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总分分合合~
可是我们却越爱越深~
认识你让我的幸福——
如~此~悦~耳~
白韵用手机连上了许韶家里的蓝牙音响,熟悉而又悦耳的旋律在屋子里回响。
她先是打量着整间屋子,各种各样的大小物件不少,不过倒也称不上杂乱,毕竟房主人每隔几天都会打扫整理,虽然空间是小了些,但还算井井有条。
随后到各个房间都走了一遍,首当其冲的是男主人的卧室。
布局简单,没有多少摆设,书桌靠在窗前,上面放着笔和笔记本,看起来十分简洁,也算是正常独居男性会有的房间。
男主人喜欢猫狗,但又嫌饲养麻烦;喜欢花草,却又总是忘了浇水,他对居住环境并没有那么讲究,自然也不需要其他过多的摆设。
她出国前是什么样,回国之后还是怎么样,这间卧室几乎就没有动过,甚至连笔记本摆放的位置都大差不差,这让白韵不禁怀疑许韶是不是真的用过这些本子。
大变样的是隔壁的房间,那是男主人的工作间,里面摆满了乐器和电脑设备,为了不扰民还特意在墙上加装了隔音层。
说实话,白韵一直以来都不支持许韶做音乐。
作为邻居、作为师姐、作为从小学到高中的同班同学、作为异性好友,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她自然也对许韶的性格再清楚不过——
容易分心,喜欢尝试新鲜的事物,可一旦起了兴致,等热情一过,却总是浅尝辄止,遇到大的困难不会去努力克服,而是先考虑退路。
所以,其实许韶并不是那种会静下心来沉淀的人,就算他富有才能,偶尔能爆发出天马行空的创造力,但这显然并不能起决定性的作用。
就算是做音乐,也不是仅凭一腔热血就能轻而易举地做到,不仅考验相关知识水平、专业能力,还有其他各种各样音乐以外的事情。
只是他相当不听劝,她也没有再说什么,眼看四年如梭,许韶还是没有做出什么能搬上台面的成果。
唯一能拿来说事的,也就只有他发起并创办的那支名为“叙事诗”的高校乐队了。
他是队长,也是乐队里的键盘手,偶尔兼任主唱。
虽然前段时间有些知名度,但由于圈子小众,主要成员也濒临毕业,再加上网络更新换代的速度相当恐怖,还没吃到多少流量红利,就已经逐渐快被大众淡忘了。
许韶也曾迷茫过,也曾找过她倾诉,在酒后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握着自己手的场景,白韵现在依然还记得十分清楚,只是自己那时说的那些劝告,这家伙酒醒之后就全部抛到脑后了。
音乐教育专业出身的他,完完全全可以用专业知识,去学校应聘音乐老师。
对于他来说,做音乐出专辑可能够呛,但毕竟有一定的专业素养,当老师应该是绰绰有余。
再不济,也能去她家里的琴行教孩子们弹琴,工资肯定也少不了他的。
白韵的父亲早年经营着剧院,母亲则是钢琴老师,后来两人又开办了琴行,生意越来越大,在全国有十余家分琴行。
凭借许韶和她的关系,更何况双方家长也都关系不错,如果来琴行任职的话,肯定会给他相当丰厚的报酬。
可就算这样,也还是被许韶拒绝了,他给出的理由十分含糊,大概意思就是想去追一追梦。
按白韵的性子,话能说一遍就绝不会说第二遍,可是那一天晚上,她却足足说了三遍。
如果做到这种份上,还不能让浪子回头的话,那她也只能顺其自然了。
不让许韶撞一撞南墙,他大概是不会回头了。
白韵抚摸着电子琴,琴上还放着自己某一年送给他的生日礼物,那是一只穿着西装的棕熊玩偶。
见到熟悉的物品,她的脑中瞬间划过一幕幕两人曾经相处的画面,嘴角也不由得轻轻勾起弧度——
就连她自己也没有发觉。
“做音乐这条路不好走,你还不如毕业之后来我家里的琴行,爸爸和妈妈都挺喜欢你的——”
“小白,你知道的,做音乐。。。。。。这是我一直以来的梦想。”
“不切实际的梦想,还不如不想。”
“让我试试吧,等我哪天真的被打击得一蹶不振了,再去琴行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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