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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书斋>我家金主是护妻狂魔白露为霜 > 第11部分(第2页)

第11部分(第2页)

而秦毅正端着烤好的面包从厨房里出来,身上还穿着他的那件蓝色小猪的围裙。

那面生的青年听见响动,扬起头来看了沈嘉一眼,突然站起来一脸愤懑委屈的拉着秦毅的胳膊,“老公,这个狐狸精是谁?”

沈嘉目瞪口呆的看着他,一时间不知道那只脚是要迈出去还是收回来。

秦毅毫不犹豫的扬手一巴掌呼在他的后脑勺上,力道之大沈嘉听着都觉得疼,“秦初,你再胡说八道一句试试。”

说着有点紧张的瞅了一眼沈嘉的神色,“你别听他瞎说,这是我弟,秦初。”

秦初龇牙咧嘴的捂着他的后脑勺,“真是的,开个玩笑嘛。”

说着变脸似的朝沈嘉灿烂一笑,大声道,“嫂子好。”

沈嘉有点恍惚的朝他笑了笑,想起来自己身上还穿了一件睡袍,尴尬道,“那个,我先去换件衣服。”

秦毅跟上去的时候,沈嘉已经把睡袍脱了,正准备换衣服,露出背上一对漂亮的蝴蝶骨,秦毅走上去在他肩膀上亲了一下。

“你弟弟要住在这里吗?”

他刚刚看见沙发旁边摆着一个白色的行李箱,应该是秦初带来的。

秦毅见他脸色不大好,以为他在生气,急忙解释道,“秦初从小就是这么个不着调的样子,你别生气,我等会儿再揍他一顿。”

沈嘉笑了一声,斜睨了他一眼,“说什么呢,我没生气。”

不过刚刚那一瞬间,他的确是有点吓到了,毕竟这样的事情,他是真的经历过一次,并且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成为了他心底的噩梦。

秦毅这才松了一口气,凑上来在沈嘉唇上亲了一口,“早安吻。”

“秦初和我爸吵了一架,被赶出来了,要在咱们家住两天。”秦毅一边给沈嘉系扣子,一边道。

他这个咱们家说的无比顺溜,沈嘉甚至都没有反应过来,眨了眨眼睛,“可是侧卧不是已经改成衣帽间了吗?”

秦毅随口道,“没关系,让他睡沙发好了。”

沈嘉,……这样不太好吧。

秦初丝毫不知道自己的膝盖已经中了好几枪,趁着他哥还没回来,已经无比自觉的坐在桌子前自己一个人先开动了。

看着他哥殷勤的把面包涂好沙拉酱然后才递给沈嘉,秦初表示这个世界真是太可怕了,自己一个单身狗果然还是不应该留在这里。

今天是周五,秦毅还是要去公司的,虽然他已经迟到了,好在他是老板,也没有人敢说他什么。

秦毅吃完饭就走了,留下秦初和沈嘉两个人。

“嫂子,你居然养了猫!”白毛儿已经醒了,喵的一声凑过来向沈嘉撒娇,秦初这才注意到这毛茸茸的一团,惊叹道。

他二哥一向最讨厌猫猫狗狗的了,要是他敢把这毛茸茸的东西带进他家里来,他敢打赌他哥一定会扒了他的皮,他二嫂果然是真的勇士。

“你还是叫我沈嘉吧。”沈嘉连忙制止他,嫂子什么的,他真的是承受不来。

“我可以抱一下它们吗?”白毛儿后面还跟着巴掌大点的小不点,睡眼惺忪的,秦初也是个毛绒控,立刻就被这一大一小萌的不行。

“可以啊。”沈嘉把怀里的白毛儿递给他,秦初的眼睛亮晶晶的,可惜白毛儿一点都不领情,高傲的看了他一眼,扭头就走了。

小不点倒是很不怕生,在秦初手里欢快的蹭了蹭。

沈嘉心想他们家小不点实在是太自来熟了,这样带出去溜一圈说不定就被人拐走了,连肉骨头都不用。

秦初揣着小不点窝在书房里打游戏去了,沈嘉就把昨天的剧本拿出来坐在阳台上看起来。

阳台上添置了一把很大的圆形藤椅,晃啊晃的,脚下还疏疏落落的摆上了几盆花儿,比起沈嘉第一次来的时候要有生气的多。

钟子骞拿给他的这个剧本名字叫《男后》,是个半历史剧,讲的是历史上南北朝时期陈朝官员韩子高的一生。

剧本对历史有一定程度的改编,但是大部分还是按照史实的,这位历史上唯一的男皇后,本身就是个传奇。

他出生微寒,却容貌极美,冯梦龙赞其为“容貌艳丽,纤妍洁白,臻首膏发,自然娥眉”。

史传,当时正值乱世,子高跟随他的父亲流离失所,四处躲避战乱,几次遇到流兵乱卒,却因为美貌,让杀红了眼的士兵硬生生停下手中的兵刃,甚至护送他离开到安全的地方。

可想见其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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