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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章陪伴(第1页)

林宥的意思是,让墨晟到他那里住,毕竟他那儿地方大,环境好,出入也方便。

白晓笙觉得挺有道理,可墨晟自个不是这么想。

对他来说,到林宥那住,和回到自己的别墅,以及住院有什么不同?

哦,还是有不同的,白晓笙肯定会去的少了。

那他还出院干啥?

为此,他坚决表示要去白晓笙那。

林宥气得直跳脚,但墨晟没受伤时,他就拿墨晟没办法,如今对方受伤了,他就更不能怎么样了,最后只能妥协。

白晓笙见他坚持,也没了办法。

收拾好墨晟的东西,两人下了楼,到门口拦车。

还没拦到车,白晓笙忽然想起,还有东西忘在医院,“你在这里等我一会,我去拿东西。”

“什么东西?我让小舅拿就好。”

“不用特意麻烦小舅。”她不喜欢麻烦人,再加上现在还在医院,也就几步路的事。

墨晟眼里都是不赞成,不过白晓笙已经跑远。

白晓笙站电梯旁等候,可瞧着前面排着的人,以及半天没怎么动的电梯,她急了。

今天日头挺大,墨晟还受着伤,可不能在太阳底下站太久。

墨晟的病房就在六楼,也不算多高,与其在这里等电梯浪费时间,倒不如爬楼梯。

白晓笙进了紧急通道,顺着楼梯往上爬。

她现在都没怎么锻炼,体力有限,爬到四楼就有点喘,等快到六楼,额头有了薄汗。

呼了口气,准备踏出去,恰在这时,一道声音响起。

“医生说林栋梁的腿好不了,下半辈子只能躺床上,秋燕,难道你想浪费自己大好青春,去伺候一个残废吗?”

“盛哥,我、我不知道。”

“林栋梁本来就配不上你,又老又丑,如今还残,而你呢,如花的年纪,长得又这么好看,像你这样的人,就该被人捧在手心好好宠着。”

这话说到郑秋燕心壳里去,她的脸飞上薄红。

被称作盛哥的元盛,乘胜追击道:“秋燕,这么久了,难道

你还不知道我对你的心?跟着我,我一定会好好对你,绝不会让你吃苦。”

“盛哥,你让我想想。”

“还想什么?你这么娇嫩的手,难道要给林栋梁端屎端尿,伺候他饮食起居,甚至还要赚钱养活他。”

想到那个画面,郑秋燕心里防线全部瓦解。

她不愿意!

无论是出嫁前还是出嫁后,她都没吃过半点苦,让她伺候人?那不如要她的命!“盛哥,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元盛嘴角微翘,眼里都是喜色,他伸手搂住郑秋燕,“我就知道你是个聪明的,秋燕,后天我在车站等你,我们离开原平县,走得远远的。”

被元盛有力的臂膀包围,郑秋燕的心跳如雷,看了眼元盛年轻帅气的脸庞,郑秋燕重重的点头。

两人又腻歪了一会,担心被人发现,这才离开楼梯口。

等他们走后,白晓笙才走了出来。

她的脸色复杂,不过想到还在医院下面的墨晟,还是放下杂念,回病房拿了东西。

刚才担心被发现,她便没有探头去看两人的长相,所以不敢确定是不是林婶。

还是要回到村子里,询问村里人林叔的情况。

打定主意,白晓笙拿了东西便下楼。

心事重重的带着墨晟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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