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清楚自己唯一的优势在哪里。
事实证明当年他也的确没有拒绝,那时,我不得不承认我心底产生了一点沾沾自喜的想法,我该在怎样的角度下摆出怎样的表情才最合适,这于我而言恐怕是一种天生的技能。
不用去照镜子,我也能确信我在他眼里一定是好看的。
说我包袱重也没错,因为卑劣的我需要仰仗外形来获得我想要的东西。
只是这副天生吸引人的光鲜外貌到最后反而成了一张掩盖残酷内里的遮羞布,堪堪维系着虚幻美好的表象,掩盖着我其实并不会被人喜爱的真相。
毕竟相貌是一种贬值资产,永远只会随着时光老去而慢慢褪色,聪明的人懂得享受、玩玩而已,却绝对不会当真,因为从绝对商业的角度,那就是一笔亏本生意。
而我总是知道,我这个人褪开这身皮囊,就只剩下一个无趣、尖锐而患得患失的灵魂。
所以唐玉琪这么说我是不赞同的。
我不是二十岁出头的愣头青了,我不再做梦,我晓得世人给出的爱廉价吝啬,而我这辈子遇见过最精明的商人非秦烬莫属,他尤其如此。
吃完饭,唐玉琪问我要不要再去隔壁的清吧坐坐。
我答也行,反正大好的周五晚上,难得休息,我也不急着回去。
昏暗的酒吧里打着蓝蓝紫紫的灯光,荡漾的音乐在迷乱的空气中浮动着,唐玉琪是老板,我们理所当然长驱直入地占据了整个店里最好的位置。
我无所谓喝不喝酒,更无意买醉,随手点了杯度数很低的淡朗姆。
唐玉琪则要了杯百利甜酒,放三大块冰块。
接着他开始猛喝,那张本来无忧无虑的精致脸蛋上不知不觉带上了点落寞。
我见他一直握着手机,时不时点开屏幕看一眼,自然知道他在等谁。
我心里低叹了一声,想他原来也没有表面上看起来这么开心。
我拍了拍他的肩,自己走到门口去抽了根烟。
不一会儿,一个年轻男人走到边上,问我有没有火。
我抬起眸瞅了对方一眼,对方被我审视着,举止落落大方,挂着一丝得体的笑。
成年人的搭讪,背后藏了什么,自然都懂。
实际上,我若是真想要猎艳,随便到哪个夜店走一圈,当晚就能收获一个漂亮的新人,解锁一张新的大床。
交际成本低到离谱。
这并不奇怪,我甚至想,是不是还是这样的关系会让人更轻松点。
如果可以,我情愿一辈子不曾动心,那样就不会受累。
我不置可否,借了火,不咸不淡地同对方聊了两句,尽管大部分时间只是在听他说,而我自己其实在走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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