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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第1页)

公司业绩稳定,证明陈处给我们的股份不会化作泡影。春节快要到了,陈处每人派发红包,最低也有1000块钱。对于我们四人股东,除了工资外,陈处让李湘另提100万按比例进行股份分红。

陈处给我支票的时候,我看也没看就装了起来,不就是10 万块钱嘛,也就是一张纸。不知怎么回事,我对钱的概念总是停留在纸的认识水平上,尽管我没有钱,很穷。我今年答应过爹妈,一定要回去过年的。当我去银行提款的时候,我才发现陈处给我的不是10万,而是20万。我打电话问陈处是不是搞错了?陈处说知道你要回家,几年不回了,应该衣锦还乡一回,多给的钱算是给二位老人的礼物。

我没有向他道谢,就挂了电话。谢字出口,反而生份。我认为有很多情谊没有必要挂在嘴上。就象我和小玉这么多年来,我从来没有向她说过“我爱你”这样的表白。

参加工作几年来,还是今年的感觉比较实在,股权都是虚的,只有这笔钱让人感觉到充实。小玉在的时候,整天帮我算计着过日子,如今有钱了,她却去了那个资本主义最腐朽、最没落的国家,有了全额奖学金,也不需要我的资助。

2005年元旦过后,离春节还有两个月的时间,这个鸡年来得比任何时候都晚。现在人们的生活习惯都有一些不知不觉的改变。记得2004年的这个时候,我和陈处为了维持与各方关系,整天有忙不完的应酬。现在不需要了,别人也不愿意在一起吃吃喝喝,都认识到了身体的重要性。但是礼节性的拜访还是要走到。公司制作了一些小礼物如台历之类向外派送,购买了一些商场代 金 券 分送一些具体办事人,价值不多,50、100、200都行,聊表心意。对于一些手 握 权 力的家伙,塞一些红包,1000、2000的,图个吉利,来年多关照。这种方式,我和陈处认为很好,双方皆大欢喜。

俗话说:离家三五里,各是各规矩。我老家的习俗与焦作截然不同。我们与外人的走动,都是在节后,而不是节前。

说起 代 金 券,陈处有满腹牢骚。每到年根,市纪委都要下发文件,严禁各商场出售 代 金 券,名曰禁止FB。陈处说这是典型的掩耳盗铃之举,根本不懂得什么叫市场行为。

年终,我们这些公司光棍集体去李湘家FB了一回。夏一松确实是不错的LG,亲自下厨,大家其乐融融。李湘也一脸的幸福相。夏一松很高兴,说是有这么多朋友,应该珍惜,今天就放开喝。酒是汾酒。李湘说:“你还放开喝呢,陈处和王成随便挑一个,不放开就把你放倒了。你喝多没事了,剩下的都全是我的事了。”

有一次,我和夏一松喝酒,这小子大概喝了七八两的样子,就胡话连篇,但不说错话。我开车送他回家的时候,他还认识路。我跟李湘打电话让她下楼接。这小子一见李湘就瘫倒不走了。我们基本是把他扛上楼的。李湘说:夏一松喝多了象个孩子,要这要那,烦死人了。

我笑笑无语,我有时候也这样向小玉撒过娇。可是小玉今天不在身边,假洋鬼子也不过春节。

第二卷  26

在医院的七天里,我不断地思考和小玉的点点滴滴,往事历历在目,但找不到一丝蛛丝马迹,没有一点破绽,我却就这么不明不白、没有一丝征兆地情况下被戴上了绿帽。

上大学时,我喜欢读卢梭地《忏悔录》,想研读一下这位启蒙思想家如何将其日常卑劣猥琐之事假借“社会公义”名义向人们抛售。这厮文学水平很高,法律逻辑狡诡。全读了N遍,我所看到的都是他的闪光一面,包括他将自己的亲生孩子送往育婴堂这样的事情也得到了我的谅解。

“象上帝一样思考,象市民一样生活”是我在大学时期培养出来的哲学观点,我可以活得很糊涂,但在这之前,我需要事事先要弄个明白。

绿帽横飞(18)

一周的思索下来,我发现自己没有错、小玉也没有错,或许真的应了那句佛语:“菩提本非树,明镜亦非台,世上本无事,何处惹尘埃?”

当焦作市的“郊区”更名为“山阳区”的时候,现在人民医院所在地的四周还是片片麦田,林木成排。随着城市的发展,原来这块土地上的主人被圈缩在了人民医院后邻的焦东大队所在地的位置上。有一年,人民医院在其后面与焦东大队相邻的地界上准备建三层高的后勤办公楼,遭到焦东大队居民以影响其通风、采光为由的阻拦。理由是法律相邻权被侵犯,手段却是非法律的,纠集一帮人阻挠施工。

从表面上看,这是一起民事法律纠纷,但从实质上是,这是一起外来移民与原住民的利益冲突,假以“社会公义”的名义出现。

小玉认为,法律是维护社会公正、解决纠纷及争端的利器,而我则反驳她:在中国,法律不是解决纠纷的最好方式,就象我们向那个市直中学要钱,通过夏一松也不愿打官司一样。

其实,我在辩解的同时,我的内心很难受:谁不知道法律的神圣和权威?谁不知道达摩克利斯之剑的正义光辉?然而,生活就是生活,如果社会上的一切事情动辄要以法律来决个胜负,我们泱泱大国的人情味颜面何存?

我和小玉都是学法律的,心中都有一样的正义。毕业之后,经过现实的洗礼,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出现与小玉截然不同的看法和认识?是我适应了这个社会,“飘落风尘碾作泥”?还是小玉被社会淘汰?

一系列的现实终于让小玉在新华街居民集体状告市政府强制拆迁案败诉之后,出走北京,进而远走美国。我不知道这是生活的必然,还是偶然?

6年象牙塔培养出来的共同的精神追求,却在2年的现实生活中上演“滑铁卢”,不知道是不是上帝在嘲笑那些精神信仰者?我在毕业之初就对这种隔阂有隐约感觉,却没想到它来得如此之快、之迅疾。那个时候,我已经开始有预谋地向小玉灌输我的生活观,经常向她讲一些商场利益博弈,这些争端往往都不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并不是我们心中没有法律,而是很多人在争端面前首先想到的都不是法律;并不是法律的神圣和权威遭到削弱,而是人们都想通过更经济的方式获得最圆满的解决;并不是。。。。。。

然而,我和小玉还是渐行渐远。

有一天,我在想,如果小玉不出国,我们不分居,我是不是就不会被戴上绿帽?回首身边,貌合神离的夫妻大有人在。

生活中没有假设,我和小玉也不可能重头再来。

第二卷  27

我这一生发过两次誓,打过两次架,除了这次,另外一次是在高二下学期,为了小玉。

我和小玉的关系定了之后,免不了色胆包天,时不时在公共场合腻歪,暴露一下我与小玉的不寻常关系,以显摆自己的魅力。有一天,我送小玉回家,路上动作有点亲昵。走到一个胡同,我们班有个叫魏冬的家伙带着二个人挡住我和小玉的去路。魏冬是小玉的街坊,这小子早就暗恋小玉,但小玉看不惯他那地痞相。小玉一看来者不善,急忙用身体护着我,我心里也明白了七八分。小玉大声怒斥魏冬:“冬子,你想干什么?回头我告你妈去。”魏冬说:“我不想干什么,就是替你修理修理这个白眼狼。”我当时浑身散发英雄气慨,正是表现欲旺盛的时刻。魏冬叫来那两个帮忙的纯粹是虚张声势,只有魏冬一人拿着个半尺长的匕首向我刺来,我稍微一转身,一把住他的手腕,夺下他的匕首,顺势给他带个狗啃泥。等魏冬爬起来的时候,我豪气大发,很挑衅地看着他,然后潇洒地双手住匕首两端,准备一折两断。哪知匕首太硬,不但没断,反而划破我的手指,鲜血一下就涌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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