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愿望,连当初对他印象中好的一面也荡然无存。这个人的人格魅力对你的影响如此短暂,其原因就是尽管他有一定魅力,但它的魅力是低层次的。而低层次人格魅力的结构形态,决定了他人格魅力的影响形态也是低层次的。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七章 人格魅力的均衡与互补
第七章 人格魅力的均衡与互补
均衡是指事物内部结构的各元素之间和事物本身与其它相关事物之间共处的一种状态。人格魅力作为一种人格形态,其内部结构的各个元素之间,以及人格魅力对其他人产生影响过程中形成的与其他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处于一种均衡与互补的状态。这种不同人格元素之间均衡与互补的共处状态决定着人格结构的整体形态。
第一节 木桶原理与人格结构必须均衡发展的客观规律
木桶原理是很多人都懂得的朴素道理。一只木桶由很多块木板拼接而成,木桶能容下多少水,取决于木板的长度。木板越长,桶就越深,装的水就越多。如果木桶的木板并不是一样长,那么这只木桶的容量,则取决于最短的那一块木板。也就是说,只要木桶有一块木板比其他木板短,用这只木桶装水就只能装到最短那块木板的高度,其它木板再长也无济于事。人格结构也好比一只木桶。在人格结构中,组成人格形态的各个元素就像木桶的一块块木板。要想让这个“木桶”能够装更多的“水”,就要想办法把最短的那块“板”加高,否则人的整体人格形态就会因为最短的那块“板”而大打折扣。这种“补短”,就是在寻求一种均衡。
人格结构的均衡规律具有以下特征:
人格结构的整体性。木桶之所以能够装水,是因为一块块木板不再是零散的木板,而是用铁箍固定起来,使一块块零散的木板成为一个整体。如果只有一两块木板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出木桶来的。如果一个木桶的铁箍坏了,固定不住每一块木板,零散的木板不再组成一个整体,木桶也就不再成其为木桶,只是一堆木板而已。
人格是一个整体性的概念,构成人格形态的各个要素是整合的、融为一体的,对人格概念应该从整体上把握。人格结构由多个元素组成,个体人格的各种人格特质不是孤立的、分离的。任何单一的人格元素都不可能独立地形成人格。任何一个人的人格形成都是多种人格元素整合的结果。这就决定了判断人格的标准。看一个人的人格如何,不能仅看他某一两个方面人格元素是怎样的,而是要看他人格结构全部元素整合在一起是怎样一种形态。这种人格结构的整体形态体现在质的方面,是多个良好人格元素的组合,必定形成良好的人格形态。体现在量的方面,是在良好人格元素占多数的情况下,尽管有缺陷,总体上还算比较好的人格形态。如果不良人格元素占多数,总体上就不可能形成良好的人格形态。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世界上不可能有完美无缺的人。有缺点,有不足,并不影响一个人具有整体上的良好人格形态。一个具有良好人格的人,有缺点、有不足也极为正常,关键是看这个人的人格形态整体情况是怎样的。只要在质的方面,人格形态是由多个良好人格元素组成的,这个人就具有良好的人格。只要在量的方面不良人格元素尚未占据主导地位,这个人从整体上就不会是一个人格恶劣的人。对别人,对自己,我们都应从整体上看,不应以偏概全。当我们看到一个人有缺点的时候,不应只从这一缺点出发,就匆忙给这个人下结论。必须全面地观察人,认识人,分析人,得出科学结论。
用这个方法审视自己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客观地分析自己,认识自己,既不能因为只看到自己的长处忽视自己的短处而沾沾自喜,又不能因为只片面地看到自己的短处看不到自己的长处而悲观失望。只看到自己的长处,而看不到自己的短处,就容易盲目自满。其实自己的短处在人格形态整体结构中已成为“木桶”中最短的那一块“木板”。如果能够把最短的那块“木板”补上,你的人格形态就会从整体上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如果看不到这一点,尽管你的人格形态从整体上是好的,但正像“木桶”由于有一块短缺的“木板”一样,你的缺点使这只“木桶”无法装更多的水。而另一方面,如果只看到缺点,看不到长处,则会失去自信,甚至自暴自弃。其实你的人格“木桶”中尽管有一块短缺的“木板”,但更应该看到别的“木板”都比这块“木板”长。一支木桶只有一两块木板短缺算得了什么?木桶是由很多块木板组成的,只有一两块木板短缺只是一只不够完美的木桶而已,补上就是了。补上短缺的那一两块木板,一只有缺陷的木桶就成为一只好的木桶。补上一两块短缺的木板,比重新造一只木桶不知容易多少倍。这样认识自己,审视自己,就会永远充满自信。
人格结构的和谐性。我们虽然用木桶原理来说明人格形态均衡的道理,但人格毕竟不是木桶,不可能像木桶的每一块木板一样都是一般齐的。因此均衡不可能是绝对的均衡,只能是相对的均衡,只能是大体相似。在人格结构形态中,这种大体相似就是一种和谐。
这种和谐有两个方面的含义:
第一,所谓均衡总是相对的,相似只能是大体的,相似而不是相同。人格结构各个元素之发展状态不可能完全一致,总是有差别、有差距。具有良好人格形态的人,在他的人格结构中,不可能所有良好的人格元素都在一个水平上,总是有的人格元素处在较高的发展形态,有的相对处在较低的发展形态。有的人格元素表现得突出一些,有的元素则相对不够突出。这是很正常的,符合事物发展规律。木桶的每一块木板一般来说都是一般齐的,但人格结构不会如此。没有一个人的人格结构形态能够均衡到这种程度。从这种理念出发,我们看别人,看自己,都不能用十全十美的标准来要求。再优秀的人,也总是有相对薄弱和不足的方面。
第二,“相对”是一个“度”的概念。相似必须是相近的,相似而不能相悖。尽管均衡是相对的,但“相对”不能超过一定的“度”。超过一定的度就不是相似,而是相悖,也就不存在什么均衡了。在人格结构形态中,人格结构各元素之间有差别、有差距,但总体上是相近的。这就是所谓人格结构形态的相对均衡。实际上,相对均衡中的这个“相对”就是一个“度”的概念,讲相对均衡就不能离开一定的“度”。相对均衡的核心是“均衡”。就是说在人格“木桶”的结构里,尽管有短缺的“木板”,但这块短缺的“木板”只是相对那些正常长度的“木板”所言。与那些正常长度的“木板”相比,某一两块“木板”稍短一些。尽管有一两块木板有所短缺,但从总体上长度还算相近,还称得上是一只木桶。如果一只木桶有的木板过于短,已经容纳不了多少水,则这支木桶就会失去作为一只木桶存在的意义。如果一只木桶的木板甚至是缺失的,根本就不能再装水,木桶也就不再成其为木桶。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在人格“木桶”里,人格元素之间虽然有差距,但不能差距过大。差距太大就破坏了人格形态的整体性。如果这种差距超过一定的度,就会形成人格缺陷或人格障碍,引起整体人格形态的质变。大体相似,只能是相对略短,短得太多就会使人格形态失去平衡,形成严重倾斜,整个人格形态便无法树立起来。周恩来非常重视人格的和谐、均衡。他说:“每个人要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均衡发展。不均衡地发展,一定会有缺陷,不仅影响个人能力的发挥,对国家也不利。”周恩来的政治人格、道德人格、心理人格、智慧人格、审美人格等各种人格特质既是优秀的、杰出的,又是和谐的、均衡的,这些人格特质交相辉映、相得益彰,相互之间形成完整的结构,以整合的形式在周恩来身上实现了完美的结合,构成和谐的整体人格。
每个人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使自己接近完美。在每个人的人格结构中,即使再有人格魅力的人,也会有相对不够优秀的部分。在这方面,人们努力的空间是无限量的。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往往也就在这里。有的人能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努力地针对自己的弱点加以学习修养,因而能够不断进步。而有的人不能正确审视自己,盲目自满,致使缺点得不到弥补,因而总是难以改变现状。
人格结构的稳定性。良好的人格结构形态应该是稳定的,即虽然有波动,但不是大起大落。这种状态越是能够持续地保持,越说明这种人格结构形态是稳定的。
第一,一个人是否真正具有良好的人格形态,要看他良好的人格形态能否稳定、持续、持久。一个人只有稳定、持续、持久地表现出良好的人格形态,才能够认定这个人具有良好的人格。如果一个人良好的人格形态不是稳定、持续、持久的这样一种状态,他就不会具有真正良好的人格形态。
第二,一个人的人格形态是由那些相对比较稳定的人格元素决定的。只有那些相对稳定、持久、持续起作用的人格元素,才构成一个人的人格结构主体。在人格结构形态中,难免有些不够稳定的元素会表现出来。但这些不稳定的人格元素并不能决定一个人的人格形态。因此,对自己身上好的但尚不稳定的人格元素,应该通过自己的努力,使之逐渐成为稳定的形态。而对那些不够良好的人格元素,则一定要及时地加以抑制、克服,尽力避免这种不良的人格形态反复出现,甚至成为一种稳定的不良人格形态。如果不良人格形态仅偶尔出现,因其没有形成稳定、持续、持久的状态,所以也并不可怕,关键在于及时认识,自我警觉。
第三,稳定、持续、持久的良好人格形态才具魅力。一个人的人格形态是否有魅力,不仅取决于人格形态是否良好,还取决于这种良好的人格形态是否稳定、持续、持久地表现出来。如果一个人虽然表现出一些良好的人格形态,但并不稳定、持续、持久,甚至是大起大落的,就说明这些良好的人格形态还没有在他的身上占据主导和统治的地位,从整体上还未能树立和形成良好的人格形态。这样的人不会具有长久的人格魅力。也许在与他的偶然接触中,人们恰好遇到他良好人格形态的一时表现,感到这个人是有魅力的。但接触次数多了、时间长了,发现他的这些良好人格形态并不稳定,并不是他的主要方面,甚至另外一些不良人格形态反而更多地表现出来,就会很容易改变对他的最初印象。这不仅是一个时间概念。表面上看来,稳定、持续、持久是一个时间概念,但实际上这种以时间概念为特征的概念,从质和量的双重角度说明一个人良好的人格形态是否占据主导地位。越是均衡发展的人格形态,其魅力越应该是稳定、持续、持久的。也只有稳定、持续、持久的良好人格形态,才能产生真正的魅力。每个想拥有持久人格魅力的人,都应该不懈地完善和巩固自己的良好人格形态,使之成为自己稳定、持续、持久的人格形态。这种人格所具有的魅力才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第二节 个体人格结构形态的均衡与互补
人格形成与发展的动力源。人格的形成是两种不同性质人格形态相互斗争的过程,也是诸多相同性质人格形态均衡互补的过程。
无论是良好的人格形态还是不良的人格形态都不是与生俱来的。任何一个个体的人,其人格形态的形成都经历了一个长期的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始终存在着两种人格形态的较量。从总体上看具有良好人格的人,不可避免地也会有某些不良的人格个性在他身上存在。从总体上看人格形态不好的人,其身上也会有某些积极的因素。善与恶,正确与错误,先进与落后,美与丑,两种完全不同的人格形态总是同时对每一个人产生影响,这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一个人当良好人格形态占据主导地位时,他的人格结构从总体上就是良好的。如果良好的人格形态未能占据主导地位,这个人从整体上就不可能拥有良好的人格。一个人即使良好人格形态占据主导地位,也难免有某些不良的人格形态混迹其中。只是这些不良人格形态势力不够强大,仅是偶尔表现出来,或是在强度上表现不够突出,且能经常得到遏制,得到自我调节,使其从总体上对人格整体形态不能构成决定性影响。但如果这种不良人格形态不能得到遏制,任其发展,当其势力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造成一个人的人格形态严重失衡,使良好人格形态遭到破坏,甚至被取而代之。因此,一个良好的人格形态的形成和保持,是人格形态中那些美好、善良、正确、先进的东西同丑陋、恶劣、错误、落后的东西不断斗争和较量的结果。虽然人格形态中那些负面因素破坏着人格形态的平衡,使人的人格形态总有不和谐的部分,但当正确战胜了错误,先进战胜了落后,美好战胜了丑陋,从而实现新的结构与状态,那些良好的人格形态会更加稳固地居于主导地位,整体的人格形态也会上升至一个新的层次,新的水准。
在个体人格结构形态中,性质相同的人格结构元素之间也存在相对的不均衡。无论是良好的人格形态还是不好的人格形态,在表现强度上,稳定程度上,都不可能处在同一个水平。总是有的表现突出一些,有的表现不够突出;有的比较稳定,有的不够稳定。只有那些突出表现出来的人格元素和持续稳定发挥作用的人格元素,才能够成为一个人人格形态的主要特征,成为一个人人格结构的主体。这些能够突出和稳定表现的人格元素,对那些相对表现不够突出、不够稳定的人格元素能够起到弥补的作用。而人格元素之间的均衡与互补,则是使这种人格结构不断完善,维持和谐与稳定的基本条件。和谐与稳定的人格结构状态是暂时的,不和谐、不稳定则是经常的。暂时的和谐稳定之后又会出现新的不和谐稳定,再次经历新的斗争与调整。没有一个人在成长过程中一贯正确,一帆风顺。人格形态也总是会有这样那样的缺陷,稳定和谐的人格结构状态时常被打破。但两种人格形态的斗争与较量,使整体人格形态在互补中达到新的高度。正是这种相互的作用,使良好的人格形态在这种均衡与不均衡相互交错中发展完善起来,这种均衡与不均衡的过程是人格形成与发展的动力。如果没有这种均衡与互补,一个稳定、良好的人格就不可能发展形成。
均衡与互补的质量观。构成个体人格形态的诸多人格元素,有同质与非同质之分。凡积极、健康、善良与美好的人格元素均为优良品质的人格元素,而消极、颓废、恶毒与丑陋的人格元素则为低劣品质的人格元素。
人格元素之间质的异同,决定了在个体人格结构形态中相互关系状态的不同。非同质人格元素在共存于同一个体人格形态时,相互关系是互相斗争、此消彼长、你死我活的状态。而同质人格元素在共存同一个体人格形态时,相互关系则是和谐共处、均衡发展、此增彼长的状态。这是人格结构形态均衡与互补的非同质性与同质性的不同规律所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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