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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部分(第1页)

“大家都瘦了。”十一倾身在他唇边亲一下,笑,“好久前说要带你去个好玩的地方,一直没去成,不如这周末去吧。”

“下雪怎么去!”三七恼。

“一年四季不同景色,下雪了也好玩的。到时候把工作室的同学、闵予言和四哥他们都叫上,人多了更有意思。”

“还有叶加和展允。他们明天回来了。”三七说。他和十一一样,对情人间的浪漫与甜蜜完全没有感觉,从没深沉彻底的考虑过彼此间的关系,更没想过多了一层亲密后应该改变什么,生活一直都是这么过的,以前和将来唯一的差别是,以前只有彼此。如今,同学、朋友和家人都必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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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日傍晚,十一把乐不思蜀的罗伊送上飞机,回到家不久,便迎来了两位稀客——拎着行李的叶加与展允。

叶加离开几个月,精神气色极佳,活力十足的模样像二十啷当的大孩子,显然,离家在外的日子他过得如鱼得水。而展允则比当年多了几分成熟稳重,也许是因为有佛罗伦萨浓郁的文艺氛围滋养以及从事的教育工作,他的言行举止中自然而然的透出几分优雅与文艺,极赏心悦目。

十一给了展允一个热情的意式拥抱,自作主张的把他的行李拿到客房,强迫他住下。

展允对他偶尔的野蛮依然纵容,笑笑便默认了,转对叶加道:“今晚我就住这儿吧,太久没见十一了,想跟他聊聊,明天再去看望我父母,工作方面的事过些日子再说。”(非#凡*txt)

“你看着办吧。”叶加不以为意,在屋里四处转悠。等十一跑下楼了,便要告辞回家,登机前曾给家人打过电话,这会儿都等着他吃饭呢。

十一也不挽留,送他到小区门口便返回,半途碰上下班回来的三七,摇摇手让他先走,自己跟在车后小跑回家。

晚上,三七一同到餐厅吃饭,顺便聊聊各自的生活与将来的打算。

第二天上午,十一抽空陪展允去郊区看望他父母,这才知道,原来他还有个才上高中的弟弟,面貌与他极其相似,,性格温和谦逊,很讨人喜欢,唯一遗憾的是,也许是因为这孩子与展允相处的时间过于有限,以至于他对他尊敬有余而亲近不足,不过展允似乎没放在心上,反正以后有的是时间,足够让他真正接受他的。

吃过饭准备离开时,展家俩老情不自禁都红了眼眶,拉着展允的手不厌其烦的叮嘱,又拉着十一的手连连道谢,他们早以前就知道,这孩子对展允有恩,要不是他,展允也不会有今天。

回程途中,十一说:“你父母很爱你。”

“是的。”展允笑,“人总是在认为自己已经一无所有的时候才发现,其实不然,我们还有父母亲宽容的爱护。现在一想起少年时期对他们的叮咛烦不胜烦、甚至想抹杀他们的存在时,就觉得上天待我不薄,毕竟它在让我失去之后还能重新拥有,我感激它,更感激我的父母。”

十一抿唇笑了笑。经过市政广场,他停下车,和展允一起进长青画廊参观一番,出来后对依旧灰蒙蒙的天空深深凝视了片刻,说道:“我有个画感很出色的同学,以前他曾说过,传统与前卫之前,他总能找到一个平衡点或者黄金分割点,使画面既能天与行空,又能让观者有迹可寻。七的画你看过吧,他们两人最大的区别在于,七的思想里没有传统与前卫之分,只有色彩与点线面,他总能让它们组合成惊心动魄的内容。”

“我对艺术了解得不够深,不过对三七的画倒是非常的喜欢,他的教授对他的评价也很高。你怎么突然想起这个?画廊里有你同学的画?”展允疑问。

“那倒不是。”十一忽然笑得极开心,“我只是想说,在某些方面,七十个天使的天才。”

“回头我代你转告。”展允揶揄。“时间不早了,不是说要去学校拿灯给叶加么?快走吧。”

办妥了好几件琐事,眨眼又是一个昏昼。周六一大早,十一便带着三七及叶加等人去了离郊区有五十多公里的小小的古镇玩,乐不思蜀。

晚上回到家,十一从书柜底层拿出一个精致的包装盒,打开递给三七。

三七小心取出里面静躺的精美绝伦的小风筝。风筝面是用七八个月小牛的牛皮制成的,呈半透明状,皮面上用特殊色料绘上了栩栩如生的羽毛,整只筝如活物,似欲腾空而起。

“今年三月份的时候伍老头带我们到小坡镇郊的黄土坡捣教学用的粘土,当时见很多孩子在坡上放风筝,那些风筝不同于市场上卖的那种粗陋普通,光筝面上手绘的各种吉祥物就很别具一格。伍老头说那些风筝都是这里的人制作的,不关注民俗的人大概不知道,那一带有许多手艺一流的制筝师傅,他们精心制作的风筝几乎都是被爱好者收藏的工艺品,极其贵重。这只工艺筝就是那儿一个很有名的老师傅做的,我回岛前两天伍老头送给我了。”

“伍休倒真是个有意思的人。”

“是啊。他闲时总喜欢在民间转悠,家里收藏了不少好东西,光各种各样的工艺筝就有十来只了。他很喜欢风筝,不过自己不放,就爱站得高高的看别人放。”十一笑笑,蹲到他跟前,“等到三月,我们再去吧,挺有意思。”

三七圆睁着眼睛点点头,极是乖巧。

“这只送给你了。”十一赖笑:“亲一下。”

三七把盒子放到桌上,把他推倒在地毯上,跨坐到他腰间,狠狠的吻上去。

热烈的动作立即勾起无边的欲念,唇齿相濡的同时,衣物件件脱离躯体,赤裸裸的透着刻骨的情致。十一翻身压上,细细亲吻他洁净的肌肤,那上面还残留着淡淡的硫磺味,很暖和的感觉。他用唇舌弄那昂立的漂亮东西,听他毫不掩饰的放肆呻吟,那声音掺和着让人血液奔腾的色情。他缓慢的开拓了自己的领地,把自己髋下的小家伙埋进温暖的地方,短促的哼了声,开始挖掘快乐。(非&&凡^^txt)

高潮时引颈轻叫、红润的面色、风情潋滟的眼波,十一钟爱他此时秾丽的模样,支起身望着他念:黑暗寂静的夜里,你看见什么?小溪说,我看见了水里嬉戏的蜉蝣。大叔说,我看见了雀鸟隐藏的翅膀。我说,我看见了一个漂亮的孩子,他就倚在我身上,闭着眼安静的微笑。

三七轻笑,把脸埋进枕间,手却霸道的将他的脑袋搂向颈窝,他身上有他所熟悉依恋的味道,能让他心里安恬下祥和,他承载着他生命中所有幸福与欢乐。

记得上次不告而别回到佛罗伦萨后,他表面上平静无波,心里却无一刻安宁,那晚他和威利在酒吧里,他颠三倒四的向那位一直被他所信任与尊敬的老师倾诉一些自己成长的琐事,以及自己的矛盾与不安。威利耐心的听完后,只问他:那个孩子是你爱人?

爱人“他愣了许久,失笑。

那两个字怎能概括他和十一的关系?他们不算是爱人,他们的关系如同叶子长在树上、种子在土里发芽、鱼儿在水里生活,是自然的相依相融。

他是他重如生命的最宝贵的人——

花璃和三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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