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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未读变成已读(第4页)

巴姣后背微微靠近广妙妙的桌子。

“那就好。”

华德高中高三学生和高一高二学生唯一不同的就是,下午和晚上的课高三比高一高二的多。

高三是上午三节课,下午四节课,晚上三节课。

而高一高二则是上午三节课,下午三节课,晚上两节课。

12:10一下课,巴姣就装了两本笔记到书包里,不知道杨荟在家没,她妈妈不算是上班族也不算是家庭主妇,时不时会去公司帮忙,但多数时候是出去逛街啊或者是去沈晓开的甜品店里了。

她觉得她爸爸对她妈妈特别好,在他们身上诠释了一句话“贤妻扶我青云志,我还贤妻万两金。”

巴利的经济实力算是梧桐市偏上的,早些年是开的媒体公司,后面不太景气就倒闭了,巴姣上高中的时候呢巴利就重新开了一家公司,还好手里的积蓄足够让巴利重头再来。

这三年巴利开的公司蒸蒸日上,而雷华的经济实力更不用说了,经济实力在梧桐市排第二没人敢排第一,况且还有很多资源大咖来自其他国家,雷华除了出差就是出差,除了谈业务就是谈业务。

等着雷炽把身体养好了回来继承家业,他就可以和沈晓去游山玩水周游世界了。

要不是因为沈晓和杨荟是闺蜜,可能雷华也不会认识巴利,他们之间也就没有交集,雷华也不会遇到一个和自己志同道合的朋友。

华德高中不算贵族学校,可巴姣在网上看了觉得这个学校还不错,就让巴利和杨荟带她来学校看了一圈,看了之后巴姣就确定读华德高中了,第一眼看上的学校确实不差,贵族学校什么的也没有多大区别,既然巴姣喜欢这个学校,他们作为父母的也不会反对。

就这样巴姣就在华德高中读了三年,而雷炽没有在梧桐市读高中,去s市读书了,大学则是在美国读的。

雷炽在s市读高中的时候,巴姣才读小学,每次雷炽一回家就会和巴姣打闹,巴姣对雷炽又爱又恨,爱的是雷炽每次回来就会给她带好吃的,恨的是雷炽每次说话都很不讨喜。

巴姣到了初中进入青春期后,慢慢发现了自己的心意,所以每次雷炽回来的时候她都规规矩矩的坐在一边,她怕雷炽发现她喜欢着她。

雷炽一过来她就下意识的躲闪,总觉得和男生肢体接触怪怪的,后来到了高中两人的联系也越来越少了,再到现在雷炽去美国治病了,她像养了一个“电子宠物”一样,每天都发信息,一开始是大小事都分享给雷炽,后面巴姣就没有特别关注“电子宠物”了。

她现在可忙了,能及时想起雷炽就不错了,所以有时连续几天都没有给雷炽发信息,等雷炽看到她发的这些信息了自然会给她打电话的。

既然他不着急,那她也不急咯,反正她现在最重要的事是高考!

巴姣一回家看了一圈,好吧,杨美女不在,不过厨房里有刚炖好的排骨汤,烤箱里还有巴姣爱吃的披萨。

烤箱上面贴了一张粉色爱心的便利贴,巴姣走过去把便利贴撕下来。

“姣姣,妈妈去你爸爸公司了。厨房给你炖了排骨汤,烤箱里有披萨你记得吃噢。”

杨美女真是的,看来她又是匆匆喝了一碗排骨汤就去给爸爸送饭了,她爸的胃被她妈妈拿捏的死死的。

巴姣把这张便利贴拿回房间,从书桌上拿出了一本收集册,里面全是杨荟写的便利贴,全都被巴姣好好的放起来了。

巴姣有好多小众的爱好,她很喜欢这种感觉,收集被爱包围的感觉。

把便利贴放好在收集册后,巴姣就去把烤箱里的披萨拿出来放到盘子上,然后又给自己盛了满满一碗排骨汤。

“嗯~妈妈做的饭菜就是香!”

巴姣吃着炖得软烂入味的排骨,闭着眼睛享受,太美味了!

她要吃两碗!

“嗝……~好饱!”

巴姣摸着圆滚滚的肚子,打了个满足的饱嗝。

喝了两碗排骨汤,把一整个中等大小的披萨也全部吃完了。

嗯,把碗刷了站着看一会儿书就去睡会儿。

只有巴姣和杨荟两个人的碗,几分钟就洗好了,炖锅里还有好多排骨,所以不用洗,留着晚上热了再吃。

厨房和客厅的桌子收拾干净了,巴姣就从书包里拿出笔记站在客厅看。

看了半个小时后,巴姣有些困意了,简单洗漱了换了睡衣就躺在床上睡觉了,她今天一天还没有碰手机呢,她现在也完全忘了手机这回事了。

一躺着就睡着了,高三太累了,每天都是不够睡,睡不醒。

等她高考完了,第一件重要的事情就是好好睡个觉!

巴姣不知道的是她床头柜子里面的手机,她给雷炽发的所有信息都从“未读”变成了“已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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