人,不过因为种种原因,总是错过。如今两位大才都在,还请帮小弟解惑吧。”

王旁见事涉及父亲,不敢多说,只说:“小弟不通刑律,见识不广,不敢置论。还请赵兄让沈兄说说他的看法吧。”

沈欢闻言心里大骂王旁不仗义,你为难,我就不为难了吗?他前世学的是历史,对于刑律,古今差别太大,自己都要搞混淆,更没有引援律法的本事。宋代律法多用唐律,除了一些小地方外,基本上是照搬硬套过来而已。唐律多繁,若不是专门人才,还真难以区分辨别,更不谈掌握了。

沈欢笑着反问:“赵兄对此事又是如何看待?”

赵仲想来是思虑良久了,闻言脱口就道:“若按刑律来说,王大人所说不无道理。内心里有点支持王大人,不过又总觉得别扭。”

沈欢点头道:“依小弟看,开封府是觉得朋友间因点小事就拔刀杀人,除了有碍刑法,更大的原因是觉得有伤道德本体吧?而王大人就觉得若依事件性质,不与而抢,是盗也,杀而为捕盗,不当死。正如赵兄所说,也有道理。”

“道德?”赵仲变了脸色,“《韩非子》显学篇上说‘为治者用众而舍寡,故不务德而务法’,判人死罪,兹事体大,不依法而看德,岂不是儿戏么!”

沈欢闻言也变了脸色,《韩非子》?看赵仲的眼神也变了,不由问道:“赵兄很喜欢韩非子么?”

赵仲道:“谈不上喜欢,不过治国当依法,韩非之言,也不无道理。”

“韩非者,韩国之诸公子也。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沈欢念的却是《史记》上一句有关描写韩非的话,他通历史,更知道司马迁把韩非与老子同列一传,便知此人的身份地位了。“韩非之言确实有道理,不过赵兄,太史公对其有一句感慨,最为小弟认同,你知道是哪句吗?”

赵仲大是佩服沈欢记史本领,想了一下没想出来,摇头道:“不清楚,还请沈兄指点。”

“余独悲韩子为说难而不能自脱耳。”沈欢缓缓念出,这是司马迁对韩非的感慨,《说难》是韩非的名篇,“不能自脱,即说出了韩非此人的功过了,赵兄,你不觉得韩非有些言论,太过偏激了吗?”

赵仲闻言,回想一遍,不由点头:“确实也是。不过沈兄,今日不是讨论韩非的时候,他日有暇我们再来探讨,还请你就刚才一事谈你的看法吧。

沈欢大是吃憋,本来以为胡乱岔开话题,能撇过此事,没想到还是回到了原处。他不精刑律,只能运用脑子里那少得可怜的后世法律知识来辩解:“杀人者死,这话也不尽然,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自卫杀人,若别人欲杀你,你反手杀之,则为正当防卫,不该为此罪论。另一便是真正杀人了。”这是后世正当防卫的理论,古代情理一说,也属于其中。

沈欢又侃侃而谈:“此刑事案件中少年只为小事杀人,若像王大人所说而判,则不合理矣,须知‘法’要合法,还要合理。两位可以想想,我与你们交好,喜欢上你们的文房四宝之类的东西,欲借来一玩,你们因为爱惜不肯,我仗着与你们交好,拿过来先去玩了,你们难道追上来就杀了我吗?这合理么?”他对法律根本没了解多少,现在不过乱侃一通而已,不过按他所知,那少年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而是在清醒情况下拔刀杀人,与谋杀何异。在后世,除非他精神有病能申请进疯人院,不然是难逃法律制裁的吧?不过在此他明白为什么历史上有几位大臣说王安石“迂阔”了,说白了就是爱钻牛角尖。他引援的律法,不得不说,就是钻了牛角尖出不来的例子!

赵仲还真给沈欢忽悠过去了,大悟道:“哦!‘法’,合法又须合理!小弟算是有点明白了。沈兄真是大才,一语就点醒了小弟呀!今天真没有白来,看来以后还须向沈兄多多请教才是。”

沈欢心中一动,道:“赵兄,三天后,也就是十一月初一,小弟将代表嵩阳分院出席开封四大分院比才会,如果你到时有暇,不如到场给小弟助威,如何?”这个请求他可没安好心,如今他对这个赵仲的身份极其好奇,想打探出来,不过自己又没人手,加上也不清楚他何时出现,不如邀请约定时间会面,先让周季准备好人手,跟踪他回去,看看住宅何处,为何身份!

赵仲大喜,还以为沈欢认同了他这个朋友,连忙答道:“比才会么?早听人说过了,若能亲自一看,也是好事。好,到时就麻烦沈兄引小弟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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