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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第1页)

系统:为什么是聘礼,难道不是嫁妆吗?

系统表示按照它最近收集的数据显示,沈浪对王怜花是予取予求,伏低做小,夜里王怜花渴了都是踢一脚沈浪让他去倒水。这不是古代一般妻子对丈夫的模式吗,为什么宿主说是聘礼呢,真没倒过来嘛?

“切,你懂个屁,我们家浪儿这叫做□□忠犬攻你造嘛,莲花儿那就是女王傲娇受好伐啦,再说了,小莲花神气又娇气,就该浪儿这个糙汉子好好对待老婆嘛,不然要他干嘛!”对于只知道数据不知道变通的系统,谨欢很是不屑。

系统:你到底是谁的姑姑,我明明让你养成沈浪来着,你对王怜花比沈浪还要上心难道是我的错觉?

谨欢嗤笑了两声,“这你就不懂了吧,要是按照原本的要求呢,浪儿的童年多了我这么个姑姑,总比之前流浪江湖要好得多,从这一步来讲,其实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了,之所以我还没走,只是因为浪儿还没成年,需要我继续看着罢了,你说我这么说对吧?”

系统:好吧,你说得还是对的。

虽然它觉得好像哪里不太对,但是它也无法反驳。

“那不就结了,这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浪儿毕竟是我养了三年多的孩子,我把他未来媳妇儿和未来儿子都给弄没了,总得再给我侄子找个媳妇吧,哎,其实我跟你缩啊,我觉得莲花儿比那两个都好,反正我哥都已经翘辫子了,也没人在乎沈家有没有后,就让我侄子找个好的,能过一辈子的呗,多好啊!”

其实谨欢真不是胡乱拉郎配,她真是觉得王怜花其实才是她侄子的最佳选择。

首先,两人门当户对。一正一邪什么的,多有爱啊。

然后,两人容貌也般配啊,都是轻而易举就能攫取整个江湖少女芳心的翩翩佳公子。把这两人凑一对,拯救无数江湖大龄未婚男青年,这可是积德行善的大好事。

再有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沈浪是属于江湖的,他需要的其实不是娇妻佳儿,而是一个能与他并肩同行的同伴,能与他纵马江湖,踏遍山川。

综上所述,王怜花和沈浪完全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嘛!

系统:……

它是不是拉错人了,宿主原本应该是耽美组那边要的人吧,怎么跑到武侠组来了,它可不可以申请退人?

“姑娘,我们老爷让我过来请您去花厅用餐。”丫鬟在外轻声叫道。

“好,我知道了。”谨欢结束了和系统的交流,干脆利落地从床上跃起。她到花厅时,沈浪和王怜花已经到了,叶茂昌正在对王怜花的医术进行着高度赞扬,衷心表示他年纪虽轻,医术却精湛过人,果然是不世出的少年英才。那一溜话儿说的,谨欢听得差点没忍住笑。

倒是叶蓁蓁一见到她后立刻小步跑了过来,虽然见到爹娘她很开心,但是就现在而言,她骨子里真正相信的,却依然只有面前这个沈姑姑。在幽灵宫中磨砺了这些年,若说她不恨,又怎么可能,只是她毕竟善于伪装,将所有的戾气全都压下了而已。毕竟沈姑姑在来时的路上已经和她说过,自此以后,她要彻底忘记幽灵宫,她要做一个全新的叶蓁蓁。也许时日久了,她能忘掉过去吧。

看着依偎在自己身边的叶蓁蓁,谨欢摸了摸小姑娘的头,笑着对众人道:“毕竟在我身边呆了这么些年,舍不得我了。”

口胡,不过就半个来月而已,还这么些年,宿主你怎么这么会演戏,要不要颁给小金人给你啊。

叶茂昌连忙行礼道:“刚刚在客栈匆忙,还未来得及向沈姑娘致谢,沈姑娘救下小女的大恩大德,叶某人没齿难忘。”

谨欢无所谓地摆了摆手,“江湖儿女,路见不平而已,不过顺手,说来也是我的错,若不是我常年居于山中,兴许蓁蓁早就能回到叶家了。”

四人原本在来的路上就商量好了,不管叶家是问还是不问,总要找个机会把他们捏造的关于叶蓁蓁的过往说出来,也算是给个交代。

沈浪接到谨欢示意,当即接口道:“姑姑常年居于山中,这一年才开始在江湖上行走,本意就是为了寻找飞飞也就是蓁蓁的生身父母的,有了消息之后,我们就赶到扬州来了。”

“三位高义,不知三位是?”叶家大公子听完这话后随之问道。

“哦,我们呐,沈家庄中人,不值一提。”王怜花快口答道。

沈天君之名可不只有江湖人知道,就连那茶楼的说书人都喜欢讲几段九州王沈天君当年的赫赫威名,叶家人一听到沈家庄,当即一愣。

叶茂昌迟疑问道:“莫不是九州王家中之人?”

沈浪笑了笑,“算是同族。”行走在外,沈浪并不愿意透露真实身份,反正该知道的人早就知道,叶家这类普通商家又何必要知道呢。

叶家两个公子也是常听九州王沈天君之名的,当即恭敬道:“原来是沈家之人,却是我等怠慢了。”

“无妨,此次前来原只为了将蓁蓁送回,其他事情无须在意。”虽然自家目前身份很牛掰,但是谨欢却没有啥炫耀的想法,她脑子现在回荡的只有一个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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