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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第3页)

威廉斯警官再出现已经是午餐之后了,他气喘吁吁地捧着两册厚重的书。

“你应该放在门房那儿就好了,”葛兰特说,“我并没要你满头大汗的带着它们爬上来这里。”

“我必须上来解释。我只有时间去一家店,不过那是街上最大的一家。而那本是他们拥有的最好的英格兰史,不论到哪儿都是最好的,他们说。”他放下一本看起来颇为严肃的灰绿色大书,有一股他不必负责的味道。“他们没有专写理查三世的历史。我是说,没有他的生平。不过他们给了我这本。”这是本印刷精美的书,封皮是一套甲冑。书名叫《瑞比的玫瑰》。

“是什么?”

“看起来她是他母亲,我是指如果你问的是玫瑰的话。我不能等了:五分钟之内我得回去,迟到的话老板会活剥我的皮。抱歉不能做得更好,一经过书店我会马上再进去找找,如果这些不好我会看能不能弄到些别的。”

葛兰特向他表示谢意。

在威廉斯匆忙离去的脚步声中,他开始看这本“最佳英国史”。结果这是本大家所谓的“宪法史”,编纂严谨并饰以新绘的插图。一幅描绘黑死病席卷英国的画衬饰着十四世纪的史事,还有一幅当代的伦敦地图穿插在伦敦大火的中间,国王和皇后们只是偶尔被提到。作者田纳只关心社会进展和政治演化,关心黑死病、印刷术的发明、火药的使用、商会的形成等等。但处处可见田纳被一种恐怖的政治正确性强迫着,当他提到国王或他的种种关系时。这样的政治正确性和印刷术的发明有关。

一个叫做凯斯顿的人原本是肯特原野的布店学徒,后来却成为伦敦市长。当时他身上带着主人给他的二十马克前往布鲁芝。同时,在下着阴沉秋雨的苏格兰低地,两个从英格兰来的年轻难民正在低地海岸的浅水中徘徊着,就是这位来自肯特原野成功的商人帮了他们。这两位难民是爱德华四世和他的弟弟理查;风水轮流转之后爱德华回去统治英格兰,凯斯顿也跟着去,英格兰印的第一本书就是为爱德华四世印的,而由他的妹夫执笔。

他翻看着书并惊讶于人物被抽离之后所剩下的讯息是多么的枯燥。人类的悲哀不再是任何一个人的悲哀,就像报纸读者长久以来发现的那样。令人战栗的恐怖可以让人凉透了背脊,但人们的心却不为所动。一千人在中国死于洪水是新闻;一个孩子在池塘溺毙是悲剧。所以田纳先生写的关于英国种族的进步令人敬佩却不怎么刺激。不过书中处处可见他无可避免的在比较浅俗的历史轶事方面,加上了许多他个人的意见,譬如在摘录巴斯顿信件的部分。巴斯顿家人习惯于把历史钜细靡遣地像三明治似的夹在一起,从订购色拉油到克里蒙特在剑桥过得如何。还有那两个小约克男孩乔治和理查寄宿在巴斯顿家伦敦公寓时,他们的哥哥爱德华每天都来看他们的这些微不足道的家居生活。

毫无疑问,葛兰特想,他把书放在床单上那么一会儿,盯着现在已经视若无睹的天花板,毫无疑问历来的英格兰国王从来不曾拥有像爱德华四世和他的弟弟理查那样平民化的生活经验。也许只有之后的查理二世有吧。不过查理即使在逃亡中且身无分文,他还是国王之子,不能算是个普通人。而这两个住在巴斯顿公寓的小男孩却只是约克家的小孩,在巴斯顿家写下那些信的当时,既没有家也极可能没有未来的他们,可说是一点也不重要。葛兰特把亚马逊的历史书拿过来查看爱德华在伦敦的时候在做些什么,结果发现他在招募军队。“伦敦一直有股偏约克家族的气氛,满怀热忱的人们纷纷投到年轻的爱德华麾下。”史书这么说着。而当时十八岁,年轻的,首都的偶像,正朝他的第一个胜利迈进的爱德华,却抽得出时间每天去看他年幼的两个弟弟。

葛兰特怀疑,就是在这个时候理查对他哥哥无与伦比的忠诚诞生了吗?一种不可动摇,终其一生的,历史课本不但没否认还具体指出的忠诚。“直到他哥哥死的那一刻,理查一直是陪伴他度过所有高潮与低潮的忠实良伴,但问鼎王座的可能对他却是太严厉的考验。”或者照历史读本上较简单的写法是,“他一直是爱德华的好弟弟,但当他发现他有可能成为国王时,贪婪使他硬了心肠。”

葛兰特斜睨了画像一眼,就觉得历史读本的说法不对。让理查的心硬到不惜以谋杀为手段应该不只是贪,或者历史读本所指的贪婪是贪恋权力?也许,也许。

不过理查已经拥有了世俗之人所能想要的所有权力。他是国王的弟弟,而且有钱。为什么那一小步能重要到让他下手杀死自己哥哥的孩子?

整体来说这是个奇怪的结构。

当汀可太太带着他的干净换洗睡衣进来的时候他还在思索这个问题。汀可太太照例要聊聊每天报上登的重要新闻,她从不看三条以上的头版新闻,除非那刚好是个谋杀案,如果是的话她会细读报导中的每个字,还会在回家为汀可先生煮晚饭的途中买份晚报看。

今天她口若悬河地评论着约克夏的一起砒霜中毒开棺验尸案,直到她发现放在书桌旁的早报文风未动才嘎然而止。

“你今天觉得不舒服吗?”她关心的问。

“我很好,汀可,很好,为什么问?”

“你完全没打开你的报纸,那是我妹妹病情恶化的开始,完全不在意报纸写了些什么。”

“别担心,我正在康复。甚至连我的脾气都好多了。我忘了看报纸是因为我一直在读历史故事,有没有听过塔中王子?”

“每个人都听过塔中王子。”

“你知道他们怎么死的吗?”

“当然知道,他趁他们睡着时把枕头压在他们脸上。”

“谁?”

“他们的坏叔叔,理查三世啊,身体状况不佳的时候不应该想这些事情,你应该读些美好愉快的故事。”

“你急着回家吗?汀可,还是你可以替我跑一趟圣马丁巷?”

“不急,我有很多时间,是找哈洛德小姐吗?她六点左右才会到戏院。”

“不,我知道,但你可以留个字条给她,当她到的时候就会拿得到。”

他拿了他的记事簿和铅笔写着:

“为了对麦克的爱,帮我找一本汤玛斯。摩尔的《理查三世史》。”

他把这一页撕下,折起,把玛塔的名字写在上面。

“你可以把它交给舞台门回的老萨克顿,他会交给她。”

“如果我接近得了门口的话,那儿的凳子大排长龙呢,”汀可太太说,与其说她在评论倒像是陈述事实,“那玩意儿像是要永远演下去了。”

她把折起来的纸小心翼翼地放在她廉价的人造皮手提包里,这个边缘已经破破烂烂的手提包就像她的帽子一样是她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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