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大概是在友爱部里,但是没有办法弄清楚。
他是在一间房顶很高、没有窗户的牢房里,四壁是亮晶晶的白色瓷砖。隐蔽的灯使得屋子里有一阵凉意,屋于里有一阵轻轻的嗡嗡声不断,他想大概同空气传送设备有关系。
墙边有一条长板凳,或者说是木架,宽度只够一屁股坐下,但是却很长,围着四壁,到了门口才中断。在对门的一面,有个便盆,但没有坐圈。每道墙上都有个电幕,一共四个。
他的肚子感到隐隐作痛。自从他们把他扔进警车带走以后,就一直肚子痛。他也感到饥肠辘辘,饿得难受。他可能有二十四小时没有吃东西了,也可能是三十六小时。他仍不知道他们逮捕他的时候究竟是早上还是晚上,也许永远不会弄清楚了。反正他遭到逮捕以后没有吃过东西。
他尽可能安静地在狭长的板凳上坐着,双手交叠地放在膝上。他已经学会安静地坐着了。如果你随便乱动,他们就会从电幕中向你吆喝。但是他肚子饿得慌。他最想吃的是一片面包。他仿佛记得工作服口袋里还有些碎面包。甚至很可能还有很大的一块,他所以这么想,是因为他的腿部不时碰到一块什么东西。最后他忍不住要想弄个明白,就胆大起来,伸手到口袋里。
“史密斯!”电幕上一个声音嚷道。“6079号史密斯!在牢房里不许把手插入口袋!”
他又一动不动地坐着,双手交叠放在膝上。他被带到这里来以前曾经给带到另外一个地方,那大概是个普通监狱,或者是巡逻队的临时拘留所。他不知道在那里呆了多久,顶多几个小时,没有钟,也没有阳光,很难确定时间。那是个吵闹、发臭的地方。他们把他关在一间象现在这间一样的牢房里,但是很脏很臭,经常关着十多个人。他们大多数人是普通罪犯,不过中间有少数几个政治犯。他静静地靠墙坐着,夹在肮脏的人体之间,心里感到害怕,肚子又痛,因此没有怎么注意周围环境,但是仍旧发现党员囚犯同别的囚犯在举止上有惊人的区别。党员囚犯都一声不响,心里给吓怕了,但是普通囚犯对不论什么事情,或者什么人都毫不在乎。他们大声辱骂警卫,个人财物被没收时拼命争夺,在地板上涂写淫秽的话,吃着偷送进来的东西,这都是他们从衣服里不知什么地方拿出来的,甚至在电幕叫他们安静时也大声反唇相讥。另外一方面,他们有几个人同警卫似乎关系很友善,叫他们绰号,在门上监视洞里把香烟塞过去。警卫们对普通罪犯也似乎比较宽宏大量,即使在不得不用暴力对付他们的时候也是如此。大多数人都要送到强制劳动营中去,因此关于这方面情况有不少谈论。他心里猜想,在劳动营里倒“不错”,只要你有适当的联系,知道周围环境。少不了贿赂、优待、各种各样的投机倒把,少不了玩弄男色和出卖女色,甚至还有用土豆酿制的非法酒精。可以信赖的事都是交给普通罪犯做的,特别是交给匪棍、凶手做的,他们无异是狱中贵族。所有肮脏的活儿都由政治犯来干。
各种各样的囚犯不断进进出出:毒贩、小偷、土匪、黑市商人、酒鬼、妓女。有些酒鬼发起酒疯来需要别的囚犯一起动手才能把他们制服。有一个大块头的女人,大约有六十岁了,乳房大得垂在胸前,因为拼命挣扎,披着一头乱蓬蓬的白发被四个警卫一人抓住一条胳膊或腿抬了进来,她一边还挣扎着乱踢乱打,嘴里大声喊叫。他们把她要想蹋他们的鞋子脱了下来,一把将她扔在温斯顿的身上,几乎把他的大腿骨都坐断了。那个女人坐了起来,向着退出去的警卫大声骂了一句:“操你们这些婊子养的!”她从温斯顿身上滑下来,坐在板凳上。
“对不起,亲爱的,”她说。“全是这些混蛋,要不,我是不会坐在你身上的。他们碰到一个太太连规矩也不懂。”她停了下来,拍拍胸脯,打了一个嗝。“对不起,”她说,“我有点不好过。”
她向前一俯,哇的一声吐了一地。
“这样好多了,”她说,回身靠在墙上,闭着眼睛。“要是忍不住,马上就吐,我是这么说的。趁还没有下肚就把它吐出来。”
她恢复了精神,转过身来又看一眼温斯顿,好象马上看中了他。她的极大的胳膊搂着温斯顿的肩膀,把他拉了过来,一阵啤酒和呕吐的气味直扑他的脸上。
“你叫什么名字,亲爱的?”她问。
“史密斯,”温斯顿说。
“史密斯?”那女人问。“真好玩。我也叫史密斯。唉。”她又感慨地说,“也许我就是你的母亲!”
温斯顿想,她很可能就是他的母亲。她的年龄体格都相当,很有可能,在强制劳动营呆了二十年以后,外表是会发生一些变化的。
除此之外,没有人同他谈过话。令人奇怪的是,普通罪犯从来不理会党员罪犯。他们叫他们是“政犯”,带有一种不感兴趣的轻蔑味道。党员罪犯似乎怕同别人说话,尤其是怕同别的党员罪犯说话。只有一次,有两个女党员在板凳上挨在一起,于是他在嘈杂人声中听到她们匆忙交换的几句低声的话,特别是提到什么“101号房”,他不知道是指什么。
他们大概是在两三小时以前把他带到这里来的,他肚子的隐痛从来没有消失过,不过有时候好些,有时候坏些,他的思想也随之放松或者收缩。肚子痛得厉害时,他就一心只惦记着痛,惦记着饿。肚子痛得好些时,恐惧就袭心。有时他想到自己会碰到什么下场,仿佛真的发生一般,心就怦怦乱跳,呼吸就几乎要停止了。他仿佛感到橡皮棍打在他的手肘上,钉着铁掌的皮靴踩在他的肋骨上了。他仿佛看到自己匍伏在地上,从打掉了牙的牙缝里大声呼救求饶。他很少想到裘莉亚。他不能集中思想在她身上。他爱她,不会出卖她;但这只是个事实,象他知道的算术规律一样明白。但这时他心中想不起她,他甚至没有想到过她会有什么下场。他倒常常想到奥勃良,怀着一线希望。奥勃良一定知道他被逮捕了。他说过,兄弟会是从来不想去救会员的。不过有刮胡子的刀片,他们如果能够的话会送刮胡子刀片进来的。在警卫冲进来以前只要五秒钟就够了。刮胡子刀片就可以割破喉管,又冷又麻,甚至拿着刀片的手指也会割破,割到骨头上。
他全身难受,什么感觉都恢复了,稍为碰一下就会使他痛得哆嗦着往后缩。他即使有机会,他也没有把握会不会用刀片。过一天算一天,似乎更自然一些,多活十分钟也好,即使明知道最后要受到拷打。
有时他想数一数牢房墙上有多少块瓷砖。这应该不难,但数着数着他就忘了已数过多少。他想的比较多的是自己究竟在什么地方,时间是什么时候。有一次,他觉得很肯定,外面一定是白天,但马上又很肯定地认为,外面是漆黑一团。
他凭直觉知道,在这样的地方,灯光是永远不会熄灭的。这是个没有黑暗的地方:他现在明白了为什么奥勃良似乎理会这个比喻。在友爱部里没有窗户。他的牢房可能位于大楼的中央,也可能靠着外墙;可能在地下十层,也可能在地上三十层。他在心里想象着这一个个地方,要想根据自己身体的感觉来断定,究竟高高地在空中,还是深深地在地下。
外面有皮靴咔嚓声。铁门砰的打开了。一个年轻军官潇洒地走了进来。他穿着黑制服的身躯细而长,全身似乎都发出擦亮的皮靴的光泽,他的线条笔挺的苍白的脸好象蜡制的面具。他叫门外的警卫把犯人带进来。诗人安普尔福思踉跄进了牢房。门又砰的关上了。
安普尔福思向左右做了个迟疑的动作,仿佛以为还有一扇门可以出去,接着就在牢房里来回踱起步来。他没有注意到温斯顿也在屋里。他的发愁的眼光凝视着温斯顿头上约一公尺的墙上。他脚上没有穿鞋,破袜洞里露着肮脏的脚趾。
他也有好几天没有刮胡子了。脸上须根毛茸茸的,一直长到颧骨上,使他看上去象个恶棍,这种神情同他高大而孱弱的身躯和神经质的动作很不相称。
温斯顿从懒洋洋的惰性中振作起一些来。他一定得同安普尔福思说话,即使遭到电幕的叱骂也不怕。甚至很可能安普尔福思就是送刀片来的人。
“安普尔福思,”他说。
电幕上没有吆喝声。安普尔福思停下步来,有点吃惊。
他的眼睛慢慢地把焦点集中到了温斯顿身上。
“啊,史密斯!”他说,“你也在这里!”
“你来干什么?”
“老实跟你说――”他笨手笨脚地坐在温斯顿对面的板凳上。“只有一个罪,不是吗?”他说。
“那你犯了这个罪?”
“看来显然是这样。”
他把一只手放在额上,按着太阳穴,这样过了一会儿,好象竭力要想记起一件什么事情来。
“这样的事情是会发生的,”他含糊其词地说,“我可以举一个例子――一个可能的例子。没有疑问,这是一时不慎。
我们在出版一部吉卜林诗集的权威版本。我没有把一句诗的最后一个字‘神’改掉。我没有办法!“他几乎气愤地说,抬起头来看着温斯顿。”这一行诗没法改。押的韵是‘杖’①。全部词汇里能押这个韵的就只有十二个字。我好几天绞尽脑汁,想不出别的字来。“
注①英语神(god)和(rod)同韵。――译者他脸上的表情改了样,烦恼的神情消失了,甚至出现了几乎高兴的神情。他尽管蓬首垢面,却闪耀着一种智慧的光芒,书呆子发现一些没有用处的事实时所感到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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