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安全、国家主权与边境安全的律例规定。“十恶”是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犯“十恶”罪者皆处以重刑,不享有赎、免等特权。
十恶不赦!
凌风“犯夜”,最重也只能勉强套上《唐律疏议》第七篇《贼盗律》,刑罚也只是笞、杖、徒、流、死“五刑”中的笞或杖而已。
然而就在睿宗正式下达传位制书后事情开始反转了。
背后的推手就是太平公主。
叶法善散布天降异象,虽可以套上“谋叛”罪,处以重刑,但有太平公主在,“谋叛”罪便套不上了。这重大刑狱经过了“三司会审”,到了睿宗和李隆基的手上,两人久思难决,只好动用了“八议”。
“八议”是官员贵族享受的一种特权法,对象主要指亲、故、贤、能、功、贵、勤、宾等几种人。亲即皇帝的亲戚;故即皇帝的故旧;贤即德行出众的人;能即有大才干的人;功即对国家有大功劳的人;贵即三品以上的官员和有一品爵位的人;勤即特别勤于政务的人;宾即前朝国君的后裔被尊为国宾的。这些人只要不是犯了十恶罪,其它罪行都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减轻或免于处罚。
睿宗把案子打了回去,要“三司”重议。
大理寺卿与刑部尚书、侍郎和御史中丞几个官僚察言观色,最后审定认为叶法善是有大才干的人,理应减轻或免于处罚。而且,天降异象,本身没有错啊。
睿宗准了。
而凌风呢?因为破坏了太平公主的好事,太平公主恨之入骨,于是凌风的“犯夜”罪便直线升级,成了“无箸籍入宫殿 ”!
“无箸籍入宫殿 ”,不是谋逆是什么!
谋逆是“十恶”罪之一。
十恶不赦!
叶法善也真是有大才干的人。据说其曾得神人相助,传与天书,又得神剑一把,法力无边。叶法善有奇术,善符咒,预测应验,出狱后经太平公主力推,为睿宗推算出了举行传位大典的好时辰。
八月初三庚子,此时大吉。
而凌风的判决却是斩立决!
斩立决是睿宗的御批,李隆基挡都挡不住。
斩立决一般都是秋后问斩。李隆基不明白,睿宗为什么要置凌风于死地。如果批“斩监候”②都好一点,这样就可以留待来年秋审和朝审再作判决了。这样或许就可以大赦。
不管如何,秋风萧杀,那绝对是杀人的好季节啊。
注:①太子监国是唐朝的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太子监国即太子代理朝政。当皇帝以某种原因暂时不能亲自主政时,便由太子理政。
②“斩监候”,就是判为死刑,收监候斩的意思。对于尚有疑问或是有矜免情节的案件,则判处监候,称为“斩监候”或“绞监候”,被判“斩监候”或“绞监候”的案犯,不在当年处决,而是暂时监禁,留待来年秋审和朝审再作判决。这法律制度始于明朝,在此借用。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十六章 无间狱(1)
秋风起了。
季节在一阵风的档口完成了更替。在夏末的踪影悄然而去之时,大唐帝国京城长安的文人骚客便开始陪着落叶忧伤地看天高云淡了。乐游原上秋风起,国色天香的牡丹花早已落尽,长安朱雀大街、承天门等等大街上的槐树尚有绿色的叶,也开始被急急而来的秋风吹得凄凉。落叶是秋的使者,一场秋雨过后,秋风萧杀中的叶子开始枯萎,一片,二片,三片地落下去,满街飘荡。
凌风在金吾卫监牢的窗前远望。他感觉外面的光线亮得有些奇怪。夏日的热一走,秋的光芒便没有了暖没有了热,余下便是这眼前耀眼的白了。
天高天蓝,凌风的心无以寄托。金吾卫的街卒不来打屁股了。打了也是白打,枉费了力气。伤已经康复,屁股在结痂脱皮。凌风便在这慢慢变长的夜里,动用大悲功,神不知、鬼不觉地开了牢门出狱,在长安大街里坊以及皇宫里高来高去。
他要找人。铁拐李生死未卜,伍谷不知所踪,他放心不下。
先去了东宫,但自从皇太子李隆基搬到太极宫后,东宫已是人去殿空。
可人去殿空的东宫恍惚也有一个人影,也在寻找什么。
那身影来去如烟,袅袅婷婷。
每次那人影总是在前面一晃而过,以后总也追不上。凌风的武功已经是突飞猛进了,可还是追不上。
追不上的身影总让凌风双眼泪盈。
都说男子汉顶天立地,流血不流泪,可凌风忍不住。
也许是眼花了,也许是何仙姑的魂魄吧,凌风这样想。凌风放不下闺女,何仙姑也放不下,放不下魂魄便时常来游荡。
而闺女由王王妃带着,搬走后不知住在哪里。闺女会安好吗?
凌风就这样白天在金吾卫的监牢里“呼呼”大睡,晚上就神不知、鬼不觉地开了牢门出狱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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