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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2章 蝇营狗苟驱去复返(第2页)

属于这两者之间的哪一类,目前来说是看不出来的。

或许可信吧,比如在别人谈话的时候,实在没把注意力放在这上面。

而与他对话的人为了接下来的笑话而没告诉他这是有可能并且可信的。

不可信的地方在于,林凡没有说明父亲究竟做了什么而导致他出神到没注意自己背后的酒杯人喝光了。

作为一个孩子而言,这线索情报的语气与对他父亲的观察这一点,稍微有点成熟了。

这有可能是两方面的原因,一是这是成人后写的,以成人的角度,来描写孩子的心理多多少少会显得有些与孩子不太相称。

二是有可能他的家庭致使他的早熟。

父亲的孩子气,让他不得不担任起监督父亲的责任。

而情报中也有说明“母亲对林凡是相信的”这就说明。

他的家庭因素以及父亲某些方面的孩子气,让他不得不早熟。

作为“好酒”这一重要人物性格,如果一开始就放在前面的话。

很容易使慕怀忽略掉存在于父亲身上的其他性格。

以“死亡”为开头的话,也能先将父亲的其他性格写出来。

用这些性格来衬托“好酒”这一件事,使得这一性格在人物身上有一个鲜明的对比。

伤口和流血可能是为了突出父亲的失误以及照看不周。

如果整个线索只有呕吐,

那么在母亲看来或许只是“让儿子也喝酒”这一个因素。

但在不明真相的母亲看来,父亲的不负责任不仅是让自己的儿子喝了酒,还让他受了伤。

这让母亲的愤怒变本加厉。至于为什么是头。

可能是因为头部是人体比较重要的部分,喝多了伤到心脏可能有点不太合适。

委托人说法的意思大概就是每个委托人之间鲜明的性格。

比如母亲对丈夫的寄托,以及母亲对家庭的照料。

父亲的各种复杂的性格,儿子对母亲的依顺以及对父亲的批判。

委托人的性格从一开始就通过一些事迹向林凡展露出来。

委托人在某些环境下所做的事情,是他们本身应该做的事。

通过这些因素,委托人性格贴切统一,这个委托人便被说法出来了。

安妮说出不要他的前提时,托马斯在那七个人中选择了安妮,这种选择可以说是带有很强的报复性。

线索后半段的时候,林凡在委托任务中明说了,选择出一个姑娘便是跟她结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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