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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部分(第2页)

他脑子里总有一些古怪的形容词。

一首歌反复地听了几十遍,车程也行过一半了,耳朵有些麻,他摘下耳麦,拿出笔记本开始写东西,车身晃了一下,笔尖在纸上狠狠的划了一道线,他皱眉嫌弃的盯了两眼,把笔尾的卡通狗拔下,细心的把线条擦干净,然后又继续写。

“这笔哪儿买的,真可爱。”妇女试探的问了句,脸上带着笑。

“我自己做的。”木瑟吧狗头铅笔举起来扬了扬,并特别解释:“我喜欢笔头重些,有压力,写字比较顺。”

——他坚持认为字写得好不好,跟笔有莫大的关系,如果有人说他的字像枯枝般扭曲干瘦,那一定是因为那支笔不合他的手,现在合他手的笔真的太少了,他是跟人抱怨,即使是自己做的笔,也经常不合手。

“呵,我说呢,”妇女又笑,“刚还想买一支回去给我小孩儿呢,笔好看了可能就爱写作业了。”

木瑟犹豫了几分钟,依依不舍的把笔送给他,妇女忙欣喜不已的道谢,他笑了笑,又从包里掏出一只鸡头笔,一看妇女眼睛又亮了,忙低下头佯装写字:我的爱赤裸裸,我的爱赤裸裸,我的爱赤裸裸……

他囧了,拔下鸡头又把字一个个的擦干净,绞尽脑汁了半晌,重新下笔。

中午太阳正烈时,车在一个偏僻的山村附近的站台停下了,妇女拿着大大的面粉袋下车,顺口叫木瑟去家里坐坐。

木瑟往窗外望了望,青山绿林红砖红瓦的别有一番天然去雕饰的风味,迟疑不决了五分钟,他拿上包匆匆忙忙下车,追上妇女,问她这附近是否有旅馆和饭店之类的地方。

妇女往前方一指:前面一里外有个小镇,镇上有旅馆。

木瑟谢过,赶紧又跑上车,到靠近小镇那站时义无反顾的下车了,坐在站台的棚子下等车子重新开动离去,他才欣喜的踏上铁轨,踩着一条条横轨慢悠悠的往前走,把卷到肘关节的衬衫衣袖放下,张开双臂做自由飞翔状,口中大声嘶吼:莫非你是正在告诉我,爱我一无所有,爱我一无所有,噢噢噢噢……

豪情万丈,不吼不快啊!

忽然,两声“嘻嘻”的清笑声从身后传来,木瑟牌唱机自动卡带了,他僵硬的转过头,身后不知何时跟了个背书包的小男孩,七八岁左右,黑瘦的小脸,笑起来会露出一口细白的牙齿,想朵小太阳花般。

“笑什么?”他故意板起脸,一步步退到他跟前,蹲下就捉住的细瘦的手臂,从喉咙里挤出机械声:“嗯?不想活了,我要吃了你,吸干血,咬光肉,剩下一堆森森白骨。”

“你吃人?”小孩儿吃惊的想挣开,奈何力气太小,急得眼泪都要出来了,眼见着怪叔叔呆滞的脸越凑越近,他放开喉咙狂喊:救命啊——妖怪要吃人啦——谁快来救我啊——

木瑟囧了,讨好的露出了个自以为完美的微笑,放软声音道:“别叫了,跟你开玩笑的,我跟你一样是正常人。”

你不是。小孩儿防备的眼神如是说,低下头不敢看他,声如蚊讷道:“你放开我,我要回家了。”

“你家在哪儿啊?你刚从哪里冒出来的?”木瑟起身,牵他小手一起往前走,又从包里摸出鸡头笔给他。

小孩儿立即把妖怪抛诸脑后,高兴的举着笔左看右看,把鸡头指向左后方的一条小道口,告诉他学校在那边,每天放学了自己都会经过小道回家;又指向左前方不远的村子,告诉他家在那儿。

于是,木瑟充当了一次护花骨朵的使者,把小孩送到家门口,刚放开他的手,一条土黄狗从屋里冲出来,绕着外来者狂转狂吠,胆小的外来者吓得丝毫不敢动弹,僵化着等它安静下来。

“红旗,回来。”屋里传来清亮的嗓音,随着,一个十五六岁的单薄少年走了出来,望了木瑟一眼,先叫小孩儿进屋吃饭,然后问他是干什么的。

“叔叔跟我回来的,他还送我笔。”已进屋的小孩儿又退回来,并把证据举高给少年看。

“不是叫你放学了别在路上玩么?”少年睨他一眼,轻斥,“更不可以随便跟陌生人说话,要是碰到坏人怎么办?”

小孩儿耷拉下脑袋,嘟着嘴咕哝:对不起嘛,以后不会了。

热烈的阳光、破旧的土屋,可爱的少年和孩子,真是副美妙的画面。木瑟取出相机,边续拍了几张相片,然后笑容可掬的跟小孩儿和少年挥手再见。

再见啊小可爱。

木瑟再睡会儿 08

健康能给人带来快乐的心情,但从天生的生理结构上,它还得以从一个人的感受性和体力、肌肉力量的关系中找依据,感受性不正常就会导致精神失去平衡,会周期性的奔放纵情,随之有规律的出现颓丧消沉心理。

木瑟很疲,体力一般,没有肌肉,若在他身体健康时,他的心情基本上是有起有伏,自然的平衡的发展。可这会儿,在洛水城吃喝玩乐了三天,上帝终于要惩罚他的纵情声色了。

没错,他病了。

病,是个值得研究的东西。首先,她作为一个名词,充分表现了其对人身体上即将或者已经造成的危害与折磨;其实,它作为一个动词,已经对人心理上造成压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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