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不言语只是偷偷红了眼眶。
陆伟,如果你能看到我写的文章,那么你一定知道我笔下的‘陆伟’说的就是你。之前在给宇写的那些离别话语时,我提到了企鹅,却没有提及那小小的笨笨的企鹅,是没有办法从外表区分出雌雄的。你就是那只最笨的雄企鹅,衔了块漂亮石头放到我面前,可怎料我也是那喜欢捡石头的小企鹅。
我总会把我和宇的关系藏得很好,不会在旁人面前显露出来。不是我不敢,而是我不想,就算全世界都知道了我爱她,她爱我,那又如何?面对不解,我们还要解释,其实我们和别人并没有差别,只是相爱了,仅此而已。所以我愿意在网络,这虚无缥缈的空间中,写出我的真心,而非其他。
陆伟,如果你真的看到了我的文章,只希望你能理解我们,给予祝福。毕竟,此一生找个心爱的人,已属不易,要将这份爱坚持到底直到永远,需要付出的远不是你能想象到的。
作者有话要说:
编辑人很好,不过我还是不想入V,抱歉。
一来,这文不知道到底能坚持写多久。
二来,写文不是为了赚钱。只是想留下点痕迹。
再次感谢编辑。
第9章 把宇当做个孩子
自从昨天的那一出后,我便开始把在寝室看书和荒诞闹剧联系了起来,当下决定再也不在寝室看书,要看书就去图书馆。
捧着书和一大堆资料,出了门,往图书馆的方向走去。路上看见了乔,他在很远的地方,就开始像个孩子一样手舞足蹈的冲我挥手,然后就小跑了过来。
用蹩脚的中文说着:“嗨,希,今天晚上,你愿意看我们的演出吗?”
“今天晚上吗?对不起,我今天晚上要回家。”抬头却见乔一脸的失望,我心软了,问道:“晚上的演出是几点开始的?我晚上七点走。”
乔果然是个孩子脾气,听我这么一说,他又乐开了花,笑着答道:“演出六点开始,你会来吧?对吗?”
和乔约好了之后,我便到了图书馆,寻了个靠窗的,能晒得到太阳的位子,认真的啃起了书。不能不说,图书馆应该算的上时大学时代最深刻的记忆吧。很早之前,宇就说过,我是个随性的,不喜欢被束缚的人。事实也证明如此,班级里推举班干时,大家都能踊跃参加竞选,唯独只有我与世无争。没有做班干,也没有加入任何社团,闲余的时间还算多。除了正常上课,和宇打电话发短信,还有打工外,其余的时间,都给了图书馆。寝室的那几个孩子都打趣说,我是在和图书馆谈恋爱。
晚上听到了乔那个组合的演出,可以很明显的感觉出,他们喜欢WestLife这个组合,唱的歌里十首有八首都是那组合的。看了眼时间,差不多要出发去火车站了,冲乔摆了摆手,示意我先走了。见他回了个笑容,我转身离开,往车站的方向走去,身后响起了乔的歌声,唱的是Robbie Williams的《Better Man》。
一直都没有告诉宇我今天晚上回家,很期待明天‘刷’的一声出现在宇面前时,她意外的表情。宇应该会很高兴吧?
想着想着,我得意了,掏出手机给宇打了个电话:“宇,在干嘛呢?”
却听她的声音中带着沙哑,回答道:“刚吃了晚饭,准备洗澡呢。你呢?在干嘛的?有没有好好看书?”
越听她的声音越觉着不对劲,问她:“宇,你声音怎么怪怪的?是不是感冒了?”
“才没有呢!刚才吃的饭有点咸,有点儿口渴而已。”她轻声回答,一转话锋,换上了副教训我时的口吻道:“小家伙,你是不是闲着没事儿做了?不用复习吗?要是你挂科了,看我怎么收拾你。”
“哈……”我笑了,都能想象到宇在电话那头嘟着嘴,傻傻可爱的模样,恨不得立马飞到她的身边,将她拥在怀中。笑了好一会儿,我对她说:“宇,要知道,我真的有努力读书,可谓是废寝忘食的地步了。准备拿奖学金呢,到时候就可以一起出去玩啦。”
“哼……少来,拿到手再说吧。”宇笑了,在电话那头仍旧是沙哑的声音。
我不忍心继续和她闲聊下去了,不忍让她用那沙哑的嗓音,勉强和我有一句没一句的聊下去。又说了几句后就挂了电话,她一定是生病了,又怕我担心,借口说饭菜太咸了口干,骗谁啊?
匆匆忙忙赶到火车站,差点儿误了火车。急忙检票进站,坐到了位置上,心却安定不了,才几天不见,我却又想她想到心痛。看着车窗外的夜景发呆,满脑袋都是那个柔弱的身影,思绪随着窗外飞驰的景色,飘向远处。
待我回过神,瞥见坐我边上的那小女孩儿,正在看《圣经》。我笑了,和宇在一起有那么许多的回忆,我想少了任何一个回忆,都不会有今天的我们吧?
我在想宇到底是什么时候,爱上我的?我说过,我不相信一见钟情,总觉得爱情就是淡如止水,点点滴滴融入彼此心间的一个过程。等欲转身离开时,才恍然身边的这个人,早已在你心中深深扎上了根,当然你也可以选择将根拔除,但注定是牵扯着心痛,伤痕累累,血肉模糊。
友情变为爱情,量变到质变,是需要一个过程的,就像我和宇之间,从暖暖的互相关心,到如今十指相扣。我只是好奇,是从哪一个瞬间起,从哪一个片刻起,从哪一个画面起,宇便不自知的爱上了我?我就那么靠着窗口,任凭思绪肆意,不觉天边渐泛白,又是一个相思所扰的未眠夜……
火车上很是颠簸,等我下了火车时,仿佛脚下的地面仍旧是晃动着的,缓了好久才习惯。匆匆往家里赶去,到了家门口时,已经早上八点多些了。宇一定是已经起床了的,她的生活很有规律,喜欢早睡早起,说是对身体好。我却不以为然,总是睡得很晚但也会早早起床,从不赖床。
打开了房门,蹑手蹑脚的想突然出现在她面前,给她个惊喜。在房间里搜寻了半天,不见人影,卧室的门倒是关着的,难道还没起吗?
开了卧室门,见那个柔弱的身子,还缩在被子里睡着呢。走近了些,却见她蹙着眉,脸色不很好的模样,摸上她的额头,果然这个小女人的确是生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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