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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第1页)

我连贝西小姐住哪儿也不知道,所以就给皮果提写了封长信,不经意样地问她可记得那地方。我借故说我听说有这么一位女士,住在某个什么地方(我随便编了个地名),所以我想知道是否确实。在那信里,我还告诉皮果提说我因非常特殊的理由需半个几尼,并说如果她能借给我半个几尼,到我能还的时候再还,我将对她感激万分,我以后会把需要这钱的理由告诉她。

不久就收到了皮果提的回信,和往常一样充满了忠诚和爱心。她随信附上半几尼(恐怕她花了不少气力才克服重重困难,从巴吉斯的箱子里弄出这笔钱呢),并告诉我贝西小姐住在多佛附近,不过她也不能肯定是就住在多佛当地,还是在海斯,沙门,或弗克斯通。我们工友中的一个人在我向他打听这些地方时,竟说这些地方都在一起,我认为这于我的目的已够了,决定那个周末就动身。

我是个诚实的小人儿,不愿离开默德斯通·格林伯公司而留下一个有污迹的印象,所以我认为我必须等到星期六晚上才能走;而且我刚来时预支了一星期薪水,所以我决定不在往日领工钱的时候去帐房。为了后一个特殊理由,我借了半几尼,这样我就不乏旅行所需费用了。于是,星期六天黑时,我们都在批发店里等着领工钱,我握住米克·沃克尔的手,请他在轮到他领钱时告诉奎宁先生我去把箱子搬往提普家了;然后我对白粉·土豆道了最后一次再见,便跑走了。

我的箱子放在河对面的住处。在一张我们钉在桶上的地址卡上我写上了:大卫少爷,留在多佛马车票房,待领。”我把这卡边放在口袋里,准备把箱子拿下来后拴到上面去。我一面朝住处走,一面四下张望,想找到一个帮我把箱子送到票房去的人。

一个腿很长的年轻人带着一辆很小的空驴车,他站在黑弗莱尔路的尖塔附近。我走过时,眼光和他的相遇,他把我叫做“小痞子”,还希望我“认清他以后好作证”,无疑,这是说我瞪他了。我停下来向他解释,说我并没这么做,我不过是不能肯定他会不会愿意干一件活。

“哈(啥)活?”那长腿青年说。

“运一只箱子,”我答道。

“哈箱子?”那长腿青年说。

我告诉他是我的箱子,就在那边街上,我要他把它运到多佛马车票房,运费是六便士。

“六便士就帮你干呢!”那长腿青年说罢就上了车——不过是架在车轮上的一个大木托盘——驴子拖着那车咕隆隆跑了起来,那速度我要使劲跑才可以跟上。

这年轻人的态度带着挑衅的意味,尤其他对我说话时嚼草的样子让我不喜欢;可价钱已讲好,我就把他带到我马上要离开的房间,我们一起把箱子搬了下来。现在,我不愿意把那卡片拴上去,因为我怕那房东家的什么人会对我的举止起疑心而把我扣留下来;于是我对那青年说,请他到了最高法院监狱的高墙外时就停一分钟。我话音刚落,他就赶车咕隆隆跑将起来,那架势像是他、我的箱子、那车还有那驴都发了疯一样。我跟在他后面跑着,喊着,等到预定地方赶到他身边时,我气都透不过来了。

因为太兴奋又太紧张,我在掏卡片时,把那半几尼也从口袋里翻出来了。为了不弄丢它,我就把它含到嘴里;虽说我的手抖得好厉害,但还是把那卡片如我心意地拴好了。就在这时,我觉得那长腿青年朝我下巴上重重拍了一记,就见那半几尼从我嘴里飞到了他手上。

“什么!”那青年抓住我衣领,凶狠狠地龇牙裂嘴道。“是犯了事吧,是不是?想跑掉,是不是?去派出所去,你这个小坏蛋,去派出所去!”

“把钱还给我,行不行?”我万分恐慌地说,“别管我的事。”

“去派出所去!”那青年人道,“你一定要去派出所证明这事!”

“把我的箱子和钱还给我,”我哭着叫道。

那青年仍然说:“去派出所去!”他还很粗暴地把我往那头驴那儿逼,仿佛那畜生和警官有什么相似之处;后来他改变了主意,跳上车,坐到我的箱子上,嘟嘟念叨说要一直赶到派出所去,就比先前更加起劲地咕隆隆飞快地走远了。

我尽一切力跟在后面追,可我没力气叫了,即使有那会儿我也没胆量喊。我追了半英里路,其间至少有二十次,我几乎被车碾到轮子下。我时而看不见他,时而看见他,时而看不见他,时而遭到鞭子抽打,时而被叫骂,时而陷到泥里,时而爬起来,时而撞到什么人怀里,时而撞到一根柱子上。后来,由于生怕这时或许半个伦敦城都在出动捉拿我,我只得又惊又气地眼睁睁看着那青年带着我的箱子和钱去他要去的地方去了;我就一面喘着气,一面呜咽着,但我并没停下脚步,我朝格林威治走去,我知道那地方就在去多佛的大路上;我所带着的从这世界上所得的并不比我出生时带到这世界上的多什么(就在我出生那天晚上,我的出生给我姨奶奶带来了那么多不快),走向我姨奶奶贝西小姐的隐居之地。

第十三章 我决心走下去

我不去追那个赶驴车的青年而朝格林威治进发时,说不准我有过一路跑到那儿去的念头。如果我有过那种念头,我也很快会就从这样昏头昏脑中清醒过来,因为我在肯特大路上的一排房子前停了下来。房前有个水池,池中央有个傻呼呼的大雕像,那傻瓜正在吹一个干贝壳。我坐在那儿的门前台阶上,由于我先前的努力已使我筋疲力尽,我几乎连为我那已失去的箱子和半几尼而哭的气力也没有了。

这时,天色已黑;我坐在那儿休息时,听到钟敲响了十点钟。好在那是个夏夜,天气也很好。我喘过气来,再不觉得嗓子眼发紧发干了,就站起来又往前走。尽管意气消沉,我也没有回头的念头。就算在这肯特大路上下一场瑞士的大雪,我也认定我是不会想回去的。

但是我的现有资金只有三便士(我此刻仍相信我至今都弄不清我怎么居然在星期六还能剩下这么三个便士在口袋里),这一现状并不因为我继续前行便不令我苦恼。我开始想象,在一两天内,我的尸体在什么围篱下被人发现了,于是成为报纸的一条新闻。我吃力地但仍尽可能快地往前走,一直来到一个小店才停下。小店那儿写明收购男女服装,高价收购破布、骨头和厨房用品。店主没穿外衣,坐在门口吸烟;由于从低低的天花板上垂下不少上衣和长裤,店里又只有两只点燃的蜡烛把这些东西幽幽照出来,我便把他那模样想象得像一个一心要报仇雪恨的人那样,一旦把所有的仇人都吊死,就洋洋自得了。

在最近从米考伯先生和太太那里得到的经验提醒了我,也许眼下有办法救急。我走到附近一条小巷,脱下背心,叠好挟在胳臂下;然后我来到店门口。“对不起,先生,”我说,“我要把它卖个公平的价钱。”

多罗毕先生——至少,这多罗毕是这店的字号——拿起背心,把烟斗的斗朝下靠在门柱上,领我进了店,用手指掐过烛芯后,再在柜台上摊开那背心打量,又把它举起来对着光照照,并打量片刻,最后才说:

“喏,就这么件小背心,你要卖个什么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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