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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第1页)

崎岖的小路上。

刘星、屠刚、屠龙还有那个麻子脸的中年人一行四人,带着三只猎犬,还有黄金战士,打着电筒缓缓的向茅草林小路走去。

一行四人还没走十来分钟,天就彻底黑的伸手不见五指。

刘星走在最后面,疑惑的问屠刚:“这天都黑了,我们有必要这么赶吗,大白天去老虎崖不行吗?”

“这你就不懂了。”走在最前面一个身穿黑衣,脚穿套鞋的麻脸中年人嗤笑了一声:“你不知道要到达老虎崖,就必须经过茅草林,而这茅草林里是七彩旱蚂蝗的天下,你只要大白天走进茅草林,保管你是好人进去,骷髅出来。”

刘星听着心头一震。

这七彩旱蚂蝗他是听说过的,据说每条都有拇指大小,只要方圆两百米之内的血气动物经过的他的身边,它就能无声无息的潜伏在你的身上吸你的血。

吸血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这七彩蚂蝗是群居的,只要在其周围发现一条,那么周围至少有上百条。这七彩蚂蝗一多,你想像一下,被几百或者上千七彩蚂蝗附身吸血的情形,估计肉都会吸掉。

所以就有好人进去去,骷髅出来的说法。

而这七彩蚂蝗的弱点。。。与一般水田里的蚂蝗弱点截然不同。

它的弱点就是怕冷怕黑,一般晚上潜伏在潮湿的腐蚀树叶里或者水里,到了白天再出来寻食吸血。

屠龙这一行人之所以要带着他们晚上经过茅草林,其实是在躲避七彩蚂蝗。

茅草林面积颇大,放眼望去全是一人高密集的青色丝茅草,跌跌荡荡看不到头。

人家都说风吹草低见牛羊,而茅草林这里却是风吹草低见蚂蝗!

因为丝茅草密集长在一起的缘故,这就造就了其生长的土地常年潮湿,温度保持在20度左右,成就了七彩蚂蝗繁殖居住的天堂。

刘星听着中年人这么一说,眼睛不由得盯着脚下看,生怕发现蚂蝗串出来吸他的血。

第五十三章 鬃毛大野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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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刚听着却是不以为然,他递给刘星一壶随身带的酒,小声道:“你别听赵麻子胡说,被这七彩蚂蝗叮住了的确很可怕,可是我们有我爹亲自研制的药酒,喝一口保管七彩蚂蝗不会叮你。”

刘星连点头,接过喝了一口,苦的他不由得吐了吐舌头,立马又还给了屠刚。

屠刚望着好笑,一路边走边跟刘星聊了起来。

“刚子,你爸不是说要请好几个猎人来吗?怎么就请赵麻子一个人来?”刘星问。

“兄弟,你不是不知道。”屠刚道:“我爸这几天都找了好几个屠家村的猎人,他们只要一听是去老虎崖,均都摇头打死都不去。”

“为什么?难道现今的猎人还怕老虎不成?”

“不是那么一回事。”屠刚小声道:“一是这茅草林的七彩蚂蝗这一关难过。二是屠家村猎人都改行了,枪法都不行了。三是都不相信我们屠家村的老虎崖还真的有老虎,所以都不来。”

刘星恍然大悟,连点头。

现如今屠家村的猎人要是靠打猎为生根本养活不了一家,所以大都到沿海的城市打工去了。生活也比较富裕,谁也不会没事瞎折腾去荒无人迹的老虎崖冒险的。

“至于这赵麻子。”屠刚小声在刘星耳边道:“他自己说,去年是被老虎将他养的一窝十多头即将出栏的肥猪给偷吃了,所以听见我爸这么要去老虎崖,他想杀老虎报仇来着。”

刘星一愣。

现今的老虎崖,荒草丛生,大量的野生物生活在那里,按道理老虎不愁吃的啊,再说了。。。老虎一次性能够连续吃十多头肥猪,这看似不符合逻辑啊!

看来。。。

这个赵麻子肯到老虎崖帮屠龙,绝对没有他说的那么简单,至少不是为了为肥猪报仇而上的老虎崖,刘星浓密的眉毛一皱,心里多了一丝防备。

刘星跟屠刚聊着聊着,突然前面的屠龙、赵麻子停了下来,手里电筒微弱的光芒齐齐照射在前面的道路上。

“发生了什么事情吗?”好奇的刘星也跟着将电筒照射在前面的道路上,这不照还好,一照之下,整个人的脸,就像天上的乌云,阴沉沉了下来。

只见在只有一人宽的山路上,一只体型足有上千斤的黑色鬃毛野猪,横躺在中间,在它皮糙肉厚的身上,密密麻麻的爬着不知道多少条七彩蚂蝗,正在美美的吸着血。

空气中。。。

弥漫着浓浓的血腥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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