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着顾钧成的意思,跟文家那些人有什么可客气的?
但林清屏不。
林清屏要争这口气,决不能被文家的人小瞧了!
要依着林清屏,她是想要亲自陪着去的,但是,志远没让。
“我自己去就可以!你和我爸去外面玩一玩。”志远一大早起来,就被林清屏折腾着试衣服,最终选了这套。
搭出来的三套,林清屏最中意的就是这套。
小中山装款式的呢子大衣,围了个围巾,脚上穿的黑色靴子。
很是帅气!
林清屏还给他手腕上带了个手表。
“这手表什么时候买的?”顾钧成也看不出这手表的价值。
林清屏道,“武天娇送给他的,他平时不喜欢戴。”说完,收拾了一些便携的东西,让志远等会带着走。
文家人中午前准时来接的他。
还是只来了两位老的,策略跟上次一样,怕林清屏反悔,万一冲突起来,不敢动他们老的。
林清屏既然答应的事,是不可能反悔的,只是比较焦虑而已。
比如,志远跟两位老的走之后,她就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没有停下的时候,顾钧成跟她说千道万,志远不会不回来,她没看到志远回家的那一刻是不会消停的。
文家。
文家一大家子都住在胡同里。
是大杂院,陈旧,好些地方都坏了,大杂院公共区域也乱得很,堆满了东西,几乎找不到落脚的地方。
文家人知道志远今天要来,都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因为始终存了要把志远要回来的心,所以,肯定要表现得自己家比林清屏家里好。
一家子都把最好的衣服穿上了。
饭桌上也摆上了好菜,有蹄髈、烤鸭、羊肉。
至于他们住的大杂院……
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好,在首都最中心的位置,虽然乱了些,但比林清屏住的地儿位置好,而且,林清屏那房子,虽然宽敞,他们又不是本地人,是租吧?
虽然他们的大杂院也不属于他们自己,但在房地产还没有发展起来的这个时候,他们觉得自己打小就住这里了,那就是他们的。
如此,文晓把最后一道菜——白切鸡端上来,忐忑地问,“这些够了吗?”
“够了!”文晓嫂子还没见过志远和林清屏,“他们家不是乡下的吗?一个月能吃上一回肉不?这,还有这烤鸭,只怕他们这辈子都没吃过!”
文晓叹道,“那也未必,部队吃肉还是吃得上的。”
“那也是乡下人!能有我们首都的日子好?见识多?”文晓大嫂子也道,“乡下人我还不知道吗?穿得灰头土脸的,那叫一个土气!”
文晓摇摇头,“也不是,他们家穿得倒是很整齐。”
“嗨!你真是想多了。”文家老大道,“你家不是还有个港城的吗?到时候把好东西拿出来给他见见世面,他小孩子不懂什么世面的话,就带他去百货大楼转转,让他开开眼界。”
文晓点了点头。
她二哥也跟着附和,“就去首都百货,不是开了个什么清茶的甜品店吗?给他长长见识,小孩子哪有不爱吃甜点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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