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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部分(第3页)

明明贪财好色,却并不让人觉得反感,明明深藏城府,却偏要自诩天真浪漫,明明有着经天纬地之才,却独爱断袖匊花,明明不是个好人,却总喜欢做一些自以为是的好事,明明……

明明:泥垢!特么你才不是好人!在背后说劳资坏话!

花语鹤也不知道,遇上皇甫长安是福还是祸,先前只觉得逗弄她很是有趣,以为自己的意志力足够坚韧……哪怕她对自己爱得死去活来,甚至拿着一把五环大砍刀天涯海角追杀自己,逼他上她的床,他也可以把持得住!

可如今……等走到了大道上,借着微闪的白光,瞥见了皇甫长安膝盖和手肘上磕破的血痕时,花语鹤突然就在心头腾起了一个念想。

觉得这辈子,他对不起谁都可以,就是不能对不起皇甫小贱。

不管她这么跋山涉水地跑来拯救自己是为了什么,但至少……她是唯一一个,真正对他好的人。

所以啊……看来以后要更加努力的赚钱,才能拴住皇甫小贱那颗骚动的小心肝,好让她对他更好一点,更温油一点!

基基复基基,马哥踏马蹄;不闻受申吟,只闻攻喘息。

“艾玛,累死劳资了……你太重了好吗?!压shi劳资了……来来来……劳资这儿有瓶速效减肥丸……不贵,就十万两一颗,友情价,九九折……真的很便宜了好吗?!靠,你要是零资产,全天下的人都是负十个亿了有没有?什么……你的钱都交给夫人了?尼玛!快把你夫人交粗来,劳资要跟她决一死战!”

好不容易回到了城里,皇甫长安累得跟狗一样,比在床上大战了三百个回合还要操劳。

暂时不敢把花贱贱带到客栈,就先命人将他送回了韩府,自己回去泡了个热水澡,迷迷糊糊就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脚醒来,人已经在床上了,磕破皮的手脚都被人用白纱布裹得跟木乃伊一样,床头围了一群男人,正虎视眈眈地盯着坐在桌边的那一只。

转过头,迎着灿烂的阳光,只见花语鹤一身暗红色镶金边的袍子,用作纽扣的是三颗硕大的南海黑珍珠,一颗就够买下这整个客栈的,头上束着青丝的簪子是用一种罕见的木材雕刻而成的,皇甫长安只在风月谷里见过一次那种木材,据说同等质量的价格是金子的十倍有余,且是有价无市。

一双手白皙修长地搭在桌子上,十个指头有八个戴着戒指,正在非常傲娇地卖弄风骚,说:我很有钱!

腰间的束带一看就是霓裳馆的手工,其实穷逼太子爷从来没有穿过霓裳馆的衣服,连块手帕都没用过,因为用不起啊有没有?!她之所以对霓裳馆的手工如此熟悉,全是看多了花贱贱穿的……花贱贱是那儿的常客,一般不用亲自去定做,每个月都会有小姑凉按时送来几套新品!

腰下别着的那块雕龙佩玉就不用说了,皇甫长安虽然不是玉器砖家,但花贱贱戴在身上的东西,绝逼都是精品!

脚上蹬着的那双靴子,如果皇甫长安没有猜错的话,那是跟霓裳馆齐名的万德庄所制,因为只有万德庄的鞋子会在鞋面上绣上统一的文案,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商标……只不过,花贱贱很少会穿万德庄的鞋子,因为万德庄的鞋子虽然是最贵的,但却最不耐磨。

据说,万德庄曾经制作过一双鹤皮鞋,穿在脚上舒服到了极点,是紫宸的帝君专门为最宠爱的妃子定制的,也就是南宫璃月的母妃……那双鞋子只有一个缺点,就是只能踩在兔毛编制的地毯上走,其他的地毯都不行,否则走不到十步,就磕破了!

由此可见,万德庄的鞋子有多么的金贵,特么比她这个太子爷还娇气有木有?!艾玛,连一双鞋子都比不过,她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所以,一般来说,花贱贱只有在风月谷的时候,才会穿万德庄的鞋子。出门在外奔波比较多,穿的都是另一家明月坊的鞋……当然,这家也很贵!只是比起万德庄来,要稍微便宜那么一些。

眼前,谷主大人这身打扮,比他任何一天看起来都要贵,飞绕在周围的那个“壕”字,更是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来得密集!

对此,皇甫长安只想说一句。

“土豪大大,能把你身上的衣服鞋子以及饰品神马的,脱下来给窝穿一下吗?!”

等等!重点不是这个,重点是——

昨夜里狼狈得跟狗一样的那个人明明就是花贱贱好吗?!为什么现在被裹成粽子躺在床上反倒变成是她了?而他却可以如此神清气爽地坐在桌边炫富?这不科学!

看到皇甫长安醒过来,皇甫凤麟第一个跳出来,指着花语鹤问向总攻大人。

“长安!我可以把他打到十分死吗?!”

“可以。”皇甫砚真靠得皇甫长安最近,默默地捏着她的声音应了一句。

话音未落,众人“咻”的就拔出了佩剑,作势要刺向花语鹤,皇甫长安赶紧从床上弹了起来,大喝一声。

“操!劳资什么都没说!你们给我住手!啊——”

本来众人打算将计就计,先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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