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哼!”陌生人说,“这是我的姓氏。”
“密考伯先生,”奎宁先生说,“和默德斯通先生相识。他给我们拉生意,只要他拉到了客户,我们就付他佣金,他收到了默德斯通先生请他替你安排住处的信,并愿意收你当他的房客。”
“我的地址是,”米考伯先生说,“都会路,温泽巷。我——简言之,”米考伯先生又一度迸发出勇气说,但还是用那种上流人的神态——“我就住在那里。”
我向他鞠了一躬。
“依我之见,”米考伯先生说,“你在这大都市的见闻尚不甚广泛,要穿过这现代巴比伦的迷宫时都会路——简言之,”米考伯先生又一次迸发出勇气说,“你可能会迷失方向——我很高兴今晚来这里,用最近的路线的知识将你武装起来。”
我真心真意地谢了他。因为他竟愿意费神,真是太热诚了。
“几点,”米考伯先生说,“我可以——”
“八点左右。”奎宁先生说。
“大约八点,”米考伯先生说,“再见,奎宁先生。我不再打扰了。”
于是,他戴上帽,夹着手杖,身子挺得笔直地走了出去,哼着曲子离开了帐房。
就这样,我正式被奎宁先生雇在默德斯通·格林伯公司的批发店里做我力所能及的事,薪水嘛,我想是一星期六先令吧。我记不清是六先令还是七先令了。在这一点上我不能确定,我倾向于是六先令;先是六先令,后来是七先令。他立刻付了我一星期的(我相信是他从自己口袋里掏的),我又从中拿出六便士给白粉,请他晚上帮我把那箱子拿到温泽巷去——箱子虽说不重,仍不是我那时的力气所能扛起的。我又为我的午饭付了六便士,那由一张肉饼和街头水龙头的饮水组成。我还在街上散步了一会,把规定用来吃那顿饭的一个小时打发掉了。
晚上,到了约定的时间,米考伯先生又来了。我洗了手和脸,以示对他的那种派头的敬意,然后我们一起朝我们的住宅走(我想,这时我也该这么说了)。一路上,米考伯先生把街名、拐弯住房屋式样都教我记住,这样明天早上我就不会费事地找到回去的路了。
到了他在温泽巷的住宅后(我看出,这住宅也和他一样寒酸,也和他一样尽可能装体面),他把我介绍给米考伯太太。米考伯太太是个瘦削憔悴的女人,一点也不年轻了,她正坐在客厅里(楼下没有任何家具,窗帘总是放下好挡住邻居的眼光)给一个婴儿喂奶。这婴儿是一对双生子中的一个。我在这里可以说一下,我和这家相处时,从没见过那对双生子同时不在米考伯太太怀里的时候,总有一个在吃奶。
还有两个孩子——米考伯少爷,大约四岁;米考伯小姐,大约三岁。还有一个皮肤很黑的年轻女仆,她有哼鼻子的习惯。不过半个小时,她就告诉我她是个“苦儿”(意思是孤儿),从附近的圣路加贫民习艺所里来这儿的。这一家就有这么些人。我的卧室在后面的顶楼上,小小的房间全贴着一种花纹的墙纸,我童稚的想象力把那花纹和蓝松饼联想在一起,屋里只有很少的几件家具。
“没结婚之前,”米考伯太太喘着气说,她带了双生子和另两个孩子上楼带我看住处,这时她坐了下来,“我和爸爸妈妈住在一起时,我从没想到过,我会不得不招收房客。可是米考伯先生遇到困难。我不能再考虑个人的感受了。”
我说:“是的,夫人。”
“目前,米考伯先生的困难几乎把人压倒,”米考伯太太说,“我不知道他能不能度过这难关,在娘家,我和爸爸妈妈住在一起时,我真不懂困难这词是什么意思,不懂我现在所说的这个词的意思,可是经历使我懂得了——正如爸爸常说的那样。”
我不能肯定,究竟是从她那里我知道米考伯先生做过海军军官,还是出于我想象。我只知道,至今我仍然相信他一度入过海军,但不知道为什么。他现在为各种商户在城里拉顾客,但我恐怕他收入很少或几乎没有进项。
“如果,米考伯先生的债主不肯给他时间,”米考伯太太说,“他们就得自食其果了。他们把这事办得越快就越好。石头榨不出血,米考伯先生也榨不出钱还帐(更别说付诉讼费了)。”
可怜的米考伯太太!她说她曾努力试过,我并不怀疑她曾这样做过。临街门上中间几乎被一块大铜牌全遮住了,那铜牌上刻着:“米考伯夫人青年妇女宿舍”,可我从没见到任何青年妇女在这里住宿过,没见过任何青年妇女来过或提出过要来,也没见过这里做过任何接待青年妇女的最低标准的准备。我见到或听到的来客全是债主。他们总是在任何时候来到,其中一些还好凶。有一个一脸脏兮兮的人,我猜他是个鞋匠,总是早上七点钟就钻到走廊里,朝楼上的米考伯先生嚷嚷说:“下来!你还没出门呢,你知道的。还我们钱,好不好?别藏着,你知道,那太可鄙了,我要是你就不会这么可鄙。还我们钱,好不好?你要还我们钱,听见了吗?下来!”这番辱骂得不到回应,他就气得骂出“骗子”、“强盗”,而这样仍得不到回应,他就走到街对面,冲着二楼窗子(他知道米考伯先生在那里)叫骂。这时,米考伯先生好生伤悲羞愧,以至(有一次,我从他太太的尖叫声中得知)用把刮胡子刀对自己比划了一下。可是半个小时不到,他就会不惜力气地擦亮皮鞋,哼着曲子出门时,那神气较平日还更像个体面人。米考伯太太也具有一样的弹性。我曾亲眼看到她在三点钟时被法庭批下的帐单和讼费单逼昏过去,可是四点钟时,她就吃裹面炸的羊排,喝热麦酒(这些是当掉两个茶匙后买回的)。有一次,我偶然提前在六点钟回家,见她昏倒在火炉前(还带着双生子中的一个),头发披在脸上,原来法庭刚刚强行采取了手段。可就在那天晚上,她一面在厨房的灶前烤牛肉,一面给我讲她爸爸妈妈的故事,还告诉我他们过去的交往,我再没见过她那样兴高采烈过了。
在这所住宅里,和这一家人一起,我度过工余的时间,我给自己的早餐是一便士的面包和一便士的牛奶。我把另一小片面包和另一小块干酪收在一个特殊的碗橱里特殊的一层,留着我晚上回家做晚餐。这在那六或七先令里是笔很大的开支了。我对此很有数;我整天就呆在那批发店里,整整一星期就靠那笔钱养活自己。从星期一早晨直到星期六的夜晚,我记不得有任何人给予我任何忠告、意见、鼓励、安慰、帮助或支持,到我希望到天堂时也记不起。
我是那么年轻、那么幼稚、那么缺乏能力——我不是那样又能怎么样呢?——处理我自己的一切生活事务,每天早晨去默德斯通·格林伯公司时,我常因不能抗拒摆在糕饼店前以半价出售的隔夜蛋糕而花去了我预备买午饭的钱。这样我就不吃午饭,或只买一个蛋卷或一薄片布丁。我记得有两家布丁店,我根据我的财政情况在两者之间做选择。一家就在靠近圣马丁教堂的一个广场上——就在教堂的背后——现在已全迁走了。这家店里的布丁是用葡萄干做的,是种很特别的布丁,价格很不菲,两便士能买到的不比一便士的普通布丁量多。另一个店在斯特兰大街——在后来已改建的什么地方。这家的布丁是一种灰色的大块布丁,沉甸甸,松软软,里面稀稀落落地撒了些大葡萄干。每天我下班时,正好这种热布丁上市,我就吃它当晚饭。如果要吃得像顿正经晚饭,我就在一家小餐馆里吃一条香肠和一便士的面包,或一份四便士一碟的红牛肉;或者去我们营业地点对面的一家又破又旧的酒店里吃上一碟面包和干酪,还喝上一杯啤酒。那家酒店店名叫狮子或狮子和别的什么来着,我已经不记得了。我记得,有一次我胳膊夹了块面包(那是我早上从家里带出来的),面包被张纸包着像本书,我夹着它到杜里巷附近那家赫赫有名的牛肉店①,点了一“小碟”那种精致食品和面包一块吃下去。对我这么一个独往独来的奇怪小家伙,那招待是如何想的,我不知道;不过我吃饭时,他那盯着我的样子至今我还记得,他还叫了另一个招待来看我。我给了他半个便士,真希望他当时没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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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8世纪英国学者约翰森常去该店吃饭。
我想,我们有半个小时吃茶点的时间。我钱够时,总买半品托冲好的咖啡和一片奶油面包。我没钱时,就去看舰船街的野味店,在这种时候,我也间或走到考文特花园市场去看菠萝。我喜欢在阿德尔菲街一带徘徊漫步,因为那地方有一个黑色拱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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