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顿愣了一会儿,然后陷入思索。他仔细搜刮记忆,猛地一点头。
“有,有!”他笃定道,“我去给你借来,书记员借书相对更容易些。”
……
最近几天,找到事情做的希莱斯,重又将自己投入忙碌之中。
一旦威克利夫学士不召他干活,书室的墙角、柱后、桌子底……但凡隐蔽的区域,他都能尽可能钻进去,拿出识字书慢慢琢磨。
芬顿很心细,专门给他找来一本巴掌大的小卷轴。卷轴恰好只记录最基本的字符,再到组词,简洁且容易阅读。
万事刚上手,总有难处。何况希莱斯从一窍不通起头,蒙着眼过河,这书啃来十分费劲。
白天,夜晚,他专挑相对僻静的地方,或者偷偷往衣袋存一把沙,撒去地上,用一根枝条学习写字。
……
塞伦站原地观察半天,总算琢磨懂那笨蛋最近在搞什么名堂。
他有时想找人,刚见着人影,一溜烟就消失不见。
特地绕到希莱斯身后,塞伦和前者的脑袋角度一模一样歪着,二人同时凝视地面。
一笔下去,希莱斯划一个弧;可仔细看字符,那本该为横平竖直的线条。
该弯时不弯,该直时飘到天边,塞伦的表情一度绷不住。
【你该去画画,而不是写字。】
希莱斯有些茫然地停顿手臂,听见塞伦的心声在和自己沟通。
他专程挑选偏僻角落,应当不会有人跟过来才对。
以为产生错觉,他继续低头练习。
【很好,地上又多了几条蚯蚓。】
后背泛起针扎般的热意,希莱斯猎人的身体“嗅觉”终于起作用。他猛然回头,发现塞伦的位置离自己很近。
猫似的,没什么脚步声,轻轻飘飘就挪到背后。
塞伦的神情像吞掉腐坏的肉……总之一言难尽,嫌弃最为明显。
注视那双天蓝的眼睛,希莱斯想的却是另一回事。
他犯了猎人的大忌——尽管现在他已经脱离这层身份——即不应松懈对周围的警惕。
旅伴契约的缘故、还是自己最近疏于戒备、抑或完全将以前的习惯抛去,潜意识转变新身份?
不论如何,以上三种原因和变化,于他并无任何好处。
发觉面前这人盯着自己发呆,塞伦也没管,拐个边,走到希莱斯左侧。
后者右臂仍不能动,所以练字用左臂。
“纳汀……”塞伦望着地面,轻声读着字符。
“是纳坦。”希莱斯回神,纠正道。
“看看你写的,”塞伦扯动唇角,“我能够辨认清楚,足矣达到阅读古书的程度了。”
希莱斯略微发窘,手足无措;不过很快,他恢复惯常的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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