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笨。”
他笑我,但我一点也不生气,有时候情绪到了会去捏他的手臂,那里不像我的干巴巴,是介于少年和成人的恰到好处的肌肉线条。
“怎么练的。”
我的小声嘟囔被他听去。
“小时候被带着跑步习惯了,这两年偶尔做些运动。”
这可不像偶尔能练出来的,边林哥开始健身两年了,可我觉得他的肌肉身形没有霍景琛的好看。
我有时候晚上敲他房门,会看到他湿着发丝,耳鬓亮晶晶的,身上有层薄汗。
我穿就算老头大汗衫的白背心穿他身上却严丝合缝。蒙上层薄汗的肌肉在灯光下亮晶晶的,游戏画面灯光打在上面,摇曳性感。
“你这样也挺好的。”他瞥了眼我。
我心跳砰砰,自私又自大地将他这话翻译成夸赞。
我不想找房子了,我想在这里一直住下去,一直和霍景琛在一起。
清晨没有牙膏味的吻,但有牙膏味的“早”,我们会在午后并肩写题,我在睡前当他游戏的观众,偶尔一起看电影。
王家卫的。
《重庆森林》。
我看过,但会装作没看过,故作不懂地缠着他给我讲剧情。
霍景琛被缠烦了会打趣:“年级第一看不懂爱情片啊。”但又讲得耐心。
我觉得他像一个爱情高手,一个情感剖析大师。
大师啊,有没有读出我对你的喜欢,好喜欢。
后来和边林哥见面,我向他坦白自己这段时间一直住在霍景琛家。
他不惊讶,说从我去他那儿的次数少了就能看出来。
“衣服上的味道也不一样了。”
我笑着问他“怎么不一样。”
他说我现在没有阮辛的味道,一股其他人的味道。其他人是谁呢,是霍景琛。
我想把这种腻人又心痒痒的改变展露给全世界,让所有人知道除了亲吻、牵手、拥抱,我们和其他情侣无二样。
可我不是女的,霍景琛不喜欢男的。
他带我出去玩,将我介绍给他的朋友,每次组局来的人都不太一样。
男生想和他处好关系,女生想和他处关系。
或许是他的外表给人生人勿近的疏离感,热情大方的会直接要他的联系方式,稍微害羞腼腆的会打着弯地从我下手。
“没见过他带什么朋友来,你们关系很好吧,你怎么和他认识的啊。”
“关系好”这一词太浅薄,我憋着接吻的事情不能说,不敢说。
“你这里,”霍景琛掐着烟头点了点上嘴唇处,“应该点个痣。”
“那你这里,”我不甘示弱地点点自己的眼尾,“也应该点个痣,桃花痣,你桃花也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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