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小葫芦拿过她手上的钱,点了点头,快步追了上去。
新好男人的标准
她看着这家空荡荡的店,小小的,带着点破旧,但却是她来到这个世界后唯一真真正正拥有的东西。这种感觉,竟然给她一种不真实的感觉,她是在做梦吗?刚刚才在为自己生计烦恼,现在却平白送了这么家饭馆,所谓的“踩到狗便便运”指的就是现在这个情况吧?
也不对哦,不是白送的,这家店值一个小二呢!要不是为了那个小葫芦的缘故,老掌柜也没那么痛快地把店转给她,不过算了,运气这种东西,是多多益善,她初来乍到,也不认识附近的人事物,有一个人在这儿帮她也是好的。
她伸了伸懒腰,走上楼去,找了个没人住的房间把包袱放好。又四处看看这里的客房,客房设在二楼,只有五间,大概是因为原先的主人打算关掉,所以其中三间三间已经被锁起来了。只剩下两间的门开着,走进去一看,布置得很朴素,是那种一看就知道是“客房”的模样。 一张床,一张桌子,配着两张椅子,一盏没有点燃的油灯。至于电视上看的那些什么茶几,华美的帘子,又或是什么宫灯,统统没有,两间客房完全是一模一样的布置。大概是老掌柜的想要整理吧,所以客房有些东西被翻出来整理,才整理到一半,剩下的静静地摆在房里,好似主人马上就会回来打扫似的。 那锁起来的三间客房大概已经打扫整理完了吧!——她的脑子里突然闪过这样的念头。想了想,又挽起了袖子,开始整理起被铺幔帐什么的,也算在小葫芦回来之前找点事情能够做。直到她把两个房间全收拾好,又到厨房柴房什么的转了一遍之后,小葫芦这才回来。
“掌柜,你要的东西买回来了。”小葫芦进了门,看着大厅没人,高声喊道。 “诶,我这就下来。”余容连门也没关,匆匆下楼,一张笑脸很是亲切,“你以后叫我。。。。。。老余吧!掌柜掌柜的好像是叫别人,我不习惯的,外人面前你叫我老板就行了。” 小葫芦点点头,没出声,对于眼前这个刚刚才说了自己是“十三岁”,却自称为“老余”的新东家没有一点微言。默默把手上的一个袋子放在大厅中央的饭桌上摊开,里面是一个又一个大小不一的布包。 “小葫芦,你几岁了?”余容也不急着看那些东西,而是重新打了一盘清水,洗干净手之后找了张凳子坐下,当然,她没忘记招呼小葫芦过来一起坐。
小葫芦看着她大大咧咧的动作,没说话,也没坐下。依然秉持着自己一贯的沉默寡言,对于新东家的话,是问一句答一句。“我今年二十了。”
“二十?”她震惊了。看着眼前这个没有青春痘没有雀斑,但看起来只有一米七左右,而且一脸稚气,好吧,其实就是“嫩”的“小”葫芦,她忍不住站起来,围着他转了一圈。 “你们这里。。。。。。二十岁的话,应该已经娶妻生子了吧?而且你的名字怎么叫‘小葫芦’呢?”太打击人了!害得她差点以为对方比自己还小!
“老掌柜救我的时候,我身上只带着一个葫芦,他就这么叫我了。”他依然微微低着头。 “哦。”余容觉得有点没趣,自己果然不适合交际,随便找个话题也能把事情变成这样,每个人都有故事,但别人的故事也不是自己该去挖掘的,谁晓得对方的故事是不是一个伤疤?她对掀开别人伤疤的事不感兴趣。“你住在这里吗?”
“我睡柴房。”
“把你的东西收拾好,到楼上住吧。刚好有两间房子,你一间我一间刚刚好。”又觉得自己刚刚才答应了大叔要保持住这家饭馆,现在当着人家老部下说要改这个改那个不太好,补充道,“以后咱们这儿不用开客房了,专门卖吃的好了。你知道的,我们这店本来就是卖吃的,没必要再弄什么客房,我也初来乍到,不怎么方便找新伙计,你我两个人在这儿,没必要开什么客房来麻烦下手了。” “现在,我们先把这里打扫干净,我才刚收拾了一点儿房间,吃完晚饭,好好休息,然后你明天一早带我去四处走走,熟悉下这里的情形,顺便买点东西回来,嗯,菜单也得改一遍。。。。。。” 她一时高兴过头,这才发现自己有多鲁莽,开饭馆也不是那么简单的,有很多东西要学要管,幸好这老掌柜的好心,留下小葫芦,要不然自己可要头痛了。。。。。。
其实,老掌柜你是故意把他留下的吧?摇摇头,反正想那么多也没有用,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反正她现在饿不死,慢慢倒腾着也没关系。她的运气果然还是一如既往地不错的。 又把包袱里的东西一一打开看过,确认无误之后再收拾好,直接就扔在柜台后面,然后开始她在这店子里的第一次正式的义务劳动。。。。。。
。。。。。。 好吧,其实大多数工作都是男士代劳,爬高爬低的清洗擦拭的活儿是小葫芦干的,不对,现在余容叫他“葫芦”了,嗯,是葫芦干的,摸地的活儿也是他干的(那时候没有拖地这玩意儿),搬运整理笨重东西的活儿也是他干的。。。。。。
她呢?只负责拿着一块破布,沾了沾水,仔仔细细地擦擦桌子椅子,又上楼把被铺拿下来洗干净(还是对方教她怎么用皂角洗干净),然后拿去晾干。仅此而已。对了,她还负责是不是去打打水,洗洗干净脏了的抹布。
。。。。。。 直到日落西山,他们终于把这里打扫得七七八八,之后余容又到厨房里开始观摩怎么点火掌火,并跟着自己新任并且是唯一的属下,小葫芦,不对,是葫芦同志学习独立一人去煮饭炒菜。
幸好这点上她的悟性一向不错。赶在快饿死前成功弄了一锅熟米饭和两道小菜填饱两人肚子。 嗯,今天的饭菜不错,米饭香软,颗粒饱满,软硬适中;鸡蛋喷香,煎得金黄,就是一开始没掌握好火候的大小,但作为第一次自己一个人烧柴火炒菜,只焦了一点点,实在是难得。青菜做的不错,新鲜无化肥的绿色食物,加上跟着以前在家里那位退休的五星级主厨学艺而弄出来的炒青菜,那叫一个新鲜清爽! 对了,还有刚刚煮过,只被老掌柜吃过几口的清蒸鱼和冷盘。早就已经凉了的鱼直接拿去蒸热了,虽然吃起来没刚才那么鲜嫩,但肥美不腻的鱼肉配着简单的酱汁,很是下饭。凉菜不用怎么弄,直接送饭,她只吃了点里面的菜,肉却没怎么吃。
也幸好刚刚弄这道凉菜的时候是走“精而淡雅”的路子,不然弄出一大堆,凭着他们老板伙计两个人,怎么可能吃得完这些饭菜呢?
难道是因为这是自己在这里能第一次安安稳稳吃顿饭所以那么畅快?难道是自己在这里能第一次不用一边吃饭一边担心有人跟自己去抢吃的所以那么畅快?难道是自己在这里能第一次不用人帮就可以煮好饭食犒劳自己的胃所以那么高兴?不管了,吃多点,反正现在不用考虑减肥,当然,英明神武的李小二上位之后就更不担心在以肥为美的唐朝里自己要为了大众的审美观而委屈自己了。。。。。。 当然,看起来很沉默很难以相处的葫芦兄在经过刚才打扫的时候把粗重活揽过去之后,再一次发挥了自己不为人知的体贴性质,把所有焦了的的菜给了自己吃,使得余容又一次感动了。
不得不感慨下,什么油嘴滑舌的花花公子果然是不上脚踏实地的老实男人这些真理果然是对的(这和吃饭有什么关系?)。瞧瞧,和那些衣冠楚楚拿着眼角看人的现代精英比起来,眼前这个低着头连话都不肯多一句的男人才叫绅士呀!
嗯,要记得给人家加工钱。。。。。。
当然,这些,正坐在余容童鞋面前低着头默默吃了两碗饭的葫芦兄是不会知道的,不然,或许他会舍得抬下头看几眼新老板(娘)。。。。。。
吃饭吃得非常尽兴的余容在饱餐过后看着葫芦他极其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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