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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好喝(第1页)

半个小时后,秦烬终于把床单洗完了,我们也差点又擦枪着火一次。

好在昨晚过分透支的体力消耗让我在最后一刻保持了清醒。

我溜出去吁了两口气,抽了支烟就平静下来,从这方面来看,我昨晚的确字面意义上被他榨得一滴不剩,该交代的全交代给他了。

接着我回到书房去准备那些要在今天前寄出的新年贺卡。

我之前在白纸上演练了几笔,有些是要寄给客户的,还是郑重一点为好,毕竟我贺卡一共就按数量买了四五十张,写坏了没有多的那可就麻烦了。

目前办公程序早就全都电子化了,一个键盘就能解决一切,我平时也很少写字,用笔最多的大概就只有签名的时候,以至于我此刻拿起笔要写几句漂亮的话时都感觉右手有点不听使唤。

家里的墨水和钢笔留着,但因为很久不用了,钢笔前头都有些干涩,大概是有些堵住了,我试了一会儿才终于写出正常的字来。

练字这件事,我在年少的时期倒是经常干,主要是被我妈强迫的。她一向给我灌输字如其人的观念,那会儿她经常说:“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孩子怎么能写不好一笔字呢,不光你的人,你的字也得正、立得起来。”

小时候的我听得云里雾里,并不太懂“立得起来”究竟是什么意思,反正我写方块字好多年了,直接告诉我要写得端端正正倒是更好理解。

因为我完全是照着正楷练的,后来被不止一个同学说过我的字简直像是印刷出来的,拿给老师看都能以假乱真的程度。

高考的时候我语文拿到了接近满分,恐怕也离不开这笔字的功劳。

然而到了工作场合下,我却又有点嫌弃这样的字体了,看着太过于板正,显得有点学生气。

只是改了许多年,仍旧完全没法摆脱过去经年累月养成的习惯。

我在不要的草稿纸上努力潦草而霸气地写上几行,然而霸气的字迹没见着,倒是差点把笔给飞了。

没过一会儿秦烬推门进来,我默默腹诽他今天这是怎么了,我走哪儿他跟到哪儿,可真是粘人得够呛。

我没回头,冲他说了一句:“在忙。”

意思是让他这个白天别再打扰我了。

秦烬“哦”了声,我听到他的脚步声由近及远,过了会儿却又返回过来,不知道想干嘛。

我实在忍不住,放下笔,回头看了他一眼。

我这个书房的窗户正对着门,窗边是桌子,也就是我现在所处的位置,我右手边摆了一排书架,左手后方靠门的墙边则搁着个可收缩的沙发,翻开就可以变成一个小床。

我有时候晚上忙的累了会在那儿眯一下,定好闹钟二十分钟后再起来继续干活。

那沙发质地比较硬,其实睡起来不太舒服,我是故意买的,因为这样才不容易让人总是赖着不想动。

而此时秦烬就在我身后,半躺半靠在那收起的小沙发上,他还弄了个靠垫过来,两条笔直修长的腿交叠着,一副相当悠闲自在的样子,他是刚刚回卧室去拿了昨天那本没看完的《动物庄园》。

不是,他看书也就罢了,为什么非得跟我呆在同一个空间里啊?

“你没有别的事可做了吗?”我瞅了他两眼,问。

秦烬抬起眼,顺从地问道:“你想让我做什么?”

我:“……”

我立刻想起刚才发生了什么,心道那你还是老实点什么都别做比较好。

于是我不做声了。

秦烬很安静,似乎真的只是跑来我书房看书的。

他偶尔翻页,只不经意间传来纸张翻动时发出的一点轻响,倒也不太影响我,我纠结了片刻便决定不管他了。

反正他要呆在那儿,就让他呆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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