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从窗帘的缝隙散落进来,权九九伸了一个懒腰爬了起来。
洗漱完毕,准备下楼散步活动一下胫骨。
清晨,家里的佣人们在忙碌。
权九九走到了花园里面,在花园里面走了一圈之后,又从别墅走了出去,准备熟悉一下外面的环境。
这才刚走到别墅门口,忽然传来了一道声音,“你倒是起的挺早的!知道我要让你跑步?”
“What?”跑步?跑什么步,什么跑步?
权九九一脸惊恐的回头,然后看到了墨霄这个阴魂不散的男人!
妈呀,他怎么还在!
小叔叔不是传说中神龙见首不见尾,忙的脚不着地的人么?
他为什么还有闲心在这里散步?
权九九抓着自己的头,简直快疯了!
“从今天开始,你就要跟我学习了。既然是老爷子的吩咐,我会好好训练你的,你最好什么都照着我说的去做。”
墨霄冷冷的说道,“早起锻炼是必须的,一个企业家需要一个健康的体魄!”
权九九:……大哥,我什么时候要做一个企业家了?
姐姐只想做一个作家!
恩,坐家!
“不跑吗?”墨霄跑到前面几步,忽然回头,眼神冷到可怕。
权九九懵逼了,也不知道咋的,她的双脚就听从了他的命令,然后跟着他跑了起来。
她平日里,可是一个最讨厌跑步的人啊!
为什么!
为什么,她要跑步。
她权九九一直都喜欢能坐着绝不能站着,能躺着绝不能坐……
她也就是这么突然早起了一下,就被抓来跑步了。
这个小叔叔真的是好讨厌啊!
权九九黑着一张脸跟在了墨霄的后面,她跑的极慢,然后小叔叔就回头,“你是在跑还是在走?”
于是,她不得不加快速度。
好在,她的救星很快就出现了,跑到隔壁的别墅的时候,墨雨兰穿着一身运动装出来了,摆明了是早就准备好了的,就是在等小叔叔跑出来。
看来这个墨雨兰很喜欢这个小叔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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