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电请在欧洲养病的亲日派头子汪精卫回国,以便替代蒋介石。但宋子文、宋美龄、孔祥熙等反对“马上讨伐”。宋美龄召集黄埔军校学生代表说:“未明事实真相前,切勿遵加断定。遇事镇定,勿尚感情,”主张迅速与西安方面联系以确保蒋之安全。各地方实力派对西安事变的态度,有的支持、有的反对,局势十分混乱、紧张。
中国共产党面对何应钦的“出兵讨伐”,全国人民和爱国正义人士的呼声,张、杨对中国共产党的重托与厚望,意识到历史已把这付关系民族兴亡的重担放到了自己的肩上,形势迫切要求中共中央独立自主地迅速作出正确的决策。
西安事变爆发后,中共中央立即紧急商讨对策。根据张学良以及在西安的刘鼎等人来电的分析,毛泽东、周恩来等人一致肯定西安事变的积极意义,决定采取有效步骤,予以全力支持,并复电张学良,提议即将东北军主力调集西安、平凉一线,第17路军主力调集西安、潼关一线,表示红军决不进占寸土,另告恩来拟到张处协商大计。与此同时,军委主席团向全军宣布加紧准备,待命行动。12月13日,毛泽东、周恩来复电张学良:目前西北任务应“重兵置于潼关、凤翔、平凉,潼关尤要”;“号召西安及西北民众起来拥护义举,对全国亦然”;“胡、曾、关等军向南压迫时,红军决从其侧后配合兄部坚决消灭之”;“恩来拟来西安与兄协商尔后大计,拟请派飞机赴延安来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文献和研究》(1986年汇编本),人民出版社,第132页。'
当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召开扩大会议,张闻天在会议上的发言中指出,张学良这次行动是开始揭破民族妥协派的行动,向着全国性的抗日方向发展。对妥协派应尽量争取与分化、孤立,但不采取与南京对立方针,尽量争取南京正统,联合非蒋系队伍,把抗日作为最高旗帜,把局部的抗日统一战线,转到全国性的抗日统一战线。'《党的文献》1988年第3期,第2~3页。'
12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再次召开扩大会议,讨论对西安事变的方针,毛泽东根据对内战与抗日两种前途的分析和会议讨论的意见,进一步确定与完善了中共中央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方针。中共中央指出:西安事变的性质,“是中国一部分民族资产阶级的代表,也是国民党中的实力派之一部,不满意南京政府的对日政策,要求立刻停止‘剿共’,停止一切内战,一致抗日,并接受了共产党抗日主张的结果。”它的意义乃“是为了要抗日救国而产生的,是要以西北的抗日统一战线去推动全国抗日统一战线的开始。”'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0。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5年版,第110~111页。'
中共中央清楚地指出了事变发展的两种前途,一是“使内战爆发”,“这一前途,是日德意国际侵略阵线,特别是日本及中国亲日派所欢迎的”;一是结束内战,实现一致抗日,“这一前途,是国际和平阵线,全国人民,全国一切愿意抗日救国的各党各派各界各军所竭诚拥护并要使之实现的。”中国共产党的基本方针,就是为实现第二种前途而努力,“坚持停止一切内战一致抗日的组织者与领导者的立场,反对新的内战,主张南京与西安间在团结抗日的基础上,和平解决。”'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0,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5年版,第111页。'
12月18日,中共中央致电国民党中央:“蒋介石在此次被幽,完全是因为蒋氏不肯接受抗日主张,不肯放弃攘外必先安内的错误政策所致。”“贵党果欲援救蒋氏,则决非调集大军讨伐张、杨所能奏效,……为国家民族计,为蒋氏个人计,贵党必须毅然决然立刻实行下列处置:
(一)召集全国各党、各派、各界、各军的抗日救国代表大会,决定对日抗战,组织国防政府、抗日联军;
(二)将讨伐张、杨与进攻红军的中央军,全部增援晋绥前线,承认红军、东北军及十七路军的抗日要求;
(三)停止一切内战,一致抗战;
(四)开放人民抗日救国运动,实行言论、集会、结社的民主权利,释放一切政治犯及上海爱国领袖;
(五)实现孙中山先生的三大政策。
本党相信,如贵党能实现上项全国人民的迫切要求,不但国家民族从此得救,即蒋氏的安全自由当亦不成问题。”'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文件选编》(中册),档案出版社。1985年版,第322页。'
12月19日,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及中共中央再次就西安事变向国民党政府发出通电,强调“目前大势,非抗日无以图存,非团结无以救国,坚持内战,无非自速其亡!”建议:
“(一)双方军队暂以潼关为界,南京军队勿向潼关进攻,西安抗日军亦暂止陕甘境内,听候和平会议解决。
(二)由南京立即召集和平会议,除南京西安各派代表外,并通知全国务党、各派、各界、各军选派代表参加。本党本政府亦准备派代表参加。
(三)在和平会议前,由各党、各派、各界、各军先提抗日救亡草案,并讨论蒋介石先生处置问题,但基本纲领,应是团结全国,反对一切内战,一致抗日。
(四)会议地址暂定在南京。”'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0,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5年版,第113~114页。'
敦促南京政府下决心,接受张、杨主张,停止正在发动的内战。
12月21日,毛泽东又电告在南京的谈判代表潘汉年,要他向陈立夫提出下列要求:吸收抗日运动的领袖人物加入南京政府,排斥亲日派;停止军事行动,承认西安的地位;停止“剿共”政策,并与红军联合抗日;保障民主权利,与同情中国抗日运动的国家建立合作关系;在上述条件有相当保证时,劝告西安恢复蒋介石的自由,并赞助他团结全国一致对日。同时,又电告周恩来派人到国民党在西北的黄埔系高级将领处,揭露何应钦与日本勾结害蒋的阴谋,以及红军愿与谈判,恢复蒋介石自由的条件。
中共中央在和平解决事变的方针指导下,对于蒋介石个人的处置问题上则有个发展过程。开始时,苏区有人要求把蒋介石“交付给人民审判”。在12月13日,中共中央召开的政治局常委扩大会上,也有人主张“审蒋”。
12月15日,红军领导人在致国民党和南京政府的电中也提出:“罢免蒋氏,支付国人裁判。”但是,中共中央根据事变的发展,特别是何应钦等想借机发动内战,取蒋而代之,必须修正“审蒋”提法,以击破亲日派的阴谋,压迫和争取亲英美派接受停止内战、共同抗日的建议。而且当周恩来于17日到西安了解各方面情况后,首先提出“保蒋安全”的方针。次日,即电中共中央:“为缓和蒋系进兵,便我集中,分化南京内部,推广全国运动,在策略上答应保蒋安全是可以的,但声明如南京进兵挑起内战,则蒋安全无望。”中共中央同意周恩来的意见,并已反映在12月18日致国民党中央的电文中。
在此期间,共产国际从接到中共中央12月12日报告起,直至12月15日未作出任何表示。
16日发来一电,因电码差错无从译出。
18日,中共中央又发电给共产国际请“即检查重发”,延至20日才算收到16日季米特洛夫总书记的来电,内称:针对你们的来电,建议你们采取如下立场:
一、张学良的行动,无论其动机如何,客观上只能有损于中国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力量的团结,并鼓励日本的侵略。
二、既然事变已经发生,中国共产党应考虑以上情况,并坚决主张在以下基础上和平解决事变。
1、通过吸收抗日运动的若干代表及拥护中国完整、独立的人士参加政府的方式改组政府;
2、保证中国人民的民主权利;
3、停止围剿红军的政策,并在反对日本侵略的斗争中与红军合作;
4、同那些同情中国人民抵抗日本帝国主义进攻中国的国家合作。'《共产国际执委会1936年文件集》。'
由此可以看出,共产国际在责难西安事变的同时,提出了和平解决事变的一些有参考价值的措施。但是,早在共产国际来电以前,中共中央从事变一开始就抓住了事件的本质,肯定了它进步和积极的意义,立即采取了支持事变和平解决的重大和有力措施,并根据事件的发展情况,修正和充实了原定决策。
在短短的几天中,中共中央就根据既定的“逼蒋抗日”和“联蒋抗日”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策略,制订和完善了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一整套正确方针和政策,这不但说明共产党人以民族大义为重的伟大政治胸怀,而且也充分证明了中国共产党在政治上的成熟。
三、蒋介石接受六项条件,西安事变和平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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