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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1页)

内维尔·奥尔森是洛杉矶的一名狗仔摄影师。2012年1月23日,他被邻居发现死于自己的公寓中。虽然他的离奇死亡早就登上了报纸的头版新闻,但这是他的邻居史蒂夫·弗拉纳根——第一个发现他死亡的人——首次公开讲话。

如果你和内维尔一样,靠为小报拍照片来养家糊口,那么你一定不是凡人。我曾经问过他一次,会不会觉得自己蹲在灌木丛里,等着拍到一张当红明星露底裤的照片的行为很下流。他却说他所做的,只不过是大众想让他做的事情罢了。他最擅长的就是拍摄名人的不雅照片。比如说,他就曾偷拍到科琳娜·桑切斯在康普顿买可卡因的画面。对于他到底是怎么知道她会出现在那里的,他从来都没跟我说过。他对于自己的信息来源总是讳莫如深。

不用说,内维尔是一个独来独往的怪人。我猜他的工作内容和他的诡异个性应该是相得益彰的。初遇他时,他刚刚搬进我家楼下的那个单元。那时,我们住在埃尔塞贡多17的一栋错层结构的复式房屋里。住在这里的大部分人都在洛杉矶机场工作,所以整栋房子每时每刻都有人在进进出出。我在机场的“一度汽车租赁”工作,所以这个住所既温馨又舒适,对我来说很适合。我不敢说自己和内维尔之间是好朋友的关系,不过我们每次遇见彼此都会互相吹吹牛皮。奇怪的是,我从没有看到过任何人来拜访内维尔,也从没有看到过他和某个女人在一起。从来都没有,甚至没看到过他和男人在一起,就好像他根本没有这方面的欲望一样。在他搬进来几个月后,有一天他突然问我,是否想去他家见见他的“室友”。我很好奇,想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人能够和他和平共处,便欣然答应了。

第一次踏进他家的时候,我差点吐出来了。天哪,房间里简直是臭死了。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那种味道。现在回想起来,大概是某种混合着烂鱼和腐肉的臭味吧。而且,屋里又闷又热又黑,窗帘低垂,连空调也没开。我当时在想,你在跟我开玩笑吗?接着,我便看到房间的一角有一个巨大的黑影在移动,看上去正准备直直向我扑来。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一只硕大的蜥蜴就出现在了我的眼前,吓得我大叫了一声。然而,在一旁等着看我反应的内维尔却笑得嘴巴都合不拢了。他一边劝我别那么大惊小怪的,一边向我介绍道:“别怕,这是乔治。”我当时恨不得马上离开那个鬼地方,可又不想显得自己很胆小。于是,我质问他为什么要在房间里养这种东西。他只是耸了耸肩,漫不经心地告诉我说,其实他家一共有三只这种巨蜥,都是来自非洲还是哪里的。平常,他都会让它们在屋里自由活动,而不是关在笼子里或者是玻璃缸里。他还特意告诉我说,这种动物其实很聪明。“跟狗一样聪明呢!”我问他,养蜥蜴会不会很危险,他伸出手来向我展示了手腕上一道参差不齐的伤疤。“咬掉了一大块皮呢。”话是这么说,可你还是能够从他的脸上看出一种骄傲的表情。“不过,只要你饲养得当,它们平常还是很乖的。”我好奇地问,它们平时都吃些什么。内维尔回答道:“小鼠崽,要活的。我总是去批发商那里买。”居然还有人靠专门卖小鼠崽为生?于是,他开始高谈阔论起有些人如何反对用啮齿类动物来喂养巨蜥的问题。可我只是呆呆地看着那个大家伙,一心祈祷着它不要靠近我了,因此对他的“演讲”一句都没有听进去。这还没完,他的卧室里还养着很多的蛇和蜘蛛呢,房间里到处可见各式各样的玻璃缸。他还滔滔不绝地向我讲述了,为什么狼蛛是最完美的宠物之类。事后,很多人都说他有囤积动物的毛病。

就在“黑色星期四”事故发生不久后的某一天,内维尔突然跑来敲我家的门,说他要出城几天,所以想请我帮忙照看他的“宠物”。虽然他主要是在洛杉矶上班,但偶尔也需要去远一点的地方出差。我记得,那是他第一次请我帮他看家。“我走之前会喂饱它们的。”他安慰我说。他还表示,最多三天后就会回来,所以那些动物应该是不会被饿到的。而我需要做的,就是去定期查看一下它们的饮水还够不够。在我的再三叮嘱下,他才向我保证他会把那些巨蜥好好地锁在笼子里。虽然他一向对自己的工作内容保密,但这次他却将他的目的地告诉了我,就好像他知道自己可能会惹上大麻烦一样。

他说他打算设法搭上一架飞往迈阿密的直升机,并混进鲍比·斯莫所住的医院,看能不能找机会拍到那孩子的照片。他还告诉我,他要想办法在鲍比·斯莫被转移回纽约之前拍到这组照片。

我好奇地问,他凭什么觉得自己能靠近那孩子。据我所知,医院里出入口的安保措施可是非常严密的。内维尔冲我神秘地笑了笑,意思好像是在说“这就是我的过人之处了”。

内维尔只不过才离开三天而已,所以我觉得自己根本没必要去他家照看那些动物。某一天,当我下班回家时,碰巧看到他踉踉跄跄地下了一辆出租车。当时,他的脸色看上去糟透了,还浑身颤抖着,就像是病了一样。于是,我赶忙上前询问他是否一切都好,有没有拍到照片。看他默默无言的糟糕样子,我便顺口问他要不要来我家喝一杯。他点了点头,便顺从地跟着我回家了,丝毫没有急着想要回家看看自己的“宠物”的样子。我能够看出,他很想找个人聊聊,却又开不了口。到家后,我给他倒了一小杯烈酒,他很快就一饮而尽了。因为家里已经没有其他的烈酒了,我只好又给他拿了一罐啤酒。他默默地把手里的啤酒喝完后,又问我再要了一罐,然后也咕咚咕咚地喝完了。

也许是酒精起了作用,他开始慢吞吞地向我叙述起了这几天的经历。我本以为他会大讲特讲自己是如何伪装成搬运工,然后从停尸房里偷偷摸摸混进医院的(那些蹩脚的电影里好像都是这么演的)。但是,他的手段明显要更聪明,但也更下流。他说,他故技重施,装扮成了一个从英国来迈阿密开会的商人,操着一口伦敦音,用假证件入住了医院附近的一家酒店。他曾经用同样的招数拍到过“太空牛仔乐队”的主唱克林特·马埃斯特罗因吸毒过量而被送往医院的全过程。当然,为了达成混进医院的目的,仅仅入住附近的酒店还是不够的。他告诉我,他那天来到了酒店楼下的酒吧,在那里故意偷偷注射了大剂量胰岛素,然后伪装成一副吸毒过量的样子。我居然连他是个糖尿病人都不知道!好吧,我怎么会知道呢?话说回来,他突然瘫倒在了吧台旁边,强撑着,设法引起了酒吧侍者的注意,并央求对方送他到最近的医院去,然后便昏迷了。

在急诊室里,内维尔被护士挂上了点滴瓶。但是这还不足以让他入院治疗。因此,他又装做癫痫发作了。其实,这么做很有可能会要了他的命的。可是他说自己已经不是第一次这么做了,而且他总是会在袜子里藏上几小袋糖,以备不时之需。原来这就是他的秘密绝招!由于他突发癫痫,医生便给他打了一针安定,让他总是感觉自己有点轻飘飘的,连起身走动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接着,我焦急地问他到底有没有看到那个孩子。只见他的表情看上去很扫兴,显然未能得手。他告诉我,鲍比的病房周围戒备森严,因此他根本无法靠近。

不过,在他死后,人们在他的照相机里找到了一些照片,说明他还是想方设法混进了那个孩子的房间。在一张照片里,鲍比坐在床上,笑眯眯地看着镜头,就好像自己是在拍全家福一样。你肯定看过那张照片,是验尸官办公室里的人泄露出去的。说实话,他的笑容还真的是把我吓了一跳呢。

第三罐啤酒下肚后,他对我说:“真无聊,史蒂夫。这事一点意义都没有。”

我追问道:“什么事一点意义都没有?”

可是,他却像没听见我说话一样,自顾自地把头转了过去。所以我最后也没搞明白他到底想对我说什么。不久他便起身离开了。

接下来的几天里,我一直都是公务缠身。除此之外,办公室里似乎还蔓延着一种会致人呕吐的病毒,很多同事都因此而请了病假。所以,我不得不加班加点地干活儿,搞得自己常常精疲力竭。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我才突然意识到,我已经一个礼拜没有看到内维尔了。

有一天,住在内维尔隔壁的帕汀金先生找我来要房屋管理员的电话,说自己的下水道可能出了问题,还提到内维尔家总是飘来一股臭味。

我一听这话,马上就意识到事情不太对劲,于是便赶紧跑到楼下去敲他家的门,可是除了微弱的电视声音外什么也听不见。当时,由于我还保留着内维尔家的钥匙,所以便自作主张地开了门,帕汀金先生也尾随着我进了房间。可是,一开门我便立刻后悔了。要是早知如此,我们就应该先报警了。眼前的恐怖景象让帕汀金先生至今都还在接受心理治疗,而我也夜夜都噩梦连连。我记得,内维尔的屋子里黑得伸手不见五指,我只能依稀看到内维尔面冲着墙壁,身体深陷在沙发里,两腿大张着。他的身影看上去非常奇怪,大概是因为我们发现他时,他尸体的一些部分已经不见了……

他们说,内维尔的死因是胰岛素摄入过量。不过,更耸人听闻的是,验尸结果显示,他在被……你知道的……的时候应该还有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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