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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第1页)

只见刚才还一直唯唯诺诺地匍匐在我面前的主人,竟然从茅厕里跑了出来,使劲踢了我的肚子一脚,我正纳闷呢,他已经趿拉着木屐从栅栏门绕过去,向落云馆方向跑去了。我一下子由老虎缩小为猫,既有些难为情,又有点好笑。但是,由于主人气势汹汹,和小腹被踢得疼痛,变成老虎的事,马上就忘得干干净净了。再加上,主人终于出马和敌人交战了。太有看头了!所以,我忍痛跟在主人后面,去了后门。与此同时,只听主人怒声喝道:“强盗!”我看见一个戴学生帽的十八九岁的壮小伙正在翻越篱笆墙。“啊,他跑不掉了!”我正这么想着,那个戴学生帽的小子撒开腿,像飞毛腿韦驮天[9]似的跑回根据地去了。主人以为大骂“强盗”功效卓著,便继续高喊着“强盗”,继续追击。然而,想要追上敌人,主人必须跳过篱笆。如果追得过远,主人自身也就成了强盗。如上所述,主人是个出色的上火行家。他似乎以为既然乘势追击贼寇,那么宁肯老夫自身沦为贼寇,也要追下去的。因此,毫无收兵之意,一直冲到篱笆根下。再前进一步,主人就进入强盗的领地了。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个蓄着稀疏小胡的将军从敌军中大摇大摆地走出了队列。于是,二人以篱笆为界举行谈判。仔细一听,原来是如下无聊的争辩:

“他是我校的学生!”

“作为一个学生,为什么擅自闯进他人的住宅?”

“哪里,刚才是不小心,把球打进去了。”

“为什么不先打声招呼,再进来拿球?”

“今后让他们注意。”

“那就好!”

本以为将会出现龙争虎斗的壮观对决,却这样以散文式的谈判平和而迅速地了结了。主人怒发冲冠不过是虚张声势,一旦交锋,总是这样收场。很像我从梦中的老虎一下子还原为现实的猫一样。我所说的“小风波”,即是如此。小风波既已交代完毕,按着顺序,该述说大事件了。

主人敞着客厅的纸隔扇,趴在铺席上,在思索什么。大约是在思考对敌防御之策吧!落云馆好像正在上课,运动场上出奇地安静,唯有校舍的某教室里正在上伦理课的声音听得非常真切。那响亮的声音、振振有词的口气,正是昨日从敌营出马,跟主人谈判的那位将军。

“……所以说,公德非常重要。到了西洋一看,不论法国、德国或英国,没有一个国家不讲公德。而且,不论多么下层的人,也没有一个人不重视公德。多么可悲呀!在我们日本,在这一点上,还不能与其他国家抗衡。你们当中也许有人以为,公德是新近从外国输入的呢。其实,这种想法大谬不然。古人云:‘夫子之道,一以贯之,忠恕而已矣。’其中的‘恕’字,正是‘公德’一词的出处。我也是人,有时非常想放开喉咙唱首歌什么的,可是,我读书时,如果听到邻室的人在高歌,怎么也读不下去书了,这是我的性格。因此,每当我觉得高声吟咏《唐诗选》才开心时,心里便想:假如隔壁住的也是个像我一样怕吵闹的人,那么不知不觉地打搅人家的话,那就太惭愧了。这样一想,我每次都是克制自己的。因此,大家也应尽量遵守公德。假如自己觉得那是影响别人的事,就决不要做……”

主人一直侧耳偷听老师讲课。听到这里,不禁吃吃一笑。这里有必要对主人窃笑的含意稍作说明。如果是讽刺家读了这段文字,一定认为这窃笑中包含着冷嘲的成分。然而,主人绝不是心地那么坏的人,与其心地坏,莫如说他是个智力不太发达的人。若问主人为什么笑?完全是因为高兴才笑的。既然伦理学老师进行了这么一番谆谆教诲,今后肯定会永远免于遭受达姆弹的乱轰了。暂时脑袋可以不秃了。上火的毛病尽管不能立刻根除,但时机一到,总会逐渐康复的!估计不头蒙湿手巾、烤暖炉、不睡在树下石上,也不会有事的,因此才吃吃地笑了。即使二十世纪的今天,主人依然天真地认为“借债一定会还的”。那么,他认真倾听老师讲课,也就理所当然了。

不多时,好像是下课时间到了,讲课声戛然而止。其他教室也都同时下课。于是,一直被密闭在室内的八百学生哇哇地喊叫着,冲出校舍,其势头宛如推翻了一尺大的马蜂窝,嗡嗡、哇哇的声音从所有的门窗,凡是开口的地方,肆无忌惮地、争先恐后地飞出来。这便是一场大乱的开端。

先从“马蜂”的阵地说起。假如以为这种战争还需要什么阵地,那就错了。那些爱好史诗的野蛮人,总是喜欢联想那些夸张的战斗场面,比如什么阿喀琉斯[10]拖着赫克托尔的尸体在特洛伊绕城三匝啦,燕人张飞站在长坂坡桥上,横起丈八长矛,喝退曹兵百万啦等等。随你怎么联想都无妨,然而,以为除此之外没有战事那就不合适了。

只有在远古蒙昧时期,也许进行过那种荒唐的战争。然而,在太平盛世的今天,在大日本国都城的中心,那种野蛮行径已属于难得一见的奇迹。无论学生们怎样捣乱,也不可能超出火烧派出所的程度。如此看来,卧龙窟主人苦沙弥先生和落云馆的八百健儿之间的战争,列为东京都有史以来大战之一也名副其实。

左丘明写鄢陵之战[11]时,也是先从敌军的排兵布阵着笔。自古以来善于讲故事的作者通常会采取这种笔法。因此,我首先从“马蜂”——敌军的布阵开始讲述,也就无可厚非了吧!

因此,首先观察了一下敌营的布阵,但见篱笆墙外已然排好了一列纵队,他们的任务好像是引诱我的主人进入战线之内。然后,这个纵队全体发出呐喊:“他还不投降?”“没投降,没投降。”“不管用,不管用。”“他不出来。”“球没掉进去吧?”“不可能掉不进去的。”“叫两声让他听听!”“汪、汪、汪!”“汪、汪、汪……”。

纵队右侧不远处的操场上,火炮队选了个有利地形作为阵地。一名将领手握大号研磨棒,面对卧龙窟待命,他对面隔了三丈的地方还站着一个人;拿研磨棒的后面也有一个人,面对着卧龙窟站得笔直。如此呈一条直线,相向而立的是炮手。听人家说,这是在练习打棒球,绝不是准备战斗。我是个文盲猫,不知棒球为何物。不过,据悉这是一种从美国引进的游戏,在当今日本中学以上的学校里,是最时髦的体育运动。美国是个最喜欢制造些异想天开的事情的国家,所以,才会如此热情的非要把这种极容易被误认为是炮弹,扰得四邻不安的游戏教给日本吧!不然就是美国人真的把这玩意儿当成一种运动游戏了?可是,就连纯粹的游戏都具有如此惊扰四邻的力量,那么,使用得当的话,自然可以充分发挥炮弹的作用了。据我的猫眼观察,只能认为美国人是想利用运动之术,收到炮击之功。凡事都看怎么说,说有理就有理。既然有人借慈善之名,进行欺骗;既然有人号称上火是灵感,而引以为豪,那么,难保不在玩棒球这种游戏的名目下打起仗来。那人说的大概是人们所知道的一般的棒球,而我上面讲述的炮战,却是只有这种特殊场合才能看到的棒球,即作为攻城大炮使用的武器。

下面再介绍一下达姆弹的发射方法。一字排开的三个炮兵中,一人右手握着达姆弹,向拿大棒的人投去。达姆弹是用什么做的,局外人不得而知。它就像用皮革给一个坚硬的石球缝了一层皮似的东西。这炮弹脱离了炮手的手心,飞速地飞了出去。站在对面的人吃力地挥起那根研磨棒,将炮弹击回。有时打不中,炮弹会飞过去,但一般情况下都能砰的一声将炮弹打回去。那炮弹的冲力相当厉害,可以轻而易举地击破患神经性胃炎的我家主人的脑壳。

按说几个炮手这么打来打去已经足够威慑主人了,而周围还云集着起哄兼援兵的人。每当木棒“砰”的一声打中圆球,他们便啪唧啪唧鼓掌,七嘴八舌地大喊;“好哇,好哇!”“打中了吧?”“这还不服输吗?”“不害怕吗?”“投降吗?”

如果仅仅这样,还没有什么。问题是被打回去的炮弹,三发必有一发飞进卧龙窟院内。因为如果炮弹不飞进主人家里,便没有射中攻击的目标。近来虽然各地都在制造达姆弹,但价格仍然很贵,所以即便是战争,也不大可能获得充足的供给。大体上一个炮队发给一个或者二个,不能够砰的一声把那么贵重的炮弹消费掉。为此,他们又增设一队“捡球”人马,负责将炮弹拾回来。球落的地点好的话,拾球倒也不费力气,一旦落在草地或人家院子里,就不那么容易拾回来了。因此,平日的话,为了捡球省力,都是把球打向容易拾到的地方,而在此场合,则必须相反。因为打球不是为了游戏,而是打仗,所以,他们故意让达姆弹飞进主人的院落。既然将球打入了院内,势必要进院拾球。进院最简便的办法就是翻过方格篱笆,只要他们在方格篱笆之内闹腾,主人就一定会发火,跑出来的。不然,就得卸甲投降的,或因被骚扰而烦恼过度,脑袋肯定会越来越秃的。

刚才敌军发出的那一炮,准确无误地穿过方格篱笆,打落桐树的叶子,命中第二道城墙——竹篱。声音很大。牛顿的运动定律第一条曰:如无外力影响,一旦飞出的物体会以平均速度直线运行。假如那棒球的运行只受这一条定律的约束,那么,主人的脑袋,此时此刻已遭到和伊索克拉底斯同样的命运了。幸而牛顿在发布了第一定律的同时,又提出了第二定律,这才使主人的头在危急关头保住一命。牛顿的运动第二定律曰:“运动的变化与所受之外力成正比,但这一外力要发生在直线运行的方向。”究竟说的是些什么意思,有点费解,不过,那达姆弹穿过竹篱后,并不曾撞破纸隔扇,砸碎到人的脑袋,可见,肯定是受到了牛顿的庇护。

过不多时,我果然感觉有敌人跳进院内,拿着棒子到处敲打着竹叶,一边说:“是这儿吧?”“再靠左些?”……每当敌军跳进院来拾抬达姆弹,必定会大喊大叫。悄悄地进来,悄悄地拾球,就达不到这么激怒主人的重大目的了。达姆弹可能也宝贵,但捉弄主人远比达姆弹更重要。这种时候,远远就可以看清楚达姆弹落在什么地方。听得清达姆弹撞击竹篱笆墙的声音,知道击中的地方,而且也知道球掉落在哪里。因此,如果他们想悄悄地拾弹,完全不是问题。按莱布尼茨[12]的定义:“空间标志着能够同时存在的秩序。”五十音图歌总是按照同样顺序排列。柳树之下,必有泥鳅;蝙蝠常与弯月搭配。至于墙根与球,或许不大协调。然而在天天往别人院内投球的人眼里,已经习惯于如此排列的空间。也就是说,应该是一眼就知道球在哪里,却搞得这般喧闹,显而易见是向主人挑战的策略。

既然到了如此程度,主人再怎么消极,也非应战不可了。刚才在房间里听了老师讲伦理课后喜笑颜开的主人,此时奋然站起,猛然跑了出去,突然活捉了一名敌兵。对主人来说,真是极大的胜利。虽说是胜利,可一看,原来是个十四五岁的孩子,作为长了胡子的主人之敌,未免不相称。然而,主人也许觉得已经足够了。他把一再道歉的孩子硬拉到檐廊跟前。

在此有必要对敌人的战术说明一下。敌军看到主人昨天的咄咄逼人的气势,估计他今天也一定会亲自出马。到时候,万一来不及逃走,被抓个大孩子,事情就搞砸了,所以不如派个一、二年级的孩子去拾球更能躲避风险。就算小孩被主人抓住,唠哩唠叨地讲道理,也无损于落云馆的名声,只会成为大人欺负小孩子的主人的耻辱。敌人的想法就是这样的。这是普通人的想法,是颇有其道理的。只是敌人忽略了对手不是个寻常人这一事实。倘若主人稍稍具备一点常识,昨天就不会追赶坏小子们。上火,会将普通人提升为超越普通人的高度,将没有常识的想法赋予有常识的人。当人们分得清女人、小孩、车夫、马夫的时候,还不足以让人以“上火”炫耀于人。假如不是像主人那样居然到了活捉一个柔弱中学一年级学生当作战争人质的程度,是不可能跻身于上火家之列的。可怜的是俘虏。只不过遵照高年级学生的命令充当了拾球的勤杂兵,而不幸被不正常的敌将、上火的天才穷追猛打,来不及跳墙便被拖到庭前。如此一来。敌兵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战友受辱了。他们争先恐后地翻过方格篱笆,从木栅门闯进院子来。人数约有一打,在主人面前站了一排。大都没有穿上衣或背心,有的穿着白衬衫,挽着袖子,抱着胳膊。有的光着脊梁,只将旧绒衣披在肩头。还有个时髦的家伙,穿着一件镶着黑边白帆布上衣,前胸绣有黑色花纹。他们个个都像以一当十的猛将,肤色黝黑,筋肉发达,大有“吾乃丹波国好汉,昨夜来自笹山也[13]”的气势。把这些人送进中学,叫他们学习,实在可惜了。假如叫他们去做渔夫或水手的话,多半更有利于国家的吧!这些人不约而同地光着脚穿鞋,裤腿挽得高高的,仿佛要去附近救火似的。他们在主人面前列队而立,不发一言。主人也不开口。一时间双方怒目对视,目光中颇有几分杀气。

“尔等是强盗吗?”主人气势汹汹地质问道。犹如用槽牙咬碎的摔炮,从鼻孔嘣了出来,使得鼻翅猛烈地煽动。越后地区狮子的鼻子,恐怕就是照着人们发怒时的模样做出来的。否则的话,不可能造得那么吓人。

“不,我不是强盗,是落云馆的学生!”

“胡说!落云馆的学生,怎么会擅自侵入他人住宅?”

“可是,我戴的是有校徽的帽子呀!”

“是冒充的吧?既是落云馆的学生,为什么擅自侵入?”

“是因为球飞进来了。”

“为什么让球飞进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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