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早晨八点,火车的汽笛声准时传遍整个坎伯兰林区,在此之后,各个帮派的女性就会提着大盆小盆的脏衣服到林区北边的达科塔河洗涤,在反复的擦拭漂洗中,女人们经常抬头相顾彼此,但没人会挑起话题。男人们作为帮派的主力,则会端着枪分散在营地周围,用自己的躯体为帮派划清界限。
坎伯兰林区汇聚了附近几个州大半的小规模帮派,这些帮派即使信念不一但大多都是在警察的追捕下挣扎谋生,所以这里发生过联合抵抗警察和赏金猎人的先例,这也是让执法力量们忌惮而不敢接近这里的一点。
这天,约翰登上林区南边的冷杉坡抽烟消遣,这里视野开阔明朗如画,对面的山坡上几个来自友邻帮派的孩子在追逐打闹着,他已经准备用一个上午的时间观赏孩子们嬉戏。
“米勒跟我换岗了,我能多休息一会儿。”
史崔奇不知何时来到约翰旁边,向他要一根烟抽了起来。
东边吹起了萧瑟的秋风,睡衣随意铺搭在史崔奇的肉体上衬托出她无比曼妙的身姿,让人能够想象她为帮派站岗时,其他帮派的男人会投来怎样诧异又爱慕的目光。
约翰制止自己无边的遐想回到现实,他咂咂嘴提醒身旁的女人:“多穿一点,你才不会在这种天气下着凉。”
反观史崔奇倒是满脸的不以为意:“我想,在这里全身赤裸都比在犁刀村裹着厚重的棉服暖和多了。”
“我们离开那里的原因之一就是让大家远离寒冷。”
“当然是这样——和寒冷同样致命的还有一直紧绷的神经,而我发觉你最近整夜翻着地图,你真该放松一下。”
“我休息得像冬眠的熊一样充足,你没发现吗?离开犁刀村之后我们少了许多目的性的谈话。”
“我猜大概所有人都习惯了闲散,聊些日常太容易让人上瘾。”
“不,这是一种融入。”约翰一字一顿地说道。
史崔奇的眼睛亮了,她渴望约翰所指融入的人是自己,虽然过去了两年的时间,她还是希望他从口头上接纳自己。
约翰几乎猜到了史崔奇内心所想:“融入的当然不只你,还有其他人,甚至于我自己,我们正迫不及待地把自己变成荒野上的一粒沙子,随着尘暴东摇西荡……让我算算,从草莓镇开始,加入的福勒先生、麦利弗太太、伯克基·朗还有威廉·金森,他们的融入让帮派的规模越来越大了。”
“还记得我们刚撤出圣丹尼斯的时候吗?现在想想那时真是狼狈。”
“此刻也没好到哪去。”约翰苦笑着说。
随后好几分钟两人保持着沉默,约翰则继续观察着孩童们的游戏。十几分钟以后,一个男孩好像发现了什么异常,尖叫着往回跑,另外几个孩子迟疑了片刻也意识到什么,做出与男孩相同的反应。
突然,密集的枪响伴随着马蹄声翻过了山丘,山坡这面马蹄扬起一阵尘雾,一个约莫一二十人的马队从烟中疾驰而出,不过看样子他们并不是豪迈地奔驰,而是……落荒而逃。不久,那群人后面又出现一些密密麻麻的蓝点,那是圣丹尼斯警察显眼的制服。
“圣丹尼斯的警察来这干什么?”在圣丹尼斯沉浮多年,史崔奇自然认得出来。
“有子弹飞过来了,小心!”无数突然飞来的流弹就让约翰躲闪不及,“看这样子他们是冲着林区来的,我们得回去保护其他人。”
“约翰,那些骑警来自圣丹尼斯,你忘记我们在那犯的事了吗?我们不能引狼入室,得让他们留在坎伯兰林区外围。”
“这是个好主意,但是我们怎么做呢?”
“约翰,你带枪了吗?”
“只有一把随身携带的手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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