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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重商业(第2页)

“放行。”

……

回到狂狼部落,老狼等人已经得知消息,提前准备酒肉迎接胜利者的归来。

只靠数千人就能打败血狮部落的五万人,如此战绩,在神弃之地是闻所未闻的。

大帐内一派欢声笑语。

这件事很快就会传遍平原,狂狼部落将名声大噪,甚至成为平原上的第一部落。

黑虎部落和战熊部落的将军们纷纷举杯。

“赵英雄!你是天上的太阳,平原上的勇士!请饮下这杯酒,我等当奉英雄为主,再无怀疑!”

听完这句话,赵破虏知道自己的位置稳了。

就是说,昨夜一战之前,甚至在弄死血狮纳库之前,这些人还想着给自己另谋出路的。

的确,与血狮部落为敌,他们是不敢想象的。

赵破虏心领的喝了一大杯:“大家同饮。”

所有人都很高兴,大帐之内也没女人,就老狼一人闷闷不乐。

“老狼,你怎么了?”

“贤婿,你为何要放了那些人呢,他们既然已经打算要报仇,就该当场射死啊。”

其余人似乎心思相同,都等着看赵破虏如何作答。

他们不理解也在常理之中,此地被称为蛮荒之地,大乾人都说,神弃之地的人不开教化,跟野兽一样。

而赵破虏此刻内心的真实想法,也只有沈行君这样的人才猜得到。

赵破虏放下酒杯,一笑而过。

“各位,我不灭血狮那些人,原因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消灭他们会引起其他各个部落的忌惮。”

“忌惮?”

“唔。我们已经走到了这一步,不久会席卷整个平原,如果击败谁就杀光,那么还有哪个部落会真心归顺呢?”

杀人是不假,但需要审时度势。

杀纳库是因为此人必须死,他是首脑,除掉他之后,血狮部落会为了争夺首领的位置而自顾不暇。

这段时间腾出来,就可以让赵破虏厉兵秣马,还能积攒财富。

今天他想说的,就是发展商业。

“不提血狮部落的事了,咱们部族总人数超过二十八万,要人尽其才。”

“赵英雄,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在下听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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