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6号,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将兰义行贿一案移交给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与此同时,毕玉玺案也被移送至市检一分院。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第一章:高速腐败,亲信搞垮毕玉玺(5)
2005年3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毕玉玺贪污案。检查院提起公诉:1994年至2003年间,毕玉玺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介绍、推荐和打招呼等方式,先后帮助多人在五环路等公路建设工程及相关配套项目上牟取利益,他本人多次收受他人巨额贿赂,涉案金额竟高达6000万元人民币。办案人员仅从毕玉玺家中就搜出现金1000多万元。
毕玉玺没有为自己辩护,反而忏悔说:通过我走上严重犯罪道路的深刻教训,我衷心地希望党组织把我作为一个反面教材,广大干部也以我这个反面教材接受教训。我做了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的事情心中有愧,一直以来饱受抑郁症的折磨,我对付自己的抑郁症的唯一办法,就是贪污聚敛更多的钱财,这使得我在贪污犯罪的路上越走越远。现在,我悔过认罪,我的抑郁症反而减轻了,这是因为,只有服法认罪,我才能丢掉压在我心头的愧疚与罪恶。
办案人员当庭展示了毕玉玺的千言忏悔书。
2005年3月1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原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长、首发公司董事长毕玉玺因受贿1004万元、私分国有资产300万元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当庭宣布时,毕玉玺的儿子女儿都痛哭失声,而浮肿着双眼的毕玉玺竟然没有掉下一滴眼泪,脸上现出一种释然的样子。
2005年8月25日,毕玉玺之妻王学英被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王学英牵挂的儿子毕波也在9月26日因转移赃物而被起诉,鉴于毕波到案后具有认罪、悔罪表现,涉案赃款已被追缴,遂以转移赃物罪判处毕波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至此,毕家王朝轰然倒塌。
在毕玉玺案中,兰义是向毕玉玺行贿的25人中行贿次数较多、数额较大的一个。检察机关指控兰义的行为构成了单位行贿罪。之所以认定兰义不是个人行贿,是兰义为所在的公司即蓝月公司、莹月公司承揽首路发公司相关的工程而行贿,他给毕玉玺行贿也是为了单位的利益,所得的利益也全部归属于单位。兰义向毕玉玺行贿的款项也来源于公司并且经过了单位的主要股东商量研究决定的。因此根据法律的规定,检察机关认为兰义的行为构成单位行贿罪。但是兰义作为上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他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005年8月3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兰义行贿案,法庭认为,兰义身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本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单位行贿罪,依法应予惩处。兰义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假释期满后5年内再次犯罪,系累犯,依法应予从重处罚。鉴于其被羁押后,主动向司法机关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应认定为立功表现;并能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兰义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这起跨越了5个春秋、用公司的钱讨好毕玉玺的单位行贿案,以公司负责人兰义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画上了句号。但是兰义在法庭上的最后陈述,却久久地激荡在人们的心里。兰义说,在他的名下有三家企业,大部分员工都曾经是下岗工人,如果企业倒闭了,这些工人的生活也又没着落了,所以他才会给毕玉玺送钱。兰义在法庭上说:“我不恨毕玉玺而是恨自己,我觉得毕玉玺没拿我当最低级人那么看,所以我心里很敬佩他很崇拜他,所以造成现在这个后果。而且我一个小人物能与他成为知己,甚至帮他治疗心病,我是感激的,到今天这步我能怨谁呢,怨我自己没学法律知识不懂法。”
据审判此案的法官介绍,兰义所在的3家公司如今已不复存在了,其中2家在案发前已被吊销,另一家被注销。
兰义说他一直认为公司要有发展就只能先把领导的腰包填满。但是当他面对法官和检察官,接受审讯和审判的时候,他才真正地意识到正是这种错误的想法促使他走到了今天。也正是用手铐报恩,兰义才和王学英等人,一起搞垮了毕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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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宁死不招,铁齿铜牙杨彦明(1)
因贪污、挪用公款近1亿元,原中国银河证券北京望京西园营业部总经理杨彦明受到了法律最严厉的惩罚。2005年12月13日,杨彦明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处死刑。杨彦明成为目前中国证券业界被一审判处死刑的第一人,也因此在2005年中国证券硕鼠榜上独占鳌头。但是,由于杨彦明拒不交代赃款去向,致使7216万元赃款至今下落不明。
更让人难以相信的是,法院认定的杨彦明贪污的7216万元,是1998年6月到2003年8月的5年之间,杨彦明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指使营业部财务人员违规从营业部的资金账户内提取的现金,而且每次提取的数额都不大,基本都是在几万元、十几万元左右。在杨彦明担任证券营业部领导期间,整整这样累积了5年,终于累积成如此触目惊心的巨大数额。
从杨彦明的这种贪污手段看,他小数额地从单位里不停地往外拿钱,而且从不间断地拿了5年,实在跟昼夜不停从粮仓往自己的窝里偷米的老鼠一样,所以他被称为证券硕鼠,可谓名副其实。但自始至终让人疑惑不解并令办案人员头痛不已的是,这个疯狂贪污数千万元的证券公司总经理,宁可两次选择自杀,宁可以沉默的方式选择死刑,也坚决不肯说出赃款的下落。面对办案人员苦口婆心的教育和劝导,杨彦明的回答始终只有一句话:“我说不清楚。”杨彦明不仅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的数额大得惊人,而且还天生一副铁齿铜牙,标准的宁可自杀也不说的“硬汉”。
而在一审判决书上,赫然写着“继续追缴被告人杨彦明犯罪所得发还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杨彦明在一审判决之后,立即提起上诉。目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之中,那么,在接下来的审判中,这个雪藏7000多万元赃款的谜团能不能解开呢?
外貌憨厚的杨彦明1958年10月生于辽宁沈阳市,父母在沈阳都是级别较高的领导干部,家境不错。1975年杨彦明高中毕业后,响应国家号召到铁岭插队。两年后,不甘平凡的杨彦明在恢复高考后,于1978年4月考入沈阳农学院学习,1982年本科毕业后又成为西北农学院农经系的研究生。
1983年正在西北农学院读研究生的杨彦明经人介绍认识了在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工作的罗月玫,虽然两人不在一个城市,但是爱情让他们在认识的第二年就喜结连理。
1985年杨彦明回到沈阳农学院工作后,在大学里自由时间比较多,而杨彦明是一个闲不住的人,他认为自己的才能在金融方面,只在学校教书不能充分的发挥自己的才干,而且夫妻二人长期分居也不是办法。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研究生当属凤毛麟角,是很多单位需要的人才,所以他研究生毕业回到母校沈阳农学院工作不到1年,1986年10月,杨彦明终于鲤鱼跳龙门来到了有“金饭碗”之称的银行系统之一的农业银行总行,并且一干就是20年。20年间,杨彦明经历了研究所、研究室、农行信托等部门,几乎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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